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麦听着随沅的话,一时没有答言,只是眉头松了又紧。
“还有你刚才也说了,飓风会席卷整个大陆,我们也无处可去,还不如一心助你取得灵珠,这样你拯救世界,当了勇士,我们也能活命。”随沅看着面前男子的脸色,斟酌着说道。
阿麦听到此处,才微微放平了脸色,面上显出一丝赞同。“那那好吧,先按你说的办,我们三个搭伴试试,不过如果让我发现你们动什么坏脑筋,我立刻就把你们喂了大王花。”
“你放心,你放心,我们俩捆在一起,也不是你的对手。”石单赶忙附和着。
“恩,没错!你是瘦弱了些。”阿麦抬起粗糙的大手,用力拍了拍石单的后背。
随沅见状,忙低下头,隐住嘴角的笑。
“据我看来,飓风离我们还有一天的路程,虽然不远,但还有些时间,我饿了,你们先俩弄点吃的来。”阿麦一边揉了揉肚子,一边看向随沅。
“怎么现代的、近代的、古代的,甚至蛮荒年代的男人都整天就知道饭饭饭!”随沅将脸撇向一边,理也不理。
石单一摊手,一副懵懵的样子看着阿麦。
要说还是丛林人心实,一见两人都没动静,也不生气,提起长矛,三下两下的就窜上了身旁的一颗参天大树。
一阵隐隐的噼里哗啦响声过后,站在树下的随沅和石单一人落了一身的树叶子,这时就见阿麦又身手矫捷的从树上爬了下来,腰间好似别着一只猎物。
“给你们!”阿麦伸手从腰上取下一大坨毛茸茸的东西递了过来。
随沅看看石单,石单瞧瞧随沅,两人瘪了瘪嘴,谁都没有伸手去接。
阿麦有些莫名奇妙的翻了个白眼,此刻着实为刚才答应他们搭伙而懊恼,可是维约特人一贯言出必行,眼下又不好再反悔,心说只要这两人不懂什么歪脑筋,就带着他们吧。阿麦想到此处,微微叹了口气,拿着自己费了好大力气才抓住的莫尼西,低着头在前面带路。
随沅好奇的悄悄打量着阿麦手里的猎物,棕色的毛皮,布满了浅棕色的原点,看上去很肥,有点像飞鼠,又很像兔子,没有在书本上见过,“一会儿能不吃,就不吃,自己又不是真的丛林人,吃野味害多益少。”一边想着,脚下却也没停,一会就听到有潺潺的流水声。
林间的溪水清澈透明,刚一走近就感觉到丝丝凉意。而阿麦此刻好像也渴得很,把猎物往地上一扔,顺手从草丛里扯下一片大叶子,折成一个漏斗的样子,舀了溪水便大口的喝了起来。
饭可以忍着不吃,可水还是要喝的,随沅和石单互看了一眼,便也学着阿麦的样子,一人折了一个“环保版的水杯”,随沅顺着溪流向上游走了几步,这才俯下身,舀了水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