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赵兴正在厨房里忙活,马信拿着一把刀走了进来。马信把刀递到赵兴面前,说道:“师父,这是一把五十炼钢刀,父亲让我送给您。”原来赵兴从马家买的刀很一般,马信发现之后,特意让他父亲打了一把好刀,准备送给赵兴。
尽管赵兴不懂刀,但马家是打铁的,送出来的钢刀肯定差不了。赵兴不想欠马家的人情,因此推脱道:“无功不受禄,这把刀我不能要。”
“师父,要不然这样吧,我用这把刀换您原来的那把刀。”马信说道。
赵兴想了想,说道:“也可以,不过你要告诉我这两把刀差多少钱,我把差价补给你。”
“师父,你收我做徒弟,一个铜板都没收。我要是收了您的钱,我们马家的脸往哪儿放啊?山寨里的人会怎么说我们马家?”马信有些急了。
“好吧,我收下了。”赵兴把原来的刀还给马信,让他送回去。马信走后,赵兴拿起新刀,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可他根本没看出新刀好在哪儿。
赵兴一边看一边自言自语:“这也看不出有什么差别呀?”
喜子突然冒了出来,插口道:“不用看了,这肯定是一把好刀。”
“我当然知道这是一把好刀,但怎么能看出来呢?”赵兴看着手里的刀,迷惑不解。
喜子不换不忙地说道:“评价一把刀的好坏,只要用两个字就够了,你知道是哪两个字吗?”
“我要是知道,还跟你废什么话?别卖关子了,赶紧说。”
喜子得意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不懂,是软和硬两个字。你是不是觉得这两个字自相矛盾?其实一点都不矛盾。硬是指刀锋要硬,这样的刀更加锋利;软是指刀身要软,这样的刀有弹性,不容易折断。”喜子拿起钢刀,抓住刀尖使劲儿向侧面弯,刀身变成了弧形,一松手,发出“嗡”的一声,刀身变得笔直。喜子说道:“看到没,这才是好刀,你原来的那把刀要是弯成这样,早就断掉了。”
“若是在战场上断掉,小命恐怕就要保不住了。”赵兴意识到这个问题,后背一阵发凉。
喜子把刀交还给赵兴,继续说道:“你这把刀是五十炼钢刀,什么是五十炼呢?所谓炼指的是加热后折叠锻打,五十炼就是说这把刀要加热五十次,然后再折叠锻打五十次。五十次,你想想这是什么概念?别的就不说了,就说那把打铁的锤子,我要是连续挥动五十次,第二天连胳膊都抬不起来。”
“马信的胳膊那么粗,那么能吃,原来都是打铁练出来的。”锻打五十次,在炉火的烘烤之下,十几斤的铁锤反复捶打几千次,浑身被汗水湿透,其辛苦程度可想而知。
“你猜猜,打造这样一把刀,要用多少精铁?”喜子给赵兴抛出了一个问题。
赵兴掂掂手中的刀,说道:“这把刀五斤(汉制一斤约为250克)左右,十斤铁应该够用了吧?”
“十斤?你太小瞧这把刀了!它至少要几十斤铁,捶打几千次,打到最后,剩下的全都是精华。什么叫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就是!如此费力打出来的刀,你说能差得了吗?”
“这把刀已经这么好了,还会有更好的刀吗?”赵兴问道。
“当然有了!最好的刀是百炼钢刀,真正的吹毛利刃,不过这样的刀打造极其困难,只有顶级的铁匠才能打造出来,因此每一把百炼钢刀都是无价之宝,只有那些大人物才能买得起。除了百炼钢刀,还有七十二炼钢刀,把把都是精品,同样不是我们这些人买得起的。像我们这样的,能有把三十炼钢刀就不错了,山寨里大多数兄弟用的都是十炼、二十炼钢刀。大寨主用的也不过是五十炼钢刀,和你这把一样。”
“真没想到,我这把刀这么牛!看来我得小心点儿了,千万不要伤了它。”刚得到这把刀的时候,赵兴还没太当回事儿,听了喜子的介绍,他越来越喜欢这把刀了。
“喜子兄,我这把刀到底值多少钱?”赵兴问道。
“像你原来的那把刀,它能换十把。”喜子用手比了个“十”字。
“哇塞,这么值钱!”对马信这个徒弟,赵兴本来是准备糊弄一下的,没想花费太多的心思,但马信和他的父亲却给赵兴打造了这样一把好刀,如此诚意满满,赵兴又怎能不以诚相待呢?他唯有倾囊相授,好好教这个徒弟。
吃过早饭之后,赵兴对马信说道:“马信,你应该知道,这个厨房不需要两个人,有一个人足够了。我准备过几个月跟大寨主说,让我离开厨房,把这个位置留给你。”
“师父,我马信不是这种忘恩负义之辈,您留下,我现在就走。”徒弟把师父挤走,这话好说不好听。
赵兴摆了摆手,说道:“马信,你听我把话说完。就像你不喜欢做饭一样,我也不喜欢,我想去做喜欢的事,所以我才要走,跟你没有关系,就算你不来,我也会走。你师父我现在有钱,就算不干这个,也饿不着,跟你不一样,你要是离开这个地方,恐怕就要饿肚子了。为了能让你在这个位置上坐稳,不会被别人替代,我会在离开之前,把我知道的都教给你。”
赵兴已经把心里话都说出来了,马信如何能不动心?他恭恭敬敬地给赵兴施了一礼,说道:“谢师父。”
“那好,咱们现在就开始。马信,我告诉你,要想做一个好厨师,刀功一定要好,这是最基础的,你要先从刀功开始练。”赵兴拿起一个萝卜,继续说道:“看好了,我来给你演示一下如何切丝。”赵兴进厨房快两个月了,刀功练的还算可以,切出来的萝卜丝基本上粗细一致。
“好了,就照这个标准,你把这堆萝卜都切了。”赵兴指着地上的一堆萝卜说道。
“好!”马信答应的快,切的也快,不到一分钟就把一个大萝卜分尸了。可他切的全都是手指粗的萝卜条,哪有一点儿萝卜丝的样子?其实这也不怪马信,他是个急性子,又不喜欢做饭,能切成这样已经不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