甚至吧台上的脱衣舞女都是那种妙龄女孩,而非眼前三十岁往上的老白女,胸部下垂的可怜,完全浑身都称得上没几块好肉。
方林浩来到酒吧的吧台,自来熟的坐了上去,一个白人酒保正百无聊赖的擦着玻璃杯,见状也是立刻用那双警惕的眼睛看了过来。
酒保打了个哈欠:
“我好像没在这见过你,先生。”
方林浩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只是将一张百元面值的美钞拍在吧台的桌面上,打了个响指道:
“总会来新客人的,不是吗?麻烦给所有人都来一杯啤酒,我请客。”
酒保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1978年的美元购买力显然比起之后要更加珍贵的多,一位普通的蓝领工人,可能一个星期的薪水也只有两三百美元左右。
更别提眼下这里可是个乡下小地方,小镇人口也就上千左右,一百美元拿来酒吧请人喝酒,大概要么是钱多的没地方花,要么就是一个不知道柴米油盐的败家小子。
酒保撇了眼方林浩经过空间伪装的样貌,一个可能毛都没长整齐的青年人,他在心底默默骂了一句,但还是耸耸肩,将那张百元美钞用手掌压下,然后收入口袋。
酒保意味深长的喊道:
“先生们,都醒一醒!赞美这位新客人吧,他给每个人请了一杯啤酒!”
原本还算安静的酒吧内立刻响起了三三两两的呼应声,毕竟拿人手短,总得给几分面子。
但可惜,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想。
“小子,听着,你来错地方了。”一个白人壮汉不怀好意,用着嘶哑的声音嘿嘿笑道,“你该去的地方是隔壁。”
他的话引起了一阵哄笑声,因为酒吧的隔壁是一所同性男人聚会的厕所,这句话对方林浩年轻的面容来说,其言下之意当然是不用多说。
方林浩将视线投向对方,出声的白人壮汉显然是一位酒吧里的中心人物,头戴骷髅图案的头巾,胳膊上纹着刺青,或许是因为他刚刚请客的表现夺走了对方的风头,又或者是单纯看他不爽,但无论如何这些也都不重要了。
方林浩起身面不改色的来到对方的跟前座位上,淡淡道:
“我觉得该去那边的不一定是我。”
白人壮汉闻言脸色瞬间阴沉下来,他冷笑着将原本歪着的身体摆正,展示着自己的肌肉,若有若无的给方林浩施加着压力。
“你想怎样?”
方林浩耸耸肩道:
“当然是比一比喽,既然我们两个人意见不同,总得有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