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威镖局的总部在赵国天水城,至今已传承了上百年,生意做得很大。
此镖局聘请的镖师皆是江湖上的好手,每次出镖至少有一名修行者压阵。以修行者的稀有,这种配置算是豪华了。
沈清风是平威镖局的一等镖师,归元中境修为,是整个镖局排名第二的高手。
其实沈清风离上境也只差一步,努把力似乎可以参破此境,可他摸了摸自己花白的胡须,显然他的年纪早已让他不做此想。
他走在青石铺就的整齐街面上,看着他身上的修士袍,行人纷纷避让。在一个有修行者的世界,人们宁愿得罪皇帝也不愿冲撞他们,即使这一个老得都快死了。
沈清风走到一家门扉紧闭的当铺门前,轻轻扣响门环,他猜测这么冷的天老板许是在屋内烤火。
不一会儿一个发根微白的中年男人打开了大门,热情得将他迎了进去。
“哟!沈老,欢迎欢迎,快请进来烤火。”
沈清风堆起笑容,一边进屋一边说:“刘老板,我可是照顾你生意来了。”
“我知道,您看上那东西好多年了,您先坐着烤火,我这就去拿。”
刘姓老板沏上了一杯热茶,转身便从货架上拿下来了一个盒子。
“不是我说啊沈老,您老早已是退休的年纪了,为了这么个身外之物还在这天寒地冻的天气走镖,值得吗?”
“唉。谁说不是呢?我这把老骨头早过了打打杀杀的年纪了,再好的东西又能使上几年?还不是为了后人……”
沈老取出盒子里的事物,原来是一把匕首,金黄色的刀柄,皮革为鞘。他缓缓抽出长约一掌的青色刀刃,以真气催动,散发出了青幽幽的光芒。
这把匕首能大幅加强真气的破坏力,轻松破开武修的护体罡气,连比自己高一境的修士也能击杀。
“真是好东西。”沈清风痴痴地看着匕首,最后感叹一句:“如果是太平时节,我宁愿用这些钱多买点地产,让后人老老实实当个地主。可是现在,唉,希望这些没出息的先保住命要紧吧。”
这把匕首花光了他大半生的积蓄,如果这笔钱用来购置产业,可起一栋容纳百人的大宅以及千亩良田,一生一世享用不尽。
可他也清楚,若没有相应的实力来匹配自己的财富,有再多的家产也不过是别人养的年猪。他活着的时候尚能保全家族,可他眼下没几年好活了,对于后人来说,当然实力更重要。
“还是沈老活得明白。”刘老板正在点验沈清风给的黄金,“马上要乱世了,我这百宝楼也不敢开了,要是哪个英雄豪杰看上了这里,没命事小,失财事大。”
刘老板的话很符合他生意人的本色。
“那我们成交的吧,我该回去护镖了。走完这一趟,我老头子也找个地方躲起来。不过这么大岁数了,熬不过乱世也算逑。”
“行,沈老慢走。”
刘老板直送至大门外,直到沈清风连喊“不送,不送”才回屋关上房门。
沈清风将匕首绑在了左臂上,用宽大的袖子遮住。这把匕首绝对可以称之为他最大的底牌,近身对敌时只需把手伸入衣袖,抓住刀柄顺势一划便可重伤对手。有衣袖遮挡可得出其不意的效果。这种偷袭手段固然不光彩,可江湖之上、生死之间谁又顾得上这许多?
匕首入手如虎添翼,给沈清风增添了不少信心,加上李锦山开元上境的修为,只要不遇上真元境或两个归元境的劫匪队伍,问题就不大。
不过想想也不可能,真元境那是多大的排面?整个平威镖局都不够人家打,在世俗界随便都能混个武林盟主或者大将军当当的人物,能出来抢钱?
思索间,沈清风已回到下榻的客栈,推开门映入眼帘的是在大堂打地铺的镖师们。
换做以前,这群人必定是要叫上好酒好菜喝得烂醉如泥,然后大赌特赌的,最近遇上的事让他们没有了心情,居然这么早就睡下了。
秦管事看到沈清风回来,上前汇报了工作:“都安排好了,重伤者留在这里养几天,由轻伤的陪护,伺机回赵国。我们人手损失很大,不知河工那边到底能不能来。”
“会来的,如果他们真做了那种事,说明他们已经不是本分人了。”
……
第二天一早,镖局收拾东西准备出发,河工们来了三十多个。
李锦山发现昨天看到的身上有杀气的几个人全在里面。而沈清风的注意力多在领头的曹泽身上,一群明显年长许多的人隐隐间以一位少年为首,这种情况很值得玩味。
此人嘴边有点算不上胡子的绒毛,眼睛是栗色的,看上去有点柔弱。他五官整体虽不精致,但也算对称立体。唯一的亮点是那种成熟的气质,一点也没有少年人的轻浮,举手投足之间充满需要时间沉淀的从容气度。看上去是一个可靠的人。
青色劲装,外披一条厚重的黑色防水斗篷。这种斗篷往地上铺是毯子,往身上盖是被子,往吊床上一放裹着身子就能睡。背后斜背着一口木箱,有点像剑修的剑匣,大得可以拿来当十岁小孩的棺材,也可以当盾牌,拿下来就可护住大半个身子,里面装的应该是行李。
这人所带的都是十分有用的物品,甚至可以认为他经常行走江湖,但既然已经提前知道他是河工,那大概家里有人是走过江湖的。
尤其是他背后携带的兵器,更坚定了沈清风的想法,此人绝不是老实当河工的人,就算没有遇到天灾和平威镖局,出来行走江湖也是早晚的事。
那是一把等人高、两指宽的方形四棱锏,尽管锏的前半段有四道血槽减重,但这种长度和粗细也十分可怕。
兵器的重心很重要,重心靠前威力大,比如铁锤;重心靠后易操纵,比如短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