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大花的意思还是狼王夫妻自己的意思,自张无赖来偷肉,它们两口子来的真是越来越勤快。
有时在夜里,还会来家里住下,第二天才回去。
和狼王成为朋友,是陈月最骄傲的事情,比考上博士还要骄傲上几分!
要是有手机,她必天天发朋友圈炫耀。
阳光透过云层,树影投射在地上,蝉声隐匿,属于桃溪村的夏天来了。
一大早,狼王又猎来了只野鸡,它知道陈月不爱吃野味,索性就没猎多,野鸡是给家里的三个孩子补身体的。
它将野鸡放到陈月卧房门口,不断挠着门,狼后嫌吵,一脚踹在它的屁股上,才安静下来。
“狼王和它媳妇儿,你们又来了。”
陈月打开房门,揉着双眼,“狼来了就行,怎么还是这么客气,又给我带野鸡,我不是说了嘛,野鸡不好吃,我不喜欢吃。”
狼王媳妇儿向前,咬住她的裤腿,带着她朝张玦卧房走去,大花和玉儿也在。
狼王叼着野鸡,放到张玦他们面前。
“原来不是给我吃的啊,唉,真偏心。”陈月假装难过。
狼王无语,女人心海底针,人兽都一样。
恩人怎么一天几个样,刚才还说不喜欢吃野鸡,怎么现在又成它的不是了?明天一定多猎几只。
“狼王,你真好!谢谢你!”玉儿蹲下,双手环住狼王的脖子,脸使劲蹭狼王的脑袋。
狼王内心:咳咳,媳妇还在呢,注意形象。
狼王媳妇儿见恩人如此喜欢它们,不断摇着尾巴。
人分善恶,大花若不是遇到善人,早就命丧山林。
是陈月救了大花,把它养的白白胖胖,而且对它们夫妇也特别友好,它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报答恩人。
日上三竿,陈月将野鸡处理好,这段日子,天天吃炖鸡汤,她都快吃吐了,今天打算做个不一样的吃法。
野鸡剁成块,下锅焯水,放姜和黄酒去腥,沥干水分后,起锅烧油,放入野鸡肉爆炒。
鸡肉炒出香味,她又放入大量姜片、倒入适量黄酒,盖上锅盖焖煮,待鸡肉软烂,再盛出。
酒香四溢,鸡肉软烂香甜,陈月上一次吃黄酒焖鸡,还是妈妈生了二胎,坐月子的时候。
玉儿大快朵颐,也不忘给大花一家夹,“大花,狼叔,狼婶,快吃!保证你们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肉!”
狼王看傻子一样看着玉儿,你癫还是我癫?狼要是会做饭,那不见鬼了?
狼王媳妇尝了一口,仿佛触电一般,一时没忍住,把碗里的一扫而尽,它终于明白大花这死孩子为啥不愿意和它们回去了!
我勒个豆!人类的食物都这么香的?
它也开始犹豫要不要回林子了。
要不……直接住下算球。
狼王将眼神从玉儿身上抽回,转而看向碗里,不是......媳妇,你怎么也不给我留一口?
张玦也吃的欢,他越来越佩服娘了,当初在张家连肉汤都喝不上,现在顿顿都有肉,都是娘的功劳。
他又添了一碗饭,倒了些汤汁和饭拌在一起,漫不经心道:“娘,有个事儿我想和您商量一下。”
陈月顿了一下,这孩子想通了?要去镇上上学了?
她放下筷子,温声道:“什么事?玦儿你说。”
张玦抿着嘴角,迟迟才开口,“娘,我想改姓,和你一个姓。这个事情我想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