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爬武功山,听起来就不是我能干得出来的事,可偏偏遇到了对的人,就做了这不太对的事。
我和阿朵成功赶上了高铁,准确的说是提前在候车厅等了一段时间。
这提前的时间是得益于领导不给批假的,因为原本我们只是打算提前两个小时下班,没承想他不给批,那我们就只能半天都直接逃掉了。
从小到大,我都是别人口中那个最听话懂事的孩子。在父母辈的人眼中,我独立,主动性强,而且特别乖,是一个他们口中从不犯事的“别人家的孩子”。
可是只有我知道,其实是他们都不了解我。
在读小学时,有一款长方形的录音机,既能播放磁带,又能够录音,还能听广播。怎么说呢,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打开新世界的窗口,我看着我身边的同学一个个都用上了,我的心底别提多羡慕了。可是我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我不能给父母带来“麻烦”。于是我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去获得我想要的东西——偷!偷的不是录音机,而是买录音机的钱。
我得尝所愿,我那天放学后走到了一家文具店,拿着手中的钱准备买我眼中唯一能看到的录音机。可是你知道么,我买它的时候,我的心脏就好像被我含在嘴巴里面,呼之欲出。
我最终还是踢开了这个新世界的大门,代价是被我爸两个大嘴巴抽在了脸上,我的左眼下睑留下了一块若隐若现的淤青,伴随了我之后的十几年,在不仔细瞧的时候无伤大雅,但我拿起镜子或者手机反转摄像头时,那两个沉重的巴掌总是历历在目。
过后,对于这块淤青,我爸只字不提,我妈从未留意,只有我知道,刻在了心里。
到了初中,我还是那个“听话懂事”能考进全校前十的好学生,每次段考我都能在升旗的时候在全校师生面前捧起全A生的奖状,领到属于三好学生的奖品。
而作为一个好孩子,一个品学兼优的新概念三好学生是不应该偷偷跑到网吧上网的,可我偏偏就这么做了,而且不止一次!
拥有一台自己的电脑,对于读初中时期的我们,不论是哪个孩子,不管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都是极其有吸引力的。就像一个充满糖果的梦,糖果堆的上面还有一道彩虹。
我们经常玩的几个发小中有一个比我们稍大两岁,他周围的同学就有很多家长和老师们眼中所谓的“差生”。他们带着我的发小一起去网吧偷摸着上网。
一来二去,因为这个发小的缘故,我们周围的这几个男孩子全都跟着他一起偷摸着存钱,一起在爸妈不在家的时候偷偷从网吧的后门溜进网吧的二楼。
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这我们都知道,但是只要你交够网费,网吧的网管们仍然会给你送上身份证号和上网密码的,而这个登陆密码一般都心知肚明:123456。
于是这样子,我有了自己的第一个QQ号,有了第一个用QQ号登录的网游账号,那时候没有实名制,也没有青少年模式,所以网吧的这段经历又带我发现了另一片新大陆。
在之后的很多个周末里面,我和发小都会偷偷摸摸地摸进网吧,每次去上网的那个小巷子的那段路,我的紧张程度不亚于坐在网吧里面打游戏打到了boss时候的那种紧张感,任何风吹草动都能让我一命呜呼。
在网吧里面上网,我都会精神高度集中,神经无时不刻不在紧绷,因为我是“好学生”,做一名优秀学生和听话的孩子的代价是精神上需要接受从他人的角度对自己的审判和凝视。
在网吧的这段时间,我没有学别人去抽烟,但我看过很多个他们抽;我也没有学别人去打架,但我看过很多个他们打架搏斗,甚至是一个椅子劈下来,脸上的血哗哗地流了下来。我从来不认为这些行为很酷,但我还是觉得会玩游戏会很酷。
我想变得很酷。
我也许本来就不是个聪明的小孩,因为我游戏真的玩得很一般,而那时的我一直认为真正聪明的小孩肯定是游戏玩得很厉害的人。
但现在的我知道,我会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人。
我这时候并没有跟阿朵提起过我离职的打算,虽然我的勇敢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这个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