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后,金宝跟汪婶儿一起架着马车来到县里。
金宝将攒了一个星期的猎物分批卖掉,一共卖了四百六十块钱。
带着汪婶儿在县城的商店逛起来,女人嘛,爱美是天性。金宝看见有卖雪花膏的,毫不犹豫的拽着汪婶儿过去瞧瞧。
这还是金宝来到这里以后第一次见到这些东西,跟自己记忆中的大致相同,价格也很便宜。
花上两块钱买了好些个瓶瓶罐罐。分给汪婶一些,嘱咐道:“婶子,这东西也不值几个钱,你就可劲儿用。这种大瓶的给汪聪,汪慧擦脸擦手用。这个哈喇油给孩子们擦脚,我看两个孩子的脚后跟都裂口了。”
汪婶儿推辞不过金宝只得收下,同时在心里记着,待将来她有钱了,也要给金宝买好东西。
剩下的一部分金宝自己收起来,继续拉着汪婶逛。
商店不算太大,上下两层楼。但货物齐全,小到针头线脑,大到自行车,缝纫机等等。
金宝在卖表的档口前犹豫了片刻,一块手表要两百块钱。掂量着手里的钱,还是决定先不买了。
其实金宝挺喜欢这种复古风的手表,但,安身立命,对她来说更为重要。这钱她有重用,决不能乱花。
拉着汪婶草草逛了一圈,买了些生活用品。刚准备回去。
金宝突然想起临走时两个孩子期待的眼神儿,于是又去给两个孩子买两样小礼物。
这才跟着汪婶驾马车往回赶。驾马车的技术,金宝学了好几天了。现在独自一人也能上道了,只是她不熟悉县城的路,所以必须带上汪婶儿。
再者,汪婶儿还能帮她抬抬价。多卖几个钱买点零碎的小东西,给小朋友买点小礼物也挺好。
金宝跟汪婶把马车上的东西重新规整了一下,用绳子结结实实的绑好。然后对金宝吆喝道:“金宝!上车!”
金宝豪迈的回了一嗓子:“好嘞!”
“再说一次!”一个低沉附有磁性的男性声音略带怒气道。
“嗯????”
金宝回头看了看,原来是商店门口传来的声音。
一个身高约一米八五左右,古铜色皮肤,身材健硕,剑眉星目,穿着剪裁得体的藏青色的中山装的年轻男人。乍一看此人气度非凡。
可这个男人此时正单手掐着一个半大的男孩的脖子,男孩身上的棉袄有几处露着棉花,浑身脏兮兮的,头发一坨一坨的。正努力的用气音对年轻男人说着什么。
金宝听不清楚,只见那个年轻的男人松开了掐在半大男孩儿脖子上的手。然后俯身对其说了些什么,然后就见那男孩一脸惊恐的连连点头,说着什么。
金宝看不到表情,也听不到声音。正想进一步去听听,就被汪婶儿一把拽回来,按在马车上,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喝了一声:“驾!”
汪婶怕金宝招惹上什么麻烦,这县城不比她们红叶村。在她眼中,县城里的人可都是高人一等,不是有工作就是有背景的。
这种事情还是离远点比较好,万一金宝因为这事儿惹上什么麻烦,她根本就没有能力保全金宝。
看那年轻男人就不像如同老百姓,万一是个坏心眼的,金宝去凑热闹把他惹怒了。随便给金宝扣个什么帽子,可就麻烦了,所以只能假装没看见,先把金宝带走在说。
金宝意犹未尽的又看了眼商店门口,却发现那个年轻男人此时也在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