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耀带着她来到一家普通的国营饭店,他本来是打算去烤肉季的,但小姑娘说什么也不同意,于是只能就近在学校边上找了个国营饭店。
这个时候的饭店那可不跟现代一样,顾客是上帝,这个年代顾客是孙子。
毕竟这时候服务员这个职业基本上都是铁饭碗,饭店里的摆设跟食堂差不多,都是窗口设计,一个点菜窗口一个出菜窗口。
从点菜到端菜都得自己亲自动手,点菜窗口挂了块小黑板,用红色粉笔写着今日供应的菜品的价格以及需要的肉票粮票。
李秀福明显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进来之后坐下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问她想吃什么也不敢做声。
李荣耀只得自己去窗口看着点,点了一个猪肉炖粉条,再来了个红烧肉,最后点了一盘清炒白菜。
三个菜一共花了1块3毛9,两张肉票跟一张粮票。
李荣耀将饭菜端过来的时候,小姑娘一个劲儿的摆手,终于是开口了,“二哥,咱们就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呀!”
“吃不了你就装在你的饭盒里,回去偷偷吃。”李荣耀打趣道,“不过可千万别被别人发现了。”
李秀福闻言笑了,脸上紧张的情绪也下去了一些,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到他碗里,“二哥,吃肉。”
二哥吃这个,二哥吃那个,这是原身在家的时候经常听自家小妹说的话。
他个头大吃得也多,饿得还快,但李父李母每天就给他一点点吃的,还是幼小的李秀福经常将自己那份省下来给他吃。
李荣光自小就被李父李母惯坏了的,在家里一直都是唯我独尊,所以李秀福从小就跟原身亲。
吃过饭后李荣耀将她送回了轧钢厂,接着就打算去鸽子市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淘到一块好棉袄穿。
他就只有身上穿着这一件棉袄,短小不说,好多地方都跑棉了,这可抵挡不了接下来四九城的冰天雪地。
布票在这个时候实在是太稀罕了,李荣耀上次在鸽子市的时候没有舍得掏钱买。
李荣耀在鸽子市逛了一圈,倒是遇到几个卖新棉袄的,可惜都不合他的身,他这个身高在这个年代实在是太稀少了。
所以即使再怎么不舍,他也只能掏钱买了些布票跟棉花票,赶明儿上街去扯点布和棉花,顺便将旧棉袄的棉花拆出来找人弹一下,拜托三大妈让她帮忙做一身新棉袄出来。
过完年大学基本上就开学了,总不能还穿得这么埋汰吧……
回到四合院里,李荣耀刚刚踏进中院,就看见易中海跟着几个穿着中山装的人正从屋子里出来。
这年头能穿上中山装的,那可都是大人物,李荣耀冲着一大爷点了点头,就准备往自己屋里走。
“诶,就是他,他就是李荣耀!”没成想易中海直接用手指着他,一脸兴奋地对那几个穿着中山装的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