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宵吃好了,接下来自然就是开始夜话了。
任重楼既然将这家伙迎进了家里,多少也希望能够了解下情况,问个清楚后,再决定下一步的处理。
最好是探出他的家底信息,然后交由这家伙的亲人接手。
想在自己这边,永久混吃混喝下去,是不存在的。今晚一下子损失了五包方便面,任重楼的心已经在滴血了。
“兄弟,今年多大了?看你的面相,跟我也差不多嘛,为什么要离家出走?离家就离家吧,身上也不带些钱?你口袋里真的一毛钱也没有?”
任重楼抖抖翘起的二郎腿,率先打开了话匣子,“还有你这身穿戴,怎么跟古装戏里穿的一个样,不难受吗?真不知道你家人怎么会这种爱好!头发也是的,一个大老爷们,怎么会盘起来发髻,这不是主动帮虱子搭窝嘛!”
在任重楼的记忆里,像这种周身长衫的穿法,现实生活中,也只有说书或者讲相声的人,才有的派头。至于这家伙的足下布鞋,到不稀奇,他自己穿的就是布鞋。
还有,这家伙歪歪扭扭,还沾上了几根枯草的玉米棒子般发髻,真替他发愁。打架的时候,多吃亏啊!
眼前这家伙,心倒是挺大,一点也不在意任重楼的调侃,小指头抠着牙缝,下嘴唇左右摇摆几下后,吐出一口浓痰,“在下嘛,在太玄星上的话,确实还算是小年轻。此地彼地,相时而论,与仁兄也可算年龄相仿。”
看来是一下子吃撑了,胃里面积食过多,影响了血液流通,大脑开始偷懒,跟不上了嘴巴的速度。
任重楼心里想着,自然不会将他这番无头脑的话放在心上,仅仅是二郎腿稍稍停滞了一下,继续抖动起来。
“行吧,既然你说了我们年龄相仿,本着谦让的精神,我的名字叫任重楼,你就喊我楼哥好了。”
“凭什么是在下喊你叫哥,在下已经块四百多岁了,该你称呼在下为兄长方对——咦,本家呀,在下任松节。”
这家伙脑子还没清醒过来,当真以为自己是老怪物了,不肯让步。哪知任重楼只是撂出了一句狠话,“老子向来没有谦让的精神,远来是客,该你谦让。”
“另外,”任重楼接着说,“你能不能好好的说话,一句一个在下,我就是我。少说点废话,还能帮我省下一包泡面呢。”
“你还真姓任?”
“行不改名,坐不改……”
“得得得。”
任重楼急忙伸出了胳膊,拦住说,“我信了!松节老弟的家,住在哪里,明早我送你回去。俗话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狗窝’,还是回家去吧,回了家至少不会继续饿肚子。跟家里的那点小矛盾,说说开就是了,到底是一家人,哪有过不去的。”
认识一个陌生人,从停下脚步的那一刻,就不自觉的开始了。
昨晚上,任重楼很难不认为他是个傻子,正常人哪有爬电线杆摘灯泡,大呼小叫夜明珠的。所以后来的窗外叩访,任重楼毫不犹豫地就关灯打发掉。
今晚的再遇,确实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彼此都是无心之举。无心之遇,反而会客观地重新认识对方。
人嘛,倒不是个真傻子,只是看起来比较喜欢吹牛罢了。小年轻嘛,也能理解。理解对方,理解自己。
“在下——我老家是凤阳府的,家父——哦,我父亲是个大盐商,经常往来于应天府之间。家里有良田千亩,住的是四进的大宅院,光是府里的用人,就好几十个。那时候,我还是个锦衣玉食的公子哥,每日里只需读读书,溜溜鸟……”
任松节正沉浸在回忆中,见对方蓦然撤下二郎腿,一下子从板凳上站起身,张开的嘴巴中,上下牙齿打钹似的无声碰撞几下后,缓缓开口,“时间不早了,洗洗脚睡觉吧。明天你坐车子上,给我指路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