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审查结论在支持他的观点和意见之前,他也有被多部门多层级数次驳回过,而且即便是这一次他也做好了再次被驳回的心理准备。虽然,他的观点和意见在这一次终于得到有司的支持。
有了那样的家国情怀、家族情怀和自我修复,他才显得有阳光,阳光得让人在他的身上看不出所谓的什么影响来。
而这一切,自然是皆缘于他认为的他的事儿还有理,然后理直而气壮。
还有理?
是的,还有理,还真的有的争!
9月20日
有司告诉他:您好!您反映的来信材料收悉。经审查,从现有材料看,您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属于我司管辖,我们已将该材料转江南省,您可直接与江南省联系,具体承办机构将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回复您。您也可以通过本手机号码登录专网(APP和“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信访事项办理进展回复答复情况。
10月31日
有司告诉他:您好,这里是我司专业服务热线,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建议您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后回复,感谢您的配合!
11月8日
有司告诉他:您好!您关于不服受贿一案的来信材料收悉,您反映的事项正在审查中。
12月22日
有司告诉他:您好!您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我司受理条件,我司依法受理。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由具体承办部门将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您答复。您也可以通过本手机号码登录专网(APP、“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信访事项办理进展回复答复情况。
3月21日
有司告诉他:您好!我司对您申诉的事项已作出审查结论,并给您邮寄了相关文书,请注意查收。
而在这之前,时光的记忆,将首先会倒带聚焦到之前向北向有司提交的“抗诉申请”上:
抗诉申请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族,身份证号码*****本科文化,住***滨江小区B栋304号,电话****。
申请人因……不服……特向贵司申请抗诉。
请求事项:
撤销***判决,依法要求发回重审。
事实及理由:
一审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严重影响公正审判。
具体情况是:一审剥夺了被告人最后陈述权和庭审记录确认签字权,剥夺了被告人庭审前对开庭的时间、地点和有关权利的知情权,以及对庭审质证过程中被告人要求对被告人签字进行笔迹鉴定之请求置之不理。
请求调取一审同步庭审视频录像。对“一审法官在主持双方取证、质证环节之后,落槌‘言:休庭,下次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之前问的是“公诉方还有没有新的证据提供”,而不是让被告人作最后陈述,且没有另行通知被告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下一次庭,且于第一次开庭后的次二日,即星期六的早上向被告人当面送达了一审判决书,剥夺了被告人庭审最后陈述权、庭审记录确认签字权等一系列应该享受的诉讼权利”的这一系列严重影响公正审判的诉讼行为,进行核实、解释和更正。
请求:对一审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提出来的足以影响审判结果的笔迹鉴定要求,准予或组织开展笔迹鉴定;对一审庭审记录确认签字环节可能存在的造假签字准予或组织开展笔迹鉴定;对纪委时隔1年零4个月才向当事人出示的“书面诫免谈话”这一足以影响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有关被告人的签名,准予或组织开展笔迹鉴定。
尊敬的***,签字捏造作假已是陷害,剥夺被告人最后陈述权的宣判自然是庭审环节的严重缺失,而庭审记录没有被告人的确认签字更是难脱采用单方意思、片面之辞责任和难逃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之嫌疑。
对如此严重影响公正审判之诸多诉讼行为,法律早已明文禁止。现泣涕拜求:调取一审庭审同步视频录像、调阅一审庭审记录以核查、更正相关情况,对本案提起抗诉,启动本案再审程序,发回重审,还我清白!
……
备注:
一、抗诉申请的关键点有下列三个方面:
①基于一审庭审被告人最后陈述权、庭审记录确认签字权、庭前开庭时间和地点及相关权利获悉权被相继剥夺等,申请人申请最高检:抗诉并监督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②只要愿意并调取一审庭审同步视频录像,一切便可清清楚楚,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③只要同意并组织开展“诫免谈话”上被告人签字笔迹异地鉴定,同意并组织开展一审庭审记录可能存在的确认签字的笔迹异地鉴定,便可真正查出谁才是罪人,便可让涉黑涉恶团伙受到应有的法惩。
二、江南省有司申诉结果通知书等的主要意见是:基于法学泰斗张**教授、陈**教授的观点,以犯罪要件构成不全申请的抗诉不能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