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中旬,春季降临。
清早,金煜煜找到我说,这个礼拜天去县城逛逛。出发了,在温暖的午后,1路公交车缓缓行驶,车窗外街巷人群拥挤,路过一幢幢蓝色、灰色屋顶的房子,鲜艳的门匾和汽笛声交织在一块,每个路口都有小贩摆摊,烟气在喧闹中充斥又消散,反反复复地,街道上展眼望去让人感觉温馨。
停靠广场旁,我们下了车。对于眼前的这个小县城,我是很少来的。周围的建筑很陌生,我几乎不认识路,索性放下心来抱有随意心态到处走。碰巧此刻的天气特别的好,热烈却也不怎么刺眼的阳光照下,行人步履匆匆,偶尔有狗狗从身旁跑过,街景真是惬意到了顶点。走了会,我俩买了杯热奶茶靠在街道栏杆上说话,也观察着车辆和周围发生的一切。金煜煜说,他此行还有一个念头是去买衣服。我说可以的,一会去逛店,但为难的是我没在这购物过,不了解谁家店铺好。他也不着急,说知道去哪买。之后便去他口中的店铺,记起是沿着公园一路往上,穿过两旁种有一排排大树的小道,中间有两个路口,但是没红绿灯,路口有很多商贩摆摊,停一辆面包车或者流动车,贩卖水果、薄粉和茶叶蛋之类小吃。过了第二个路口后,道路便是向下的趋势,再往下就是主道,左边是县医院。我很好奇地打量着,金煜煜则一脸疑惑,催促我走快些。大概有六七分钟,我俩进到一家服装店,小店很整洁,阳光透过明亮的落地玻璃窗打在我身上,顿时说不上来的舒感袭漫每一寸肌肤。这时,一位声音甜美的导购姐姐迎了过来,给金煜煜介绍着面前的一件白色卫衣,也许是衣服背面的图案有些花哨,我们便打量其他卫衣,也推辞了姐姐的热心帮助,然后她离开为店里别的客人介绍,我俩则完全自主挑选衣服。之后他购买了一件黑色外套和一件纯白长袖,我看中一件很简约的浅灰卫衣,于是结了账离开。后面我俩到商场买了些苹果、零食,接着他带我去理发。从小到大我都是剪寸头,然而在他的蛊惑下,我第一次理了碎盖,走在街上竟有些不适应……当下已是将近下午六点,我俩有些饿,便想着找家店吃晚饭,或许是心里没底,逛了还些时间也没个主意,直到路过一家花店,看到街对面的一个小餐馆,牌匾上赫然有行字:老关岭饭店。是它了,我俩一拍即合走进店里,老板娘招呼点餐,我一瞧,单上有许多分类:各种汤粉、家常菜……但盖饭居多。考虑后,我点了份青椒肉丝盖饭,金煜煜也要了一份。过了一阵光景,老板娘端来,于是迫不及待地敞开了吃,味道特别好。(后来我约朋友去县城,必去老关岭饭店吃上一顿。)
回去的路上,西方天边已布满橘红色的霞,我俩道别后到家里收拾好行李便约着一块乘公交回到思源。
像往常一样,我俩在走廊上分开各自回班上。还是不出所料,周语蓝他们特别好奇我的发型,大概是我以这种“陌生”的模样出现吧。靠在桌面,晚风吹过,我望着窗外幽蓝色的夜幕,心情如此的踏实……
晚自习下后,我和金煜煜到球场主席台上坐着聊天。我们很健谈,从学习说到音乐,又从朋友提及以后,内容已经记不清了,如今只恍惚地记得那晚球场人很少,周围很安静,我俩肆无忌惮地大笑。那瞬间,我看向他认真说话的模样,心里就已坚定地认为,他一定会是我生命里最好的朋友,以后我们能相互帮衬相互尊重,是损友更是挚友。
之后便返回。
从前流逝,细细忆来已是六年前的景事。然而竟能让我记刻至今,我想,或许其中有某种无比珍贵的存在,它不可避免地保留着那些年我们的青春,让我这一路走来,给予底气与魅力,从而我怀揣所有的回忆,勇敢地追逐生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