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母亲死的早,父亲也早几年不知所踪,倒是还有个姐姐,时不时会打生活费给附近小饭店的芳姨,托她照看一下楚歌。
芳姨有个女儿,楚歌和她一起上下学,但是对方以为楚歌对她的感情是爱慕,总恶语相向让楚歌不要跟着她。
早上的时候,他看见对方被小混混围住调戏,一时间没忍住冲了上去,最后就被群殴打晕了。
混混以为打死了人,直接跑了,这样的话是谁付的钱已经一目了然。
背上包,楚歌打算去这个世界的图书馆转转,但刚从缴费窗口出去,就被一群人撞了一下肩膀。
“没长眼啊!”后面的人紧跟着用手推了他一把。
楚歌的肩膀往后抖了一下,脚步却是岿然不动,对方愣了愣还想说什么,就有人拉了他一把:“不要惹是生非,别忘了我们是来找人的!”
“知道了。”他瞪了楚歌一眼:“算你运气好!”
一行奇装异服的人火急火燎地往医院里走,后面陆陆续续还有穿着其他宗门服饰的。
楚歌看了一眼,过去十几年,各种宗门也是拔地而起,他是没看出来这是哪门哪派的人。
短短几小时,雷劫附近的医院全都被天人扫荡了,他们坚信有一个天选之子诞生了,但是不管怎么找,他们也没看出来哪个婴儿是特殊的。
那边的动静楚歌是不知道,他正在以光速浏览图书馆,来买书的人观摩了他一秒看一本书的操作,都觉得他是神经病,赶紧拉着朋友远离,工作人员也隐隐有关注他的意向,怕他搞什么破坏。
楚歌却毫不在意,一心一意翻着一本本书,翻完的时候他才拿出手机看时间,也刷到了医院的新闻,他眯了眯眼。
“我的到来虽然可能会改变不少人的命运,但谁又能保证这些改变不是命运本身的安排呢?”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天道至公,会任由万物自生自灭,我虽从天地意志中来,算得上是某方面的天道,但因为做了太久的人族,早已无法跳脱世界之外,而人心本不平,所以该报的仇我不会视而不见。”
“嗡——嗡——”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看了看屏幕上的名字,把电话接了起来。
“喂?”
“楚歌!不在医院你又跑哪去了?你知不知道乱跑会给我造成多大的麻烦!”
来者声音清冷如玉,清脆动听,就是说出的话不太讨喜。
她正是芳姨的女儿叶青鸢,是楚歌之前喜欢黏着的一个人,他的亲姐姐远在燕京学院进修,他就把叶青鸢当成另外一个姐姐依赖,但是叶青鸢只把他当成累赘,把依赖当成喜爱。
楚歌并不怪她。
“被一个傻子缠着,还被人造谣是有一个傻子男友,这几年也是辛苦你了,不过一切到此为止了。”
他在心里暗衬着,回复道:“我在附近的新华书店,这就过来。”
叶青鸢并没发觉今天的楚歌逻辑清晰口齿清楚,有点不耐烦道:“你站着别动,待会又走岔了,我去找你。”
对方挂断电话,楚歌没做解释,老老实实杵在路口,晚风吹拂,人们井然有序地忙碌着自己的事,到处都是烟火气息。
这辈子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