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他们棋局过后,考奈薇特就已经静置一个星期,她的母亲对此束手无策,奇怪的是,零件没有任何受损,也没有卡壳死锁的现象。大小姐无论怎么往她腰腹部上发条,也无济于事。
在常人眼里,她还是一如既往,该怎么学习就学习。娜莎作为贵族,家里有请教师来专门辅导。那老师是德·莱索尔禄家族次子,早年的脚疾让他不得不拐着柱子授课,但修辞学、文法学和生物学都是当时珀黎嘉瑟理工学院(lé Koligarit de Poliegasse)的第一名。如果说他的学术造诣首当其冲,那么情商可就真的未必能令人恭维。
怎么说呢?长期靠在冰做成的墙壁,自己的后背也会被冻伤。
娜莎的忍耐力,就如同在帕拉图恰那边提到的克拉默钢剑一样,不断经受连续敲打啄击,刀砍尖刺,依旧坚挺。她并没有因为老师的冷言冷语(实际上是没什么反馈,就算习题做对了也没有什么表示,反而做错了会被批评)而气馁,在弗兰格亚和珀里尼士语的领悟力,她也能游刃自如。
就在又一个苏拉日,这份维持许久的平衡终于断裂。在此之前,娜莎的笑容尚未褪去,她不乏活力,游走在花园和钟表店之间,去会晤她的“仆人”,书桌上的《勒流夏斯之旅》都已经看完,在尾页插入纸条,写着“大小姐已阅”的字样。
拉雅忧心忡忡,但她从送信人的脸色——一个大户人家的贴身仆人也用不着脸和发霉一般,还是绿色蜡戳,封面上写着:
致亲爱的娜莎
缄默一年后想说的话
琉夏斯(Liuchasse)
她本想过把这封信拦下,因为这封信定会是晴天霹雳。职责上,拉雅不能这么做,她瞒下去,也不想,这会使她尤为头疼。
漫步走过玻璃亭后,拉雅偏偏是要走五分钟,花园莫非如此广阔?只是她的心和脚不在一根筋上。
“你听我说,有些事情你得接受。”
娜莎把书合起,就看到她失落的样子,眼角直泛泪光。“你是不是被人欺负了?”
拉雅心里很不是滋味,为什么偏偏得把这消息捎给她,在这么下去,无论是她还是小姐心里都会压不住的。
“你看看。”拉雅将信递给娜莎。从那封信下标的收信人,大小姐马上机灵起来,直言道:“琉夏斯!许久不见信,她肯定是想我了。”
然而当她掰断蜡戳,挪出信笺时,一开始并没有多少涟漪,可静默了几分钟后,她缓缓放下信,长叹一声,喃喃道:“考奈薇特也是,琉夏斯也是,没关系啦。”
“你要去哪小姐?”拉雅看出她不对劲,想伸手去抓。
娜莎反过头双手按捺她的手臂,她异常兴奋,回复她:“没事,我不会的。”
从庄园大门出走之前,她还向母亲告安才离去,并嘱咐道:“今天还是让拉雅休息一会吧。”
母亲自然体会到她的深意,却也没说什么。
离去的蓝色云朵,没有在风中波澜迭起的草海中迷乱,她伸手举高,一指往天甩动,要将其视为对手,势要有戳破上天的念头。直到在深处,庄园大门视野够不着的地方,她却再也找不到当时的感觉,泪水如骤雨般淋涕,一时间瘫软下来,坐在地上。
待到她缓过来,又走向远方的高地。人们常说,那边的山坡上,是比周围更冷的地方,树荫下有精灵庇佑,人看不见也摸不着,也是夏天的好去处。天色沉暮,阳光失去色彩,抖散出幽白色的光雾,闪电粼粼交裂,看上去正在割碎天幕。
她没像现在如此憎恶上天,墨利乌斯要夺走她赖以希冀的一切,咬牙切齿,摩拳擦掌地看向四周,她没想到天色这么不安分,仅在十分钟内就将蓝摸灰,她顾不了,也没有回去的心思。
宅邸太压抑了。
她想起来,从七岁开始,就一直窝在床上,最好的时候也就能在宅院周边看一会,雾涅雅山是她们的游乐之处。
琉夏斯——这个来自德·珀利努斯家族的老幺,是当时在众贵族排斥她在内之中唯一一个支柱,琉夏斯虽然很调皮,但很实在,慧眼识人,也能言善道。在众家族之中,她最能接受,也最能被宠爱于一身。
“哎,如今我有什么好说呢。坏透了,一切都坏透了。”娜莎很疲倦,也阻止不了泪丝泉涌,她几次摔倒,啃到草泥,最后到山腰上依着一棵树,忙乱着剥开杂草,找到她朋友留下的踪影。
这一刻,她终于无法沉默,刀柄断裂折碎,不堪受用,哽咽着说:“还能有什么比亲临死亡更加能绝罚自己呢……那定是我所交好之人全都离我而去……”
“定是如此……”
每晚仰望星空的时候,她都没拿从张灯的诸位身上找到答案,安娜还记得说,自从她出生以来,都在病难之中胶着,其实也不仅仅是七岁,三岁之前都未曾好过,只不过之后有一段时间突然感觉很好,往日孱弱的身子日益强壮,这才有想起珊妮和她一块玩雪的机会。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病痛没能把自己夭折,反而会绝罚她最好的朋友?
没有答案,她不能忍受。
悲恸让她无法呼吸顺畅,她又抖又嗽,雨珠徐徐落地,以风为载体,它们化为针,扎入不算干瘪的草海泥潭。娜莎在树下很快就成落汤鸡,一处不剩,卷发全都在雨中倒挂成奶咖色海草。
她又惧又怕,倒不是因为在风雨中被击淋甚烈,而是怕自己带来的厄运会降临在朋友们身上。可她担忧什么,就会来什么。
山脚下的身影,套上灰色披肩斗篷的少年,携着两把伞,山上并不算陡峭,其实这地方更像是高地,也用不着登山杖或者木棍做辅助。
“大小姐可真是令人糟心,不过,她很努力了。”
拉雅的叹息,是在责怪自己不能多点时间陪伴她左右。
他们决定分头寻找,但看上去是有意为之。
骤雨像袖针般泼洒刺下,隔着斗篷都能感受到雨块的沉重。风将郁林蔥草撕扯蹂蠕,裁剪脆枝啪啦作响,悲伤使得这些场景变得尤为惧佈,黑暗笼罩这片不沉寂的高帽子地。
待到刮扫大地的扎耳乐章消停些许,早就失去傲心气的小姐侧仰在树下,手指都磨破了,可她还在不停地挖,嘴里还念念有词:“也许在这,琉夏斯给我最后的东西……”
她不屈服于自己的力量,手都冒一大块血肿,大喘口气,依旧要将琉夏斯最后的寄托挖到。咬紧牙关,脸上的水珠已经分不清是雨还是泪,声嘶力竭地说:“我不管你在哪,我都会遵守约定。”
挥之不去的记忆,两个嬉闹的女孩,拿走宅院的花铲,在那个尚算清凉的初夏,掘了快近一个星期,才勉强挖出一个小坑。
她们找到巴掌大的匣子,抽出自己心爱的玩物,身穿淡橙色蓬裙的女孩,也就是琉夏斯,将自己的白色小琉瓶,边缘带有水花的,仅有一指大的装饰连同项链都放进匣子里。
“琉瓶埋在这里,愿你能得到长久的活力。”
“那么我的四叶草发夹就在这,希望你能事愿捷成。”娜莎的双臂柔搭在琉夏斯胸背处,转身就将发夹取下置入盒中。“这个坑洞不算太深,但愿不会被人攫取,虽然这些不怎么贵。”
“我保证一定不会的,这才不到一弗杖。琉夏斯的微笑犹如衔着橄榄叶和晨曦的浓郁草莓,可口酸甜。她细细抚摸着娜莎的头发,怕磨疼了,就瘫扫过头顶上的一片,还问她:“你觉得这样舒服吗?”
“舒服啊,可你确定没有粘上泥?”
“绝对没有,你看。”她展露出自己的右手,一丝灰尘褐土都扣不出来,另一只却没见踪影,羞涩地藏匿在后,鬼祟的背影全然不顾自己硌手和粘粘的感觉。
娜莎还小,若不失聪慧就更好了,这正中她自己的愿。马上稚气地喝住她,撵她的背。“另一只。”
“瞒不过你。”令她以外的是不仅是泥污,而是手上的莓色擦痕。这让娜莎很恼,说什么都要拿出手帕给琉夏斯清理掉。
还没来得及埋土,就牵着她的手穿过梧桐树林,眼角含着小珠,在山边向西的小河,异常平缓,有时候河水还会半旋着溜走,光能透底,照到两指大的幼鱼,如去掉干黄色的琥珀般清澈。
“你如果再这么瞒我,我就不和你玩了。伸手!”娜莎一把将手帕舀过水,轻拍到琉夏斯的手掌上富有耐性地擦抹,就连伤口也要轻吹一口才敢使阴力贴擦。
“我真是没想到你会这么紧张,拉兰诺斯的姑娘都这么好情啊?”琉夏斯翘起舌根卸淡那些伤口的麻痛,憋笑一会,就颔首低眉。
娜莎也没这么难过,就顺口说一句:“我只是……你看你都不在意自己,太令我失望了。”
“别担心了,我会照顾好我自己的。你可是我见过最贴心的人。”
当时娜莎小姐并没有再回应,那节手帕即便是已经粘上黄褐色污点还有些血,也要将她收回去。时隔这么多年,那匣子还有它的踪影。
对,那琉夏斯呢?
想到这里她就更泣痛无比,因为她没有遵守自己的诺言。可这是琉夏斯自己能决定的吗?并不算是,许久以来,她被家里人带到佩尼萝之后,就只能从书纸上读出只言片语的友意和思念。
有的时候,小姐还从纸张看到泪痕,稍比周围深色不少,略带苦味,却尝不到。
“对不起,不该让你这么说。”她双手拽出郁积在树根旁的深坑七年之久的小匣子,表面看起来已经被啄蚀很多小洼。锥痛不得不让她垂手在地,这让她更感到无力。
硕硕声不断推进,这无疑不让她警觉起来,本想躲到树的另一边,可背后的面容在娜莎极其能所尽的左眼边看到矛盾的脸。
悲伤淹没了大小姐的思辨,在混乱中,在无奈中,在骤冷中僵垂着身子,担在树边一言不发。
“我来看看你,好吗?”他试图靠近,呼吸也放缓下来。
她低语:“不,没什么有必要面对的。”
“可你也不能把自己弄得满身湿透……”他正想递伞。
“难倒你就不知道不该来吗?!”
这一声怒斥让拉特利耶也愣在原地,手也悬在一边,貌似想抓住什么。
“多荒唐啊,没有受到召见而来的仆人,难倒还能得到主人的欢心不成?”
“莫名其妙。你就不能让我……”拉特利耶的辩驳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没那个必要,若不是……若不是擅作主张,你岂能见到我,还有,你认为你很重要吗?愚蠢的人。”娜莎苦笑一声,心郁之极,对抗它的无力已经变成一种悲怒。“我再说一遍,你在我眼里果真举足轻重吗?你觉得自己很有空的话,不如去看多点书,否则可真叫你日安呢。”
“你就是这么对待你的客人的?”少年又看到被翻侧一边的匣子,盏尾花铜像都略带青锈,封口处也镶含着泥。
“不许捡!”娜莎差点喊破音。
他依旧无视,正当试图要去捡。就被后脚跟狠踢一把,右手差点麻木,被盖住半掌大印红肿。她一把抢去这个盒子,十指被扎到尖的痛已经无法撑起她能抓牢它的念头,摔落在地。
“可恶。”拉特利耶摁住红肿近手腕处,埋怨她:“你究竟把我当什么了?”
“这有用吗?都没了……”
他拳头捏紧,不一会又松开,拉特利耶知道这些丧气话不大像是她的本意,在凄悲之中无暇脱身,也无力反抗的愤怒,作为长期压抑在宅邸,两年前才开始脱身的她,她的朋友许久未见竟是落得这种惨状,哪能不大发雷霆。
拉特利耶一反常态,要知道如果被骂了,他可不是那么好客气,至少会争论一番。温和地说:“作为拉兰诺斯的小姐,非但不好好的请我,还要赶客人,岂有这种道理?”
他又喝一声,有些自嘲:“是仆人就仆人吧,随你怎么说,人人都说给贵族当这种角色寄人篱下,还不如飞上枝头当猫头鹰,至少它们自由。看这些花草都比我要厉害,从不迁就这些烈风,我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