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去大海上。
大海那么大,海风那么爽,我自由了。
从今天开始,我派克,自由啦!
我很痛快,但是眼角怎么湿了?
应该是开心的泪水吧,但开心的泪水不应该是甜的吗?
我真的自由吗?
我不自由。
大海如此宽广,我却如此孤独,或许我应该找个家。
群狼海贼团,多好听的名字啊,我在这不到一年就混成了小头目。
但我却不是很喜欢这个海贼团。
狼吃羊,应该,但不该以杀羊为乐吧。
狼王占有资源,应该,但不该将同伴视为财产吧。
这个叫维尔嘉的男人,真值得我追随吗?
带着不敢与人探讨的问题,我们登上了麦丰岛,目的是销赃和补给。
一个月的时间,我和村民们相处的很融洽。
尤其是那个自称有毛皮族血统的老弟。
但维尔嘉却要背信弃义了,要对这里展开血腥的屠戮。
得知了计划,我心里很难受。
屠村那天,我带着一帮志同道合的小弟划水摸鱼,却见到那个男人横空出世。
他用诡异的手段击杀了维尔嘉,却对我抛出橄榄枝。
他夸我出刀利索,夸我很聪明。
天呐,自从爸妈死后,整整八年,我再没听过来自上位者的夸奖。
我不是个通贼商人的儿子吗?
我不是个笨手笨脚的学徒吗?
我不是个腥臭的杀鱼仔吗?
我不是个不愿杀平民的叛逆部下吗?
我真有这么好吗?
可到了第二天,我才真正见识到那个男人真正的强大之处。
他三言两语间,把互相指责的村民团结起来。从一个光杆司令,一夜间拉起两支队伍。
他还能诡异的消失,然后带着大量的高能量物资出现。
或许,他就是传说中的神吧!
我奉命收拢海贼团中服我的人,本以为只能收拢十几个,顶多二十个。
但来报名的,确是整整四十七人。
我知道,这些人不是服我,而是服那个男人。
分田地,看着村民们一张张充满希望的脸。
享受到海贼自由感的人肯定不是我一个,而是海贼团里所有没泯灭良知的人。
那一晚,我们睡前闲扯淡的话题是:
如果你的家乡有一位这样的人,你还会不会出海当海贼。
那晚我失眠了,目光扫过这四十七人,我知道,其中有很多人处于堕落的边缘。
我怕他们作死的行为会引来那个男人的不满,但也不忍将这些人直接驱赶到黑暗中。
而当我提出顾虑时,那个男人的解决方案居然是让我全权带队。去周围的无人岛训练,海量物资全由我调遣。
他难道不怕我跑路吗?
罢了,士为知己者死,我得到了老大的赏识,自然该拿出成绩。
从那天起,我训练自己,训练麾下,同时教导他们要敬罗辰大哥。
我也数次去麦丰岛押送物资,麦丰村真是改天换日,阳光洒向麦田,风都比以前柔了。
村民们称呼我为派克先生。
先生啊,多么陌生又熟悉的词汇。
如果没有那场意外,现在的我应该也会被称呼先生。
我的人生被踩碎过,现在又被人缝起来了。
我要更努力的训练,为了我大哥,为了叫我先生的人,更为了我被重新缝好的人生。
每天拼命的锻炼,拼命的吃高能食物,晚上用一个热水澡洗去一天的疲惫。
也洗去身上的污垢。
我现在是先生了,我不能给大哥丢人。
......
两个月,我洗掉了指甲缝里最后一片鱼鳞,看向镜子,里面是一个崭新的狼王派克。
你们不知道我在跟我大哥混之后有多自由。
我领人分田,我得到信任,我获得成为强者的机会。
我成了新的狼王。
最关键的是,在我用高超手法杀鱼之后,吃到的是鱼肉,不是鱼头。
这是以前从没有的事儿,无论在屠宰码头,还是在维尔嘉手下。
就在我感慨新生时,大哥带来了一个噩耗。
有一伙鱼人,盯上了麦丰岛,说要么交钱要么杀人。
哈哈哈。
多幽默啊,我不杀鱼了,鱼要杀我了。
我把自己当牲口一样的锤炼两个月,为的是什么?
不就是为了守护我想守护的东西,帮我想帮的人吗?
绝不能让任何人,在我死之前毁掉这一切。
……
划开鱼人干部的腮,我没有任何休息,冷眼扫过欺负我家狼崽子的鱼人,我重操旧业。
我叫派克,我要开始杀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