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领头人穿官府制服外。
其余人全都是一袭干练黑色武服,样式一模一样。
秦诩先要把威信立起来,自黄巾起义之后,秦诩发现,底层百姓对汉朝官府,几乎丧失了信心。
变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
县府的刑事文书,停更有他娘的两年多了。
一个报案的都没有,离谱。
东汉官府真正做到了,吃饭不积极,脑子有问题。
一到收税的时候,这帮子人就出来狂刷存在感了。
平时就是躺平放羊状态。
一月三十天,柳胖子二十天在细水巷红香楼里,还有六天是他娘的休沐。
不是这些人不中用,而是已经麻木不仁了。
留下的这几个货,家中都是小资,家有良田百亩左右,商铺一二间的这种。
来县府上班,完全是为了那可怜的虚荣心。
古代吃皇粮的,不管多少,天生自带优越感。
秦诩估计,最少得半年左右,毋极县的风气,才能掰过来。
方法就是狂刷存在感。
秦诩在县衙里,来回踱步,脑细胞不知又死了多少。
想了半天,暂时也没个好办法。
不忿道:“娘希匹,那些虎躯一震,霸气侧漏的主角,咋那容易呢?”
“套路,还得是套路。”
秦诩从记录罪行的竹简中翻了几个出来,仔细阅读。
这几个人犯事的都是中小世家的。
第一个,是个城中纨绔,犬马声色之徒,是东街周家家主嫡子周山。
年不过二十来岁,曾多次当街强抢人妇,而且是要刚生育的那种,然后带进青楼和青楼女子一同玩乐。
指使家仆摔死过三个幼童,打死过两个成年男人,一对老夫妻。
“日,真是奇葩加禽兽!”
秦诩不由感慨,这两汉是真奇葩,好男风的,好幼童的,好太监的,跟他们一比。
老曹那点爱好,微不足道。
毕竟东汉末年,寡妇也多,成年男子死了一茬又一茬。
秦诩决定,第一个就拿他开刀。
砍汝狗头,立吾威信。
“何启!”
靠,老家伙写告示去了,忘求了。
秦诩起身来到班房,带上一票兄弟,扛上几麻袋粮食,拎着几斤羊肉。
策马出城。
路上,一个壮硕汉子,名叫吴熊,有些不解,嗡声问道:“主公,这等小事,交给我等去办便是,何需亲自前去?”
秦诩回道:“本官要让毋极的百姓,记住本官这张俊脸。”
吴熊扭头一看,自家主公,黑发被风吹的飞扬,面容白皙俊朗,凤眉星眸,不由看呆了……
粗糙火热的心,跳动的飞快。
黝黑的大脸,激动的通红:“誓死追随主公,愿为主公斩尽天下敌。”
粗旷的声音,把几位同僚吓的差点出了马祸。
不由咒骂:“吴蛮子,汝他娘的,发什么疯,把马惊了,摔死你个日驴的!”
月白天青背上,秦诩不由咧嘴,这帮娃儿还挺可爱。
靠,怎么能用‘可爱’二字,珍爱大弟,远离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