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如诗,此时却无人有心情吟唱这诗。
日暮如画,此时却无人有心情欣赏这画。
薛嵩家后山豪华斗鸡场内,有一人与身旁如同吵闹的菜市场格格不入。
他静静地站着,一身白衣如雪。
此时正站在高高阁楼上观战的实在人薛嵩,啃着手中的大黄瓜,一脸担忧,含糊不清道:“承然,你说阿森他爹要是知道他身穿一身白,会不会敲断他的双腿?”
大都律规,除非服丧期间,一律不能穿白衣在街上闲逛。
但总有些那么个人,天生具有反抗精神,喜欢一身白衣飘飘然,总觉得自己是幸运儿,与众不同,天上落下个大秤砣,只砸到别人,砸不到他,衙门板子横竖落不到他的屁股上。
李承然放下手中的千里镜,睨了薛嵩一眼:“吃你的大黄瓜吧!孤陋寡闻见识短,阿森穿的这是战袍,首先要在气势上压倒敌人,懂不懂?再说了,阿森的阿爹可是刺史,谁敢打他的板子?”
薛嵩小小年纪,却有一颗赤诚的爱国之心,对李承然这种五体投地舔狗行为极其不耻。
憨厚的脸上挂着与年龄极其不符合的忧愁,平日里脆甜可口的黄瓜也觉得索然无味,味同嚼蜡。
“我阿爹说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李承然手持从波斯商人手里买的全生牛皮制的千里镜,一心观察着前方战况,并未回头,看在是兄弟的份上,他才说道:“薛哥,你还年轻,脑瓜子正处于麻溜时期,前途无量,不能相信一些胡说八道,缺乏逻辑的鬼话,你要懂得识时务,知进退。”
“你的意思我阿爹的话是鬼话了?”薛嵩探险精神旺盛,打破砂锅追问道。
“你想多了。”李承然当然全盘否认。
有钱人说鬼话时,含蓄提醒就行了,他要是听不懂,那就听不懂吧!谁让他有钱呢?
……
张郁森站在斗鸡场中,纵然身旁的环境再过鸡飞狗跳,他的心始终如同身形那般,力而坚挺,静而不慌,稳中带稳。
此时天地之间的力量,仿佛混成一团气,荡漾在他心田之中,给予了他信心勇气坚强的力量。
等那个身形瘦小,个头不高,眼睛如同琥珀的少女出现现时,四周瞬间寂静,众人自觉向后退了一大步。
即使夕阳打在胡大静嬉皮笑脸的面庞上,张郁森也丝毫不慌,丝毫不皮。
胡大静活了二十多年,头一次觉得处于中二时期的少年们如此有意思,他们无所畏惧,言行惊人,天马行空,捋袖挽臂,说干就干。
像张郁森这种知难而上的中二愣头青,更是寥寥无几,越发显得难得可贵。
两军对峙。
正在这剑拔弩张,气贯长虹之时。
一根鸡毛飘散而落,落在他们之间,落在这八尺之地。
飘飘然然,打着旋旋,转着圈圈,就是落不下来,真是急死个人。
张郁森的瞳孔忽然收缩,肌肉忽然紧绷,竟感到了一丝紧张的压迫感。
等那根鸡毛终于落下时,他才长出一口气。
可恶的鸡毛,差点让他破功。
看向对面的人,故作高深道。
“你来了。”
“我来了。”
漫不经心的回答。
张郁森皱眉,看着对手空空荡荡的双手。
“你的鸡呢?”
上斗鸡场不带鸡,这是对对手的极为不重视。
“差点忘了。”胡大静恍然大悟,像是才发觉自己是来斗鸡的,“阿姐,将鸡拎上来。”
胡雨霏把罩着布的鸡笼子递给了胡大静,回身给了张郁森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