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欧斯辞世之后,柚子在公墓旁守了三年才离去。然后她试制成功了一个小型拒妖围栏,准备回去找当年的“好姐妹”报仇。但那儿早已妖去洞空。柚子便决定跟过去彻底诀别,回城中闲逛,想着准备点物资,云游天下,了却残生。
无巧不成书。夜深人静时柚子路过一个小区,在路边发现了因突发急性心肌梗死而躺在地上的李卓雅。更巧的是,李卓雅长得和李欧斯几乎一模一样。于是,柚子想都没想就耗尽了妖力救活了李卓雅。
之后,柚子便和李卓雅相依为命。
但长得像终归只是长得像,李卓雅并不是李欧斯,她也不愿意成为李欧斯的替代品。在日益平淡的生活中又开始对李欧斯念念不忘的柚子,在考虑了很久之后决定为自己打造一个属于她和李欧斯的小天地。
也就是夏末艾现在所在的这栋房子。柚子寻觅了很久之后才买到,并基本按李欧斯在米国的居所还原。当然,墙上那副画像就是李欧斯本人了。
但柚子同样也割舍不下对李卓雅的感情。李卓雅亦然。所以,李卓雅偶尔会在休假的时候过来,陪柚子待上一两天。
时间长了,李卓雅也奈不住柚子的恳求穿上李欧斯喜欢的服饰,吃她喜欢的巧克力和红酒,甚至还学会了弹钢琴。慢慢的,她自己也爱上了这种调调,觉得短暂的换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体验另一种人生。
这是她们三个人的世界,也是李卓雅和柚子最快乐的时光。
可惜的是,李卓雅的心脏其实没有完全恢复。为了彻底治好李卓雅,并延长她的寿命,在征得李卓雅的同意后,柚子选择炼制记忆中的阴阳合气丹。
阳绝体质的粟定国她们早就发现了。只是寻找阴绝体质的女尸,她们花了很长时间也未有收获。还好,在她们打算放弃之时,得到一位制药商人的帮助。
炼化前,需要阴阳之气相互融合。因此,那位制药商人帮她们把女尸装扮成了粟定国的心上人林佳妮的样子,又安排她出现在粟定国面前。
女尸现在的容貌成功获得了粟定国的注意。在和粟定国接触之后,阴阳体质相互吸引,接吻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接吻七七四十九刻之后,阴阳之气便可融合。
但李卓雅是凡人,柚子虽然是猫妖,却妖力所剩无几。她们无法在施法炼丹的同时,时刻把握住丹炉内阴阳之气的平衡。可阴阳之气的平衡又是炼丹成功的关键。所以,李卓雅把夏末艾“请”过来,是想借助他那能看到能量团的眼睛,完成开天眼都做不到的事情。
“意思就是叫我看着火候咯?就跟熬中药似得。”夏末艾恍然大悟。“火太大就叫柚子松点劲儿;火若是小了,就要她加把劲儿?”
“嗯。丹炉是密封的。我看不到,柚子又不能分心。”李卓雅点头。“炼完之后,粟定国就会醒来。而且经过炼化,他也会比之前更健康强壮。所以,你会帮助我们的,对吧?”
“我说到做到。”夏末艾信誓旦旦。真心话是,信了你,我就不姓夏了。“可听你说完,我仍然还有很多疑问没有解开。”
“抱歉。关于那位制药商人的身份,我不能告诉你。这是我们跟他的约定。”
“不,不。听了你说的经过,这个制药商人应该是个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就算他不是,至少他背后也站着一个这样的家伙。他们,我一个平头小老百姓可惹不起。你就算跟我讲,我还怕知道太多招来杀身之祸呢。”
“那你还对哪里有疑问啊?”这回轮到李卓雅疑惑不解了。
“你就没想过那个制药商人为什么要这样帮助你么?”
“为了阴阳合气丹呗。这次炼制大概可以产生8到9颗丹药。我只需服用一颗就可以了。剩下的全部归他。”
姑且就算你说得通吧。夏末艾又问:“那他们在你额前植入灰影的事情你事先知道的吧,为什么那天在电梯里你表现的好像完全不知情,是演技太好了,还是精神分裂了?”
“一半一半咯。”李卓雅娇笑了一声,“为了演得像,我对自己催眠了。所以,其实当时的我并不知情。”
“你赢了。”夏末艾装模作样的鼓鼓掌,“那五行大阵呢?”
“什么五行大阵?”
夏末艾把陈文溪的推测说了一遍。
“不知道啊。他就告诉我你的能力,让我自己把你带过来。估计那样做是为了把你身边的厉害人物支开吧。”
“既然你们不会炼尸,那灰影肯定也都是制药商人安排的。只是为什么要杀掉潘美罗和门卫大爷呢?他们都是无辜的吧?”
“他根本就没告诉我会这样!”李卓雅很气愤,粉拳捏得紧紧的。“门卫大爷人很好的,而潘美罗都已经痊愈了,待在病房里也没有招惹到他。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他要这样安排!”
看她的样子,如果不是又自我催眠了,就应该是真的不知情。夏末艾吸了口气,“看来是杀人灭口了。你们知道他那么多事情,不会有危险吧?”
“危险?肯定有啊。事情进行到这一步,我们已经是骑虎难下了。他估计是在等着看我们炼丹的效果。效果好,那我们还有利用价值。要是效果不好……”李卓雅看了厨房那边一眼,“不过我不在乎。再危险也就是一死,反正我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
我不是啊!夏末艾腹诽道。
失败也就罢了,脑袋掉了碗口大个疤。可若是成功了,那粟定国就变成了药引子,而我就是那锅炉上的压力表。制药商人那边不把我们的剩余价值榨干肯定是不会善罢甘休的。都说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迈向死亡的过程,求生不成求死不能,这才难受呢。
不行!我得想想办法……或许那个小型的拒妖围栏是个突破口?可既然是柚子制造的,她肯定有应对的办法吧?
(谨以此章纪念外婆,以及曾经住在外婆家的那只橘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