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了十八岁时喜欢的狗男人,真讨厌,还是那么狗。——《十六日记》】
范石榴从美国登机落地BJ,找好友林可旎叙旧。
林可旎四仰八叉的躺在酒店的床上,宿醉过后整个人精神飘忽,看着在前面收拾东西的范石榴她忍不住说,“你真是有钢铁般的意志啊,想当年我也是咱几个人中酒量最好的,没想到以前一口不喝的你现在这么牛逼。女人,我佩服你。”
“没办法啊,我那工作压力上来就想喝上几杯,酒量早就练出来了。销售组的销冠在团建的时候硬生生的被我喝趴下了,那老外叫了我好久雄鹰般的中国女人。”范石榴边叮叮咣咣的收拾行李,边回应她。
她在美国做广告设计工作,尤其是刚工作那会写稿子时天天喝。客户要求高公司要得急,她就越喝越多,第二天还得跟正常人一样照常上班,那时候她都觉得自己快堕落成酒鬼了。
林可旎还是和从前一样,一喝多嘴就停不下来:“沈毅燃的婚礼我就不去了,你帮我把祝福送到吧,这小子也真够不容易的。但是我也是真真的喜欢过他一段时间的,虽然现在已经移情他恋了,那我也接受不了我高中喜欢的男孩已经结婚这件事,感觉我都不年轻了。”
年轻这件事确实让人格外关注,不光如此,人们还总是给它添加很多个人主观的判断标准且极易受外界影响。
范石榴跑到镜子前面仔细地照了照自己的脸和身材。确实部仔细瞧能瞧出细纹来了,但身材是花了钱练得前凸后翘凹凸有致,整体还是不错的。她转回去拍了拍林可旎的屁股让她不要杞人忧天,二十七岁的年纪刚刚好是年轻貌美的高发期。
“我十八岁时要是长成现在这样我还至于没有男朋友?那不得谈一个理科帅哥,在换一个文科帅哥,然后我为了学业在无奈放弃他们......”林可旎又开始在胡言乱语。
“那是有病,高中你就长这样像班主任似的多吓人啊。”
要说长相,现在的范石榴可以算得上漂亮那一挂。大眼睛长睫毛,微卷的黑色披肩长发,再加上一米六九的身高,放在人群中也是瞩目的。
林可旎突然灵机一动跑到QQ空间里面翻找出来高中时期的照片,那时候的她高马尾满脸青春痘,那时候的范石榴一头短发,带着黑框眼镜,两个人都木木呆呆地,像是被吸干了精气。
“咱俩没早恋是有原因的,真是一点青春的气息都没有,你看人家...”她翻到高二时的合照,指着当时的班花说:“从小美到大,谈了多少帅哥了。”
范石榴懒得理她,把地上两个人制造的垃圾收拾到垃圾桶里面,又把床上的衣服收到箱子里。
林可妮继续叨叨:“不过石榴,那时候确实有个小帅哥喜欢你。叫什么来着......对对对叫陈笙,你还记得吗?天天跟在你旁边,我被我妈逼着上补习班的时候,你俩可没少单独相处。不过也不咋地,上了大学就没联系过了。”
范石榴听不下去了,抢过她的手机关上让她闭嘴,她也顺势躺在旁边,“你别喝点酒就老缅怀过去啊,陈笙都多少年前的事了,说不定人家都已经结婚生子了呢,咱就别在这怀念人家了。”
林可旎知道提起陈笙惹起她心烦了,于是转了话锋问:“今晚去不去ph(一个酒吧)?那帅哥多得很,我前几天在那捞到一个小帅哥,甜甜的真不错。”
范石榴对着林可旎的一脸贱笑翻了个白眼,“收收你的口水吧,我得去婚礼,你自己玩去吧。”
......
BJ的夏天是真的热,路边橙色的月季被晒得蔫头耷脑。路上是真的堵,在北二环上堵了一个多小时,这才到沈毅燃婚礼的酒店。
范石榴算是踩点到,人都已经落座了,她在里面看了半天才看到一个熟面孔,赶紧坐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