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利亚没捐过的话。我记得白血病人是需要输血的吧?那么詹森想从流进自己的身体的那些血液中找到能为自己捐献造血干细胞的人应该也不难。
毕竟他很可能认识一位非常高明的黑市医生,因为他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明显不是在正规的医院做的,所以他只能是在黑市医院做的手术。”
王烨说:“没错。既然从正常的渠道詹森不可能得到以利亚的捐赠,那他只能走另外的渠道了。所以一年前詹森去巴尔的摩找到了以利亚并说服了他为自己捐赠造血干细胞。
结果就是以利亚有了足够的钱去开一家自己梦寐以求的手工制品店,而詹森则买回了一条命。”
科尔说:“所以他消失那么长的时间是为什么?”
王烨说:“在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之前他需要接受一段时间的化疗。而在手术结束之后他也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修养。
所以我想他之所以会费力气假装自己惹了麻烦不得不跑路,一方面可能是他想要为自己的消失找一个合理的理由。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他想借着这个机会在街头上小小的宣传下自己。
不过不论是化疗还是手术乃至之后的修养,这些都是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的。我想他三个月之前之所以会铤而走险去抢劫珠宝店就是为了支付这笔费用,或者是为了偿还债务。”
科尔点了点头说:“可是他没想到,在抢劫结束的时候他还是留下了证据。”
王烨说:“没错。我想他在警察提取了他的之后他就知道这件事绝对没完。就像你说的他一定认识一位不错的黑市医生,他也应该从黑市医生那里知道了自己为什么能逃过一劫。
但是他也知道像他这样的人很可能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因为其他的事儿而将自己的血液留在另一个案发现场。如果那时候警方发现他血液中的信息的话他就完了。
所以要想一劳永逸的摆脱那起大案,他就需要让这个案子彻底的结案。对他来说幸运的是,他的手术是在黑市做的,警方是查不到的,而且他也知道是谁给自己捐赠了造血干细胞。”
科尔语气沉重的说:“他有了一个完美的替死鬼,可这对以利亚来说太不公平了,他只是想做正确的事。”
王烨没有回答科尔的话而是自顾自的说:“詹森找到了以利亚并搬到了他的隔壁。他确保了以利亚不会将他们之间的秘密说出去。这对他来说应该不难,因为以利亚自己可能都不认为那是一件光彩的事。
以利亚很可能认为自己为了钱而救了一个罪犯的命。无论他的出发点是什么可能他心里都不好过。然后詹森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来获取以利亚的信任并学习怎样模仿以利亚。最后机会来了”
说到这里王烨的语气也变得沉重了。他说:“公海、化装舞会、酒精,一切的一切对詹森来说都太完美了。他很可能事先来过这艘船或者是从网上了解过这艘船。
他做好了完全的准备,他可能假装陪以利亚喝酒然后用安眠药放翻了以利亚。他从以利亚的头上拔下几根头发,带上自己准备好的血包就出发了。
在舞会上他找到了一个好像对以利亚有好感的女孩儿。他很可能在女孩儿的面前扎破了自己的手指,因为隔着手套他的皮屑不会留在艾利尔的手帕上。过不了多久他的手套上也会满是血液。
然后他就谎称自己被下了药去一边装睡,等到他估计时间差不多了之后他就留下事先准备好的头发。再确认一下派对中没有人有要离开的意思之后,他就在监控下用自己事先准备好的血包演出了那样一幕。
再然后他就立即扔下血包回到自己的舱室将以利亚搬出来用以利亚自己的博伊刀刺杀了他。詹森再装作搀扶着以利亚找人求助的样子,这样一出杀人案就被他完成了。接下来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找个机会将血包扔进海里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