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蓝牙耳机中老板娘的命令,初晓乖顺的手里拎着一个拖把,正在赶往楼梯口处,去处理地上的污渍。书店美丽的老板娘坐在一楼正对门口的吧台后,手里捏着一个精致的红色对讲机,对讲机连接的正是是初晓左耳上的红色蓝牙耳机。
那天下飞机之后,她并没有留在她熟悉的S市,而是乘坐高铁来到她父亲的老家T市,决定在那里开始一段属于自己的新生活。
这个城市她以前和父亲回来过几次,她很喜欢市中心附近的一个老城区,这里还保留着一些百年的老房子,一些名人的故居,充满着怀旧的情怀。
初晓漫无目的拉着行李箱在巷子里闲逛,体会着老巷子古朴的气息,走到三岔路,偶然间看到中间有一家很特别的书店,不自觉的被吸引过去,有趣的的是,书店左侧挂着一块方形的木质牌匾,上面写着龙飞凤舞的一个字“念”。
书店的右边是一块硕大的落地透明玻璃窗,初晓好奇的走上前去,玻璃上张贴着招工信息,当看到“包吃包住”四个字的时候,她就毫不犹豫拖着行李走进去。
初晓进店一眼就看见对面吧台后的老板娘,那天老板娘穿了一件水蓝色烫银暗花的旗袍裙,旗袍与现代连衣裙完美结合的款式,领口间点缀着水晶银丝盘扣,格外精致好看。发丝如墨精致的挽着发髻,老板娘抬起那双丹凤狐狸眼,一点樱桃红唇,像是从画上走下来的东方古典美人,美得那么不真实。
初晓迷恋的看着老板娘的脸,不敢相信竟有这样漂亮的美人,都快忘了自己是来干嘛的了,转而匆忙的开口。
“你好,我叫初晓,是来应聘店员的。”
老板娘看到她先是一怔,又面露惊喜之色,这女孩精致的眉眼,可爱的长相,难道是她等了一百多年的那位回来了?
激动的放下手里的咖啡杯,探身向前仔细的打量一番,却在下一秒收住嘴角的微笑,眼神变得疑惑,面前这个女孩是个纯纯的凡人,身上没有一丝熟悉的神力,随后歪着头把初晓从上到下打量了好几遍。
初晓在对面女人的注视下,并没有不自然,而是眼睛瞪着也反打量回去。
老板娘目光最后停在她的脸上良久,和那位大人如此的相像,先留下来慢慢的观察好了,想着她慢慢的张开樱桃红唇,用柔柔的声音说。
“你怎么才来,快去换衣服,现在就开始上班吧。”
“啊?”
这些就是初晓踏进店门和老板娘的全部对话,初晓当天中午就成了“念”书店的正式员工,虽然老板娘喜欢叫她“晓晓”让她有些不适应,但是让她最开心是包吃包住。
“念”虽是百年老店,但是却是有个非常懂得时尚的老板娘,所以这里虽然保留一些古色古香的装饰,二楼复式书屋,在装修风格上却是把现代简约和古朴风格结合得恰到好处,就连书店内一楼新装修的咖啡厅也是韵味十足,一面落地玻璃窗贯穿一楼和二楼的外墙面,让书店的整个采光都变得特别好,既是咖啡吧又是书屋就是现下最流行的组合。
书店的三楼是她的员工宿舍和老板娘的房间,但这么大的书店就她一位服务人员兼收银,外加一位吧台里做咖啡特别好喝的老板娘。蛋糕都是从外面蛋糕房批发的,每天上午11点开门的时候准时送来。
“晓晓,关门啦!记住要在11点前准时关门哦。”
老板娘袅袅婷婷的从一楼吧台后走了出来,忙碌了一天也不见老板娘有一丝疲倦之色,连看都没看初晓一眼,悠闲的转身就上楼去了。
初晓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现在是晚上10点55分,紧遵老板娘的旨意,手脚麻利的走到大门口,正要准备关上书店的玻璃大门时,却被一只纤细的手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