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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咏恩身着一袭洁白长裙,裙摆在膝盖处,露出一节白嫩修长的小腿。
脚上穿着白色细高跟,高过了林风的肩膀。
配上林风的一身黑西装,像对情侣一样。
两人并肩漫步在街头,就静静的走着,谁也没有说话!
最终欧咏恩打破沉默,问道:“以你的样子,去当明星都足够了。”
林风没有回答。
欧咏恩继续道:“找个好点的工作也不难,为什么非要选择混社团呢?”
“听我爸爸说过很多,混社团最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哪怕混出头了,也避免不了被人寻仇。”
“趁现在还早,你不如赶紧收手,还来得及。”
听了她的话,林风依照前身经历,似问似答似自白,道:“你把这个世界想太简单了!”
“有的人一出生就在罗马,什么都不用愁,开口就有人伺候着。”
“有的人却为了建造罗马而生,为了三餐而愁,每天还要伺候别人!”
“一样的社会一样是人,却过着不一样的人生!”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自古以来都是这个道理!”
“是这个社会太残酷,不能怪人太残忍。”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如果有得选,我也不想当个古惑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横尸街头了!”
“但那时候我才十五岁,只想活下去。”
“一混就是五年,现在想退出也晚了!”
“何况我也不想退出,毕竟人这一生也没有几个五年可以挥霍。”
“总得给自己一个说法,所以还是放手一搏吧!”
林风说完这段长长的独白才转过头,只见欧咏恩抱着胳膊,被晚风吹的微微发抖。
便将外套脱下,披在了她身上
欧咏恩缓了缓,充满歉意道:“对不起啊“阿风”,我不知道你的过往这么难!”
林风笑了笑,无所谓道:“不重要啦,反正都过去了,说出来反而很轻松。”
“已经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不然你这么漂亮,碰见别的社团出来晒马就麻烦了!”
他这么一说,欧咏恩好像想起了什么,羞红脸,娇哼道:“先回刚才那里吧,我车停那了,都怪你非得要欣赏夜景。”
林风觉得她有点傻得可爱,柔声道:“好好好,都怪我,我们回去吧。”
……
两人拦了辆出租车,就回到了刚才那家酒吧。
有道是怕什么来什么啊!
刚下车,另外两条路口就涌出两片人马,加一起有一百五六十人。
没等走到欧咏恩停车那里,两边人马就已经越逼越近。
林风抱起欧咏恩跑进一条胡同,安慰道:“没事的咏恩,这里是铜锣湾,是洪兴的地盘。”
“那两伙人分别是东兴的扛把子,乌鸦和笑面虎。”
“东兴在铜锣湾只有两家夜总会。”
“这些应该就是他们在这边的全部人马了。”
“洪兴在铜锣湾的小弟,至少是东兴的两倍。”
“不出意外情况,只是晒晒马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