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寻,是故事大王张玉最喜欢的听众,也是抽烟教师张玉最满意的学生。这两样,都没有之一。尝试了几次之后,相寻就掌握了把烟雾吸入肺部而不呛到喉咙的要领。
这天,他的味蕾初次体验了高档饭店的美食,他的中枢神经神经初次体验了尼古丁的麻醉。可能是中枢神经的体验比味蕾差太多,于是满怀嫉妒的中枢神经在一气之下,让相寻把晚餐全部给吐了。
烟醉猛于酒醉,吐完的相寻依然摇摇欲坠。张玉如同对待情人一样,搂着相寻慢慢走向了回家的路。
这一搂,便是一生。
两人在少年时代的交往中,受对方影响更多的,显然是相寻。
相寻的生存方式,张玉没有去学习的必要。相寻的心机城府,也不是想学就学得来的,或者说当时的张玉,还没有意识到这些。
可相寻认识了张玉以后,生活方式却有了很大的变化。他在衣食住行的习惯上,都变得像个真正的少爷了。
在旁人眼中,最容易看出不同的,自然是穿着。
相寻七岁以前,穿的都是养母在世时为他准备的衣服。从五到七岁,那几身衣服逐渐从宽松到合身,最后成了紧身服。和周家来往频繁后,周太太就好心地把自己孩子穿旧的衣服,都送给了相寻。等认识张玉时,周家送的衣服也已经成了紧身的了。由于经常和张玉去饭店戏院,相寻开始注意起了形象。他照搬了张玉的穿法,对襟马褂、黑衣黑裤,看上去就像张家门徒一样。
再后来,法租界和公共租界的少爷公子,都穿起了西装。他们两个,也随了大流。
中式的裤子,是没有门襟的。所以张玉刚刚改穿洋服时,曾数次忘了扣上西裤门襟的扣子。于是相寻就开始使坏,他看到张玉门襟开着时往往故意不说,等到大庭广众之下,再去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瞟着张玉的的门襟,引得众人都发现张玉门襟开着。后来,就算张玉的门襟是扣着的,相寻也会突然皱起眉头看着张玉的裤裆。真真假假之中,张玉每次察觉相寻看他的门襟,心里就会一惊。长此以往,张玉算是被相寻坑出了强迫症,总会妄想自己的门襟开着。
不过,这样的插曲,并没能阻止他们追随摩登的步伐。全黑或全白的三件套,成了张玉的出门标配。相寻为了避免撞衫,也是审美喜好使然,爱上了灰色西服。
烟灰色毛料,单排两粒扣,收腰单开叉,相寻这个着装习惯的保持时间,比大多数人的生命周期都要长久。
两人闲来没事的时候,还会到张家的大院里练练拳脚。张家是帮派世家,不是武术世家。指点他们的,自然不是什么武师,而是张家的一个保镖。这位保镖,有着极其丰富的街头斗殴经验,在他半是认真半是好玩的调教下,两位少年在文打和武打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所谓文打,就是扇耳光、掐脖子这类动作,动作本身没多大伤害性,使用目的是为了压制对方的气势。这些动作,虽然看似很家常,但其中也有讲究,有的靠突然性,有的靠巧劲。
就比如,甩狠话时,用手指点别人胸口的动作,大多数人,就是用食指的指肚,像按开关一样去点压对方的胸口。可这种错误的方式,并不会给对方造成什么不适的感觉。被点指的人,只要昂首挺胸不为所动,气势上就完全不受压制。所以,正确的方式是:大拇指抵住食指的指肚,合并最有力的两根手指的力量,把力量集中在食指指尖的指甲上,形成一件锐器,再去敲击对方正心口的位置。心口位置完全没有肌肉保护,一般人被指尖敲击一下就会吃痛不已,再敲一下肯定会后退躲避。只要被敲之人不敢立即翻脸动手,就只能退让。
至于武打,指的就是撕破脸皮后的死磕了。
这方面,张家保镖自己的身手,来源于无数次的巷战经验,实用而阴毒。他传授的要领,大都不在招式,而在于迷惑性、突然性、以及瞬间使对手失去反抗能力的狠毒性。
马步石锁,这类枯燥的基本功训练,两人也没有回避。相寻觉得自己的力气不如张玉,所以尤其在基本功上下了功夫。张玉又不想被相寻赶上,便愈加不敢怠慢。
起初,不管文打武打,更强壮更老练的张玉,都明显胜相寻一筹。不过,在几年的磨炼之后,脑子更好、确切地说是性情更加阴狠的相寻,在实战中表现出的杀伤力,已经超过了张玉。
认识张玉后成长环境的变化,于相寻的角度而言,很难说是好是坏。伴随这些偶然或是必然的变化,时间也走到了1916年。
这年正月十五的傍晚,外白渡桥的护栏上,倚靠着两个青年。
如今的张玉已经非常高大,肩宽背厚的他在那个年代,随便往人群中一站,都像巨灵神一样显眼。张玉的鼻子很挺,可惜太宽了些,眼睛很有神,却不够大。因此,他称不上有多英俊。不过,身上浓烈的雄性荷尔蒙气息,加上讲究得体的穿着打扮,使得张玉在社交场合中,身边少不了异性。
相寻其实和张玉差不多高,因消瘦一圈,体格才没那么扎眼。只是,若把张玉弄得邋遢一些,换上码头工人的衣服,立刻就能隐入人群.......而相寻,就算打扮成叫花子,看起来,也是个落难的少爷。因为他的面容,确实很是英俊。儿时的秀美,丝毫没有褪去,岁月成长带来的阳刚英气,又完美地注入进去。美中不足的是,相寻的肩膀有些微微扛起,所以他的身姿看起来不像张玉那样挺拔。有意思的是,他这样的身姿,和他一个人时阴郁的气质,居然般配得恰到好处。
“今晚?明天?”一身黑色西服的张玉问了一句。
张玉的询问,让相寻考虑了一会。等他抽完了手中的烟,才慢条斯理地回道:“明天吧,让他们过个好年,算是报答他们小时候没把我饿死的大恩大德。”
“明天办事么,今晚怎么也得喝几杯。”张玉的样子很轻松,看来等着处理的事情并不麻烦,“想好怎么处理了?”
相寻比张玉看起来还要轻松:“册,有狮头撑腰,处理这种事情还需要想么?”
“那还不是拖到现在了。”
相寻有些无奈,伸了个懒腰回道:“那是我发现,再不处理,就没钱花了。”
听相寻这么说,张玉有些无语,接着又忽然想到了什么:“册,你意思是,等会喝酒又是我付钱?”
“我又不喜欢喝酒,我是陪你,当然是你付钱。”
“记牢你现在说的,等会少喝点!”张玉白了相寻一眼,“喝起来像不要钱,吐起来像不要命,真是浪费......”
相寻喝酒是个奇葩,经常喝吐,却也仅此一种醉酒反应而已。喝得再多,相寻的思维和情绪都不会明显变化,起身走路也是非常稳健。所以,两人在外喝酒,如果都喝多了,基本都是酒量更好的张玉,被相寻扶出门的。
今晚也是一样,相寻并没有少喝,更没有少吐。然后,他照例步伐稳健地把张玉送回了家。
相寻完全不担心张玉喝多了,会影响第二天要一起处理的事情。
因为张玉虽然偶尔说两句大话,但真要做事的时候,却非常可靠。张玉答应的事情,就算是硬着头皮答应的,也会硬着头皮做完。这样的人,只要别太短命,肯定不会默默无闻。现在的张玉,已经接手一些家族生意了,干得还很不错。
相寻最近就不太顺心了,养母留下的东西,已经被他卖完了,连红木箱子都卖了。他第二天要做的事情,就是把房产从阿根阿彩手里夺回来。
夺回房产,并不是为了收租,这些房租顶不住相寻现在的开销。如果不是张玉正在物色开赌馆的场地,相寻也未必在意这所房产。
这件事,相寻确实没有去想具体怎么处理。唯一的思路,就是自己先谈,谈不拢的话,再让张玉搭把手。
正月十六的上午,相寻在家对面的点心摊吃完早餐后,慢悠悠地走回自己的小楼。本来他是想回到自己的阁楼坐一会,等午后张玉过来了,再一起去敲阿根阿彩的房门。
可就在他上楼时,刚巧遇上了准备下楼的阿根。
也许是这件事情在相寻眼里过于简单,所以他既然看到了谈判对手,就脱口而出道:“阿根,这房子,你们也用了十年多了,可以物归原主了吧?”
相寻觉得,这两年自己在这条路上也算小有名气,虽谈不上有多大势力,却也绝对不是阿根这种人惹得起的。所以在他眼里,本身就占理的事情,在拥有实力优势的时候,所谓的谈判,不过是通知对方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