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这些外表优势,姜煜的家庭条件也是相当不错。父亲好歹是个法士,母亲是这一片地区有名的大善人。
姜煜自己虽然天神神力,但也遗传了母亲的乐善好施的性格,只要有空就会帮助其他农民,还没事就想着办法跑去其他星球义务帮助工人,分文不取。
可对于同龄人而言,姜煜冲动易怒的性格、低到不可思议的情商、莫名其妙的怪异言行还有两极分化的学习成绩已经完完全全覆盖了他的一切优点。
像你这么个怪胎,做再多的善事也还是个怪胎。
姜煜当然是怪胎,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人类。他是梦族人与人类的混血后裔。
在所有农民们疲惫的赞扬声中,姜煜一下午的进度居然一个人翻了整个农场所有人家的田。
然后他还按照母亲的吩咐,用自己的蛮力将自己家果园里十五米的大果树轻松连根拔起,栽到青梅竹马——姚云裳家后面。
做了这么多事情的姜煜终于得以坐在小板凳上歇息歇息。
“累了吧,贝贝?”虽然自己也因为农事而大汗淋漓,但美丽的姚云裳也妖娆地俯下身子用毛巾擦拭姜煜的脑袋,“不把汗擦干了很容易着凉的。”
姜煜没回答她这句话,自顾自地说:“郝家太太感觉瘦的越来越像一只螳螂了。我不知道她那两个丈夫晚上怎么面对她。”
姚云裳心里暗暗赞同,但还是用毛巾给心上人的脸来了一掌,“臭小子,不要说这种惹人嫌的臭话。”
“农民们还是太辛苦了,云云。如果我可以成为仙士,我必须得改变大家的生活。”
“贝贝,你距离仙士应该还差得远呢……”姚云裳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我今天还要继续帮爸爸妈妈剥菜,没法烧菜给你吃了。你还是回家去吧。”
“嗯哼,没关系,你知道我的。我有时候都不知道——”
“——都不知道自己在吃什么,对吧?心思都不放在吃上。”姚云裳翻了个白眼,看着姜煜站起身来,将他送到家门口,“我怀疑就算把你的盘子突然换成鼹鼠的粪便,你都吃不出来。”
姜煜即使已经走远了,回头看了看,明艳妩媚的姚云裳依然在门口笑吟吟地目送他离开。
作为一个12岁的少女来说,她好看过了头了,而且也好看错了方向,再加上发育过快,姚云裳很容易被人一眼误会。
没有任何女生会希望自己长成她这种模样,感觉太低俗了。
姜煜不禁笑出声来,想着他们两个都是大家讨厌的异类分子,怪胎配怪胎,难怪能互相这么着一起长大。
他也一边扭曲着身体做出各种各样搞笑古怪的动作向姚云裳告别,蹦蹦跳跳地越走越远。
只不过此时的他还不知道,他的青梅竹马长成这种令人尴尬的美貌也是有点特殊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