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没有等多久,张琨就回来了。一进家就先感慨一句,最近过的日子太不叫日子了。好在家里还有一顿热乎的饭菜。林可几个人听了都直笑。
不过,想想,张琨说的话还真的是真的。以后就不用这么操心过日子了。林可决定明天先带着之之去玩一圈,毕竟,这么久了都没有陪着之之。
张大军知道自己明天是还要继续学习,也没有强调一定要跟着去。不过,张蝶舞却是更乐意让林可在家里好好做一顿好吃的。
而之之也是特别赞成她姨姨的话,觉得在家里吃麻麻做的好吃的,这才是人生的一大乐趣,至于出去玩的话,那到时候让姨姨带自己也可以的。
所以,到了最后,林可接下来的几天,那就是专心的做饭。除了吃就是吃,当然,张蝶舞还时不时会找一些图书馆的书回来。
两个人一起看书,喝茶。小日子过的也是不错哒。
没有几天,冯宇就回来了。整个人都高兴的不行,毕竟,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淘金,而且是淘到了真的金。不过,整个人的穿着,可是吓了几个人一跳。
林可觉得幸好这货回来是先见的自己,要是回去先见他老子,估计能被冯耀雄给直接打死了,踩碎了。一身花里胡哨的大裤衩、大短褂。
更绝的是脚上踩着一双人字拖,脸上带着一个大墨镜,头上戴着一个西部牛仔帽。要是放到后世,那绝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你随意穿,只要你喜欢。
但是,就这一身,放在过一段的时候,那绝对是拉风中的拉风。只是眼下,那他就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所以,肯定是要被人家各种行注目礼的。
等见到了之之,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的大墨镜摘下来戴给之之。之之也是各种乐意,整个人用手扶着一个大墨镜,非要张蝶舞再给他去买一个牛仔帽。
在张蝶舞看来,那死贵死贵的牛仔帽,和农村种地戴的草帽子还真的没有什么区别,也就是这个更加软和一些。而之之非要,那张蝶舞只好带着去买。
但是,林可知道,这个时候,这里是没有这种帽子的。毕竟,这种材质,在内陆还是没有出现的。也就是沿海一带才会有的。
所以,眼下之之哪怕是想要买,那也是买不到的。而冯宇也是知道的,所以,直接把自己头上戴着的帽子拿下来,直接扣到了之之头上。
之之脑袋瓜子小,一下子就整个被一顶帽子给盖全乎了。不过,之之还是高兴的不行,整个人都蹦蹦跳跳的出去找邻居小伙伴玩耍了。
张蝶舞和林可一起又给冯宇做一顿饭。林可想了想,就直接和张蝶舞一起洗菜,准备做一个火锅算了。毕竟,今天天气很凉爽,也适合吃火锅。
当然,火锅在京都也不是陌生的东西。很多的时候,京都都是涮羊肉吃的多,一般人很少吃菜。总是觉得吃菜的话,到一次饭店有些不划算。
而林可直接做了一个麻辣锅,菜和肉都让张蝶舞去洗好摆放好。自己去炒火锅底料。毕竟,林可可是重活了一世的人。
哪怕不知道别人家具体的火锅底料,但是,前世也是吃了很多家火锅的。毕竟,前世的小火锅可是特别流行的。所以,林可也没有做的特别复杂。
就直接先把油热了,往里面加入葱姜蒜爆炒香味。等到出了香味,就把辣椒放进去一起爆炒。然后还加入了豆瓣酱。
等到这个炒的火候差不多了,就直接把昨天的排骨汤倒进去一些。剩下的就准备一会吃的时候,不时的作为添加的汤用。
然后,林可直接又把陈皮等一些药材放进去。同样是用小布袋装着,要不然总是嫌弃吃的时候,被麻椒麻的厉害。三个人,也没有管之之。
毕竟,之之年纪还是太小了,不能随意的吃太辣的东西。冯宇哪怕是在南方呆着,但是,也没有吃过比这个好吃的麻辣锅。
因为经过了一场乱子,大家完全是不敢冒险做生意的。都是在观望,都是在等待。否则,没人乐意有命赚钱,没命花钱。
像林可这么舍得下本钱的主,还真的是没有的。不过,林可却是觉得自家人吃饭,还要算计的一清二楚,就怕多放一点吃亏的样子,也太搞笑了。
所以,根本没有当回事。而冯宇那是完全的放开肚子吃,连带着张蝶舞也是觉得这个好吃。比在老家吃着更好吃,毕竟,老家可没有这么全的调料。
林可还专门把芝麻酱稀释了,让他们调着芝麻酱吃。当然,要是嫌弃味道不够,还能在里面加韭菜花,还能加醋,加其他的调料。
冯宇吃完了以后,整个人躺在沙发上不动,一个劲的摸着自己的肚子,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演绎的淋漓尽致。等缓的差不多了,才开口。
“哎,你说咱们是不是能直接开一家这样的饭店啊?”林可完全是蒙了一下,毕竟,林可完全是没有想过要开一家火锅店的。
总是觉得开一家火锅店太麻烦了,还不如开一家蛋糕店。毕竟,开蛋糕店可是相比较而言,更加干净很多。而且,家里也有一些能用上的人。
自己可以直接把那里的人抽调过来,当这里的来用。这样的话,也不用担心一开始人家不尽力。更是不用担心他们监守自盗这样的。
当然,这样做也是显得林可有些小人。但是,林可一直的观点就是不给人家做坏人的机会。总不能自己给了人家机会,让人家伤害自己,
然后自己再埋怨人家各种不好不道义。哪怕这样做了,林可觉得自己以后会没有朋友,最少自己不会轻易的把别人放在自己心里朋友的位置。
可是,林可就没有想过要开一家火锅店。毕竟,后世火锅店的确是遍布各地,也的确是特别能赚钱。但是,林可就是没有想过要开火锅店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