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艺术”16世纪下半叶诞生于意大利,盛行于是17世纪的欧洲,进入18世纪逐渐衰落。
“巴洛克艺术”的出现与欧洲当时的宗教改革有关。欧洲大陆经过文艺复兴运动的洗礼,人文主义思想挑战天主教的宗教权威性,民众深受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有识之士结合实际提出自己的社会主张。教会出现了分裂,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之间的彼此对立,引发了宗教战。在十六世纪到十七世纪欧洲的战争中宗教的狂热程度可以说影响了军队的士气。宗教激励着军队进行圣战和为荣誉而战。在欧洲,宗教的狂热深刻的影响了艺术的发展。在天主教国家里,艺术的所有分支都服从豪华夸张地发展教会的荣耀和权利的要求。[1]
罗马作为天主教的中心,“巴洛克艺术”产生于罗马,是由当时的宗教改革决定的。教会为维护自己的势利和影响力必须通过艺术手段展示自己的权利和地位。巴洛克艺术就成为教会服务和利用的工具,同时教会也成为这种奢华艺术的有力支持者。
“巴洛克艺术”的主要特点:豪华、充满了宗教的色彩,维护宗教的地位和权利的同时又充满了享乐主义的思想,宗教题材的作品在巴洛克艺术中占有主导的地位;“巴洛克艺术”风格的作品充满激情,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强调作品的运动与变化,充满了丰富的想象力,突破传统艺术的规范和理性的束缚,给人们以想象的空间。
为表现巴洛克艺术的奢华和宏大的气势,艺术家们综合各种艺术手段让建筑与雕刻、绘画三者相互融合。绘画作品画面构图采用打破了传统的稳定的构图形式,让画面更具视觉冲击力,使画面更加具有空间感和立体感。在文学、戏剧、音乐等领域里,巴洛克风格的作品吸收了不同艺术风格和表现手法,让作品充满想象。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大多数巴洛克的艺术家都得到了教会的支持,思想也受到局限,导致他们的作品远离了社会生活,没有反应社会现实,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巴洛克艺术”在意大利的代表人物有贝尼尼、卡拉瓦乔和佛罗多维柯,奇戈里等艺术家,然而把“巴洛克绘画”推向艺术高峰并取得辉煌成就的则是鲁本斯和佛兰德斯画派。
彼得·保罗·鲁本斯(Peter Paul Rubens)1577年6月28日生于德国威斯特法伦的一个流亡德国的佛兰德斯贵族家庭,1640年5月30日在现在的比利时安特卫普去世。鲁本斯十四岁开始学习绘画,他的三位老师分别是风景画家维尔哈希特、阿达姆·凡·诺尔特以及奥托·凡·韦恩(Otto van Veen)。鲁本斯多才多艺,会讲多种语言,博学多才,他是17世纪著名的佛兰德斯画家、雕塑家、商人、收藏家、外交家,他还是曼图亚公爵和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画家兼外交使节。鲁本斯作为佛兰德派绘画的代表与同时代的意大利的画家卡拉瓦乔一样是巴洛克风格绘画的代表人物。
鲁本斯的绘画受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的影响,他曾经在1600年,他二十三岁的时候去意大利旅行并学习绘画,特别是他深受威尼斯画派画家提香的影响。在他担任曼图亚公爵画师期间,鲁本斯临摹了大量的意大利绘画大师们的作品,其中临摹提香的作品最多。1603年他担任曼图亚的外交使节前往西班牙,在西班牙皇宫中,他临摹和研究了皇宫里收藏的提香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