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本先生,版权的收益分配你来决定吧,我相信你。”
面对江辰灼灼的目光,岸本说:“我想参与这项伟大的事业,但我也得先活下去,不然我就画不了漫画了。
《火影忍者》评书一旦改编成漫画,肯定会获得巨大的收益。”
岸本沉吟片刻,道:“一九分成如何?要是漫画大卖的话,一成收益就足以养活我了。”
耶!!!!!!
江辰心里狂喜。
他强行抑制自己想要大喊一声的冲动,目露担忧:“岸本,这…会不会太损害你的利益了?”
“不会。”岸本坚定的摇摇头:“能参与构筑两国友谊的桥梁是我的幸运。”
“岸本先生,你真是太伟大了!伟的太大了!”
说着,江辰从怀中掏出两份协议,拿出一根笔:“那我们现在就签协议吧。”
“诶???”岸本惊讶:“你随身带着合同?”
“嗯。我早就拟好了合同,不过我之所以没有告知你,是想要考验你,看看你是否有资格和我共同建设这座梦想之桥,现在我确信了,你有这个资格。
不,你不是有资格,而是非你不可。”
岸本擦了擦因感动而流下的泪水,看了看合同,“江辰,这上面说要将你的名字放在漫画原著名单上?”
“是的,我叔叔说如果有一天能把版权卖出去,要署上我的名字,因为他想让全世界看到我们两国年轻一代携手合作的样子!”
江辰十分认真。
岸本恍然。
随后两人在版权分配一栏中填上甲乙双方分配到的收益比例。
江辰分得九成,岸本分一成。
看着岸本一笔一划写上自己的名字,江辰嘴角弯起。
他之所以要署上自己的名字,自然是为了扬名。
名利二字相辅相成,有名就有利,反之亦然。
《火影忍者》漫画必然会大火、爆火。
到时候,会有无数过不了稿、想要吃漫画这碗饭却郁郁不得志的人主动找上门来。
有了岸本齐史这个一九分成的例子摆在那里,料想他们也不会说什么屁话。
想火?
可以。
签卖身契吧。
只要签了合同,就会在漫画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写进历史这种成就感是最高层次的需求,这种需求是超越国界的。
《海贼王》、《灌篮高手》、《死神》等等漫画都存在江辰这个资深二次元的脑海里。
到时候江辰就拥有了一大批没日没夜画漫画,自己拿一成,九成给江辰的——
漫画长工。
江辰哪怕是在睡觉,白花花,不,是棕花花的日元都像瀑布一样流入他的兜里。
他认为自己已经非常仁慈了。
不但留了一成收益给漫画长工,还让长工们的名字写进了漫画历史。
知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