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识老刘前,刘七还不叫刘七,还只是个没爹没娘的野孩子,是个从黑心孤儿院跑出来没地方去的小流浪汉。
他从小脾气就暴,孤儿院里的一个肥猪男老师看他好看就想欺负他,他用全身力气猛踹了那人裤裆后,拎起桌上的烟灰缸就给他脑门上又来了一下。然后趁着没人发现逃了出来。
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他就跟着街上的流浪汉,从一个地方辗转另一个地方,兜兜转转就来了落荷市。
带他的那个老流浪汉是个惯偷儿,也是觉得自己年纪大了缺个送终的,才把他带在了身边。他跟了他半年,就学会了偷摸个路人的小玩意儿。
和老刘认识是个意外,他一开始没想过偷老刘的东西,因为单是看一眼就知道老刘压根儿就没啥可偷的。
可他就是莫名看不惯老刘那副神神在在的样子,专门等在他下课回家的路上碰了个瓷儿。结果没想到当场就给人抓住了。
他之前也被抓到过,但他没拿过什么贵重东西,无非就是被人骂两句打几下。被老刘拽住时,他闭上眼,用双手护住头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拳头,心里却暗暗骂了句:没想到这小四眼还怪聪明的。
可老刘没动手,也没骂他,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拍了拍他身上沾上的土,其实拍不拍都一个样,他那身衣服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了。
他就那么看着老刘,连跑都忘了,听到老刘笑着问他饿不饿时,还乖顺的点了头。
后来发生的一切都太过理所当然,但又很奇怪,他跟着老刘回了家,老刘给他下了碗热汤面,那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自那以后,他总是徘徊在老刘家门口和学校门口,在老刘自行车被学生扎烂轮胎时替他换车带,在突然下雨老刘不在家时帮他收衣服。老流浪汉早就离开落荷市了,可小流浪汉却留了下来。
直到一次深夜里,老刘打开了门,让缩在门口的他进了屋,跟他说:“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攒住多少钱,全部身家也就这间小房子和一辆自行车,顶多吃喝不愁。所以,你愿意跟着我过吗?”
他看着老刘带着点笑意的脸,懵懵地点了点头。
老刘遇到他那天,是十二月七号,当了一辈子高中语文教师的老刘,在有了儿子以后,第一次没文化了一把,脑子一热就定了个“七”。
直到同事问起自家儿子的名字,有文化的老刘才急忙圆了句:“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我家儿子叫刘七。”算是没辱没了自己优秀教师的称号。
可是小刘到底没学到老刘一辈子积累的文化,读完初中就没再读了,老刘也不强求,他遇到小刘的时候他已经十二岁了,在社会最底层摸爬滚打了三四年,在最该惬意自在活着的年纪尝遍了世间苦难,老刘只希望他今后的日子里活的顺心开心。
后来的小刘也正如老刘希望的那样,虽一路磕磕绊绊,却始终按照自己的意愿活着。他15岁离开落荷市,一路南行,凭借着察言观色的本事进了一个远洋运输的船队,跑了五年商船,赚了一笔钱又回了落荷市。
老刘已经56岁了,他想回来待在老刘身边好好照顾他。
刘七用赚到的钱盘了个店,开了家叫三水的酒馆,他最开始认识老刘时,没正儿八经上过学,认识的字都是来孤儿院做志愿服务的人教的,第一次看到老刘的名字,不认识却又不愿意露怯,硬着头皮喊道:“刘三水。”
语气铿锵有力,让老刘笑个不停,却也没去特意挑明他的错,就随着他喊了。
可是老刘不知道,在他第一次以家人的身份把小刘领进家的那个晚上,小刘抱着厚厚的字典从首页开始一页一页的翻,直到在第906页找到那个字,他凭着自己对曾学过的拼音的模糊记忆艰难拼凑着那个字的读音,m-i-a-o,淼,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