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官!大哥就应该当场把他也杀了!”霍成君义愤填膺,低声唾骂。
“那我就成了谋反之徒了!”刘病已哈哈哈一笑,仿佛很欣赏霍成筠的这种激愤,“况且那狗官还算有点良心,并没把事情做绝。他既然发了海捕文书,见到疑凶的人就都可以将其捉拿归案。我怕那小姑娘求告无门,再闹出什么人命来。就拍了胸脯保证,这个事情我管定了。然后就揭了县衙附近的海捕文书,拍马去了西域。结果也巧了,正好在城内的一家杂货铺子碰到了疑凶。他当时在那边做小伙计,我拿出海捕文书,跟他说案子发了,让他跟我走。他便抄了刀子跟我拼命。我正愁大老远的怎么把他往回带呢,既然他当场动了刀子,我也不用再整得那么麻烦了。夺过刀子来将他放翻,割了首级去衙门报案。”
“那边的地方官员也懒得多事,便命人把疑凶的首级用石灰腌了,装在匣子里,责令我必须将其捎回河北去。于是我又掉头回了易县,这一来一回,就跑了十一个月!”
“回了易县,知县大老爷见到人头和碎叶方面的公文,只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便赏了我三吊铜钱,把我给打发走了。反正疑凶已死,知县大老爷不必再做什么人情,于是废物利用,把人头挂到城墙上,算作他任上的一个政绩。”
这些陈年旧事,他说起来不添加任何夸张的成分,听在霍成君耳朵里,却比那些添油加醋传闻更为惊心动魄。直到整个故事都说完了,才拍拍自己的胸口,低声赞道:“到底是大哥,武艺够高。否则,几千路跑下来,光马背上的颠簸,也把人给颠散架了。”
“嗨,我是风餐露宿惯了的。最不怕的就是骑马!”刘病已又饮了一大口酒,低声解释。
“然后那小姑娘就要以身相许?”霍成君笑着陪了一口,依旧难以满足心中的好奇。
刘病已笑着摇头,“也不能算以身相许了。她一年多来人情冷暖见多了,心中恐怕对报仇的事情早已绝望。所以看到我居然能说到做到,就一时冲动……”
“那大哥为什么不娶了她?”石板已经烧得发红了,霍成君把鹿腿切成片,一片片放上去。借助石板的蓄热,烤得鹿肉“滋滋”做响。
这是一个很费功夫的活。肉还没完全被石板烫熟,她的脸已经被热得通红一片。刘病已搭不上手,只好笑了笑,继续满足她的好奇心。“我当时年纪正轻,心里总想着一个人闯荡江湖,不想被家室所累。况且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她,因为帮了人家一个忙,就要人以身相许。那不等于趁人之危么?”
“那不一样!”霍成君轻轻摇头,把烫好的鹿腿一片片捡给刘病已,“趁人之危是别人不愿意。而那小姑娘是自愿嫁给你!趁热吃吧,冷了就没味道了!”
“你也吃一点儿吧!”刘病已笑着谦让,语气中不知不觉带上了一点儿怜惜,“看把你热的,都成了这般模样。如果光我一个人吃,实在过意不去!”
“我胃口弱!”霍成君嫣然一笑,通红的脸孔就像一朵怒放的牡丹。“大哥吃,我再帮帮你倒酒。”
说罢,又给两人的酒盏填满,拿起其中一只,放在唇边轻抿。
刘病已拗她不过,只好自己先吃了起来。鹿腿的肉嫩而不腻,配上和昨天同样的兰陵美酒,简直是天造地设。也不知道是酒劲上了头,还是炭盆实在太热,喝着喝着,二人的脸色就慢慢变成了同样的颜色。
“那女子非常漂亮么?”霍成君星眸微张,望着刘病已胸口衣服下如斧凿石刻般的隆起的肌肉,以一种极其缓慢的声音问道。
“嗯!这个……”这个问题实在有些突兀,刘病已想了好一会儿,才挠了挠后颈,讪讪地回答,“说实话,我早就记不清她长什么样子了!也许很漂亮吧,应该是很漂亮!”
“跟小妹比呢?”霍成君迅速看了刘病已一眼,又迅速把眼神移开,痴痴望着杯中的美酒。
“不,不大清楚!”刘病已喝得已经有点高了,想了想,笑着回答。“没比过。应该是不如吧!”
“真的?”她故意追问。
“真的!”他郑重点头,想了想,又稀里糊涂地补充道:“说实话,你是我这些年来所看过的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
酒到酣处,说者并不觉得此语有多大胆。但闻者听在耳朵里,脸色却愈发红润了。仿佛突然害了羞,霍成君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抬起头,眨着明亮的眸子追问:“大哥觉得,我那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还是今天的装扮更好看一些!”
“都好看!”刘病已坦诚地回应,然后又迅速补了一句,“其实你不该问我,我对衣着饰物方面,一直不怎么在行!”
“大哥没听人说过,女为悦己者容么?”霍成君又往前探了探身子,双眸闪烁,流露出一片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