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份合同写好后。
版权双方共同持有。
一大一小郑重的在合同上签好名,盖上手印。
陈院长是见证人。
没办法,李默知道人性经不住考验。
如果卖几百盒还好,钱不是很多。
但如果卖上万甚至过百万盒呢?
是他的话,都会卷钱跑路。
这年代的绝大多数人终极愿望可是成为万元户呢。
万元户就相当于21世纪的一个小目标。
“对了,强叔,【兰花草】还有别的歌,需要您跟弯弯那边买下翻唱权,尽量压低价格。因为都是早已经发行过得了。”
李默折叠好合同后,突然想起来还没版权。
“嗨,版权你都懂啊,你还有知道的,可以说说?”
吕强很好奇,这娃到底什么样的富裕家庭教出来的,居然还抛弃他了。
“强叔,做大事要有格局,格局!懂吗?要打开它。”
李默鄙视地看着他。
呼。
吕强深深一口气,再吐出来,缓解太阳穴正在剧烈跳动的血管。
“好,明白了,我到时让本港的朋友帮忙,让他打包以前的歌曲回来给你翻唱,行了吧?”
“嗯呐!”
。。。
就这样,李默回到福利院后,等待强叔的消息。
一等就是半个月,等得李默的脖子都快长了一公分,才派人来接他过去录制歌曲。
这次就不用院长送他过去了。
院长也很忙的,大把事情要操心呢。
“小默,歌曲已经全部改编好了,不但有港台的,连内地的都有,钱花的不是很多,但设备和请来的监制都是要钱的,喝稀饭还是大鱼大肉就看你了。”
“这位是陈落陈总监,这小孩叫李默,来拜托你了,陈总监。”
吕强说完就忙其他事了,但嘴角忍不住翘起来,驳壳枪都压不住它。
必须开心,弯弯那些民歌,2千块就翻唱版权全部打包带走了。
贵点的也就只有罗大右的【童年】而已,花了他500大洋。
至于内地的,共花了300元,有些甚至没给钱,因为有部分作者找不到,也有些身故了。
“陈老师好,今天唱什么歌呢?”
李默半鞠躬,恭敬的问陈落。
“哎呀呀,这孩子真有礼貌,不过你叫我陈哥就可以,老师那么神圣的称呼,我可不敢当,而且也没教过你什么。”
“来,我们到录音棚去,呐,今天是你要录的歌,先看看歌词,待会我唱一句,你跟一句。”
陈落被吓了一跳,居然有人称他老师呢。
虽然觉得很自豪,都愧不敢当啊。
这年头的老师称号,特别尊贵,而且无论找老婆,还是找老公。
只要放出话,方圆50里的媒婆都会抢着帮介绍。
嘎嘎的铁饭碗呢。
李默接过一本子,打开首页一看。
《卖报歌》。
嗯?印象中,这好像是民国时期歌吧。
不过简称民歌也说的过去。
“啦啦啦啦啦啦
我是卖报的小行家
不等天明去等派报
一面走一面叫
今天的新闻真正好
七个铜板就买两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