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扫了一眼野猪,眼皮不眨、瞳孔外散,不喘气、蹄不动,“死透了,你下来吧。”
“好!”
小伙一点一点往下爬。
沈青走到野猪前,摸索野猪的颈动脉,摸到后,抽出刺刀将其割断。
霎时!
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盖住了翻卷的血肉。
咚---
小伙下到地面,“干嘛割它喉咙?”
“野物,本就腥臭,死了后,血液不流通,臊臭味会加剧。
不及时放血,后面用再多的调料,烧出来的肉,也跟用尿煮出来的一样。
喏,你的枪。”
小伙接过枪,“我叫乔宇,你叫什么?
啧,你的枪法真是太准了,一发就击毙了野猪。
喂,透个底呗,你跟谁学的枪法?”
“沈青!
没人教,我也是头一回摸枪,感觉...和弹弓没啥子区别,瞄准,直接射就成。
看你的穿着,花衬衫、喇叭裤、不像是附近村子的,咋跑猪蹄峰打猎了?”
“嗐!”乔宇挠了挠后脑勺,“我舅开了个养猪场,我想活逮一头公野猪,送场里配种用。
还有,我也最近胃口不好,他啥山珍海味都不想吃,就想念野猪的前胛肉。
说是切成薄片,在酸菜汤里汆一下,好吃的不得了。
我原打算猎两头野猪的,未曾想...”
明明在家里练时,枪法很准啊,咋到了山里就不行了。
子弹用到只剩一颗,才堪堪击中野猪一次,还只是擦破了点皮。
乔宇无奈的耸了耸肩,“未曾想准头不行,摔了一跤,扎破小腿不说,还被野猪逼上了树。
兄嘚,跟你商量个事,野猪的前岬胛肉,能卖给我吗?
我出市场价的二倍买。”
野猪和家猪,无生殖隔离,是可以配种的。
杂交出来的猪,抵抗力强、瘦肉率高、鲜味浓郁。
前胛,就是猪的前大腿肉,拥有雪花样的外观,口感嫩中带韧。
市面上,家猪肉9毛5一斤,野猪肉5毛5一斤。
后者稀罕,可遇不可求,但却价格便宜,是因为野猪肉又柴又腥臭,不会处理的,做出来会让人难以下咽。
“你咋来的?”
“骑摩托来的。”
摩托好啊,沈青神秘一笑。
乔宇搓了搓胳膊,奇怪,六月天,咋吹起寒风了?
“前胛肉,可以卖给你,但是---”
乔宇:“有啥要求,尽管提!”
猪蹄峰,离安宁村一个小时的脚程,野猪一百多斤,背篓亦不轻,徒步扛回去,不得累毁。
“骑摩托载我一程呗。
等回到村里,我找几个人,帮忙把野猪杀了。
前胛肉,你按市场价拎走就成。”
“就这事?没问题,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杀猪呢,正好搂一眼,长长见识。”
沈青心念套野兔的陷阱,让乔宇在原地等着,他折返回溪边看看。
乔宇麻溜爬上板栗树的第一根分杈,他怕野猪追怕了,生怕血腥味又引来一头活的,还叭叭央求把大黄留下。
沈青:“大黄,你留在这儿守着。”
大黄半卧在野猪旁,斜瞟了一眼树上的某人。
“它...鄙视我?”
“嗯!”
沈青轻嗯一声,攥着麻绳和麻袋,原路返回了溪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