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就在发热。这下更热了。我心不停的在跳动。感觉到要跳到嗓子眼儿了。这感觉。这个拥抱很窒息。
博森:想好了吗。回答我。要不要做我女朋友。我要听你亲口说。
我在想不是醉了吗。怎么还没忘。难道是装醉。也不管了。
我想了想小声的说着:我今天来不就证明是你女朋友了吗。刚刚喝一杯不就证明我喜欢你吗。怎么还不是你女朋友了吗。那还要怎样。
我刚说完。软软的。甜甜的。热热的嘴唇就吻上了我的嘴唇。我下意识的推开了他。
博森很无辜的看着我。像是很可怜的小奶狗一样。怎么不喜欢了。
突然有点想哭了:这可是我的初吻。怎么就没有了。但是一想面前这个人我是喜欢的。那就好。但心里总觉得有翻涌的浪花不能停下。这就是传说中的早恋吧。以及初吻吧。
博森:喂。你不会想哭吧。笨蛋。我亲你是想你知道。你是我女朋友了。这是印记。
我刚生气来着。突然肚子叫了起来。也是我本来就没吃什么东西。听着就尴尬了。他们都收场了。一边喊着我们走了。我怎么感觉还有点舍不得。不知道是舍不得这里的美景还是谁不得刚刚的那个人。
博森轻轻拉着我的手扶着我起来。刚刚走几步。太阳就落山了。晚霞出来了。紫红紫红的。金黄金黄的。还有粉粉的颜色美出半边天。浅浅的光散落在我们身上。感觉好美。好像融入进了一副画里。
确实我不想走出来。一路走走停停。看着路路两旁的白杨树。有了些落叶。天空中也缓缓有了星星。我觉得今天都是美好的一天。注定有着美好的记忆。注定我会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