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歌,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们不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吗?”马柔不紧不慢的说完抿了一口咖啡。
不得不说马柔真的很漂亮,身材好,气质好,再看向小歌,也挺好的,身高185,剑眉星目,不过向小歌跟马柔隐瞒了家世,马柔一直认为向小歌就是一个普通的白领。所以对他的追求一直不拒绝不接受,就是每次拿当好朋友说事情,当个备胎吧。这样的备胎也不只一个。不过真得说马柔是个人才,各种备胎从容应对,所以基本啥也不缺。像向小歌这样的就属慢慢留着,男性的朋友不怕多。越多备胎,日子过的越开心。
向小歌再一次告白失败,没办法,女神没有那么好追的,他暗暗的发誓一定要把女神追到手。喝完咖啡向小歌贴心的送马柔回家,但是马柔只让他送到小区没空就打发他走了。向小歌是个正人君子也就只好作罢。灰溜溜的开车回家,补个觉,这段时间太累了。
在路上想起来和马柔在一次大学联谊酒会上初遇他被身着青花瓷旗袍的马柔惊艳到了。想不到世间竟有如此出尘脱俗的美人,这可能就是一见钟情的感觉吧。他上前搭讪,留下了对方的联系方式就开始了漫长的备胎之旅。虽然很多人跟向小歌说过,但是怎奈他甘之如饴。可能优秀的人从不认输吧。
向小歌回到家里,拨通了刘俊的电话号码。“俊哥哥,你昨天怎么放人家的鸽子啊,人家等的你好辛苦哦。”只有给刘俊打电话的时候向小歌才像个小孩子一样,耍贱,撒娇,好像回到了小时候。刘俊是向小歌亦师亦友的朋友,稳重成熟,待人和善,人缘特别好,非常低调,顾家,向小歌常常说他是一个绝世好男人要是个女人会嫁给他的话开玩笑。
“你正常点好吗?你多大了都,嗯?昨天你侄女病了去医院了我太着急把你给忘了,现在她没事了,我已经把她送回家了,这样吧晚上我们出来吃个饭吧。我请客,算是给你接风洗尘了。老地方,你就别过来接我了,我自己打车过去你也打车我们喝两杯。”刘俊这才想起来昨天和向小歌约好的事情,女儿安顿好了,好朋友好久不见了,今天晚上聚聚,跟媳妇告了假就出发了。
向小歌这边,挂了电话,也出发了。他们约的老地方是在徐家汇的一家火锅店,生意特别好适合边吃边聊,四点左右的时候他们先后到了约定地点。刘俊戳了向小歌一拳说看看他长结实没有,向小歌假装受了重伤,摊到在座位上。两个人点好菜,就着花生米喝起酒来。
酒过三巡,向小歌话多了起来。“俊哥啊,你说我这么好的男人,她马柔为什么看不上呢?”刘俊摇摇头说:“你又没让他知道你有多优秀,你是个富二代你跟她说了吗,你要说了的话我估计她会反过来追你的。”向小歌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他属实是喝多了。他有点认真的说:“你别胡说,我女神那么优秀根本不是那么肤浅的人。你再说他坏话我可翻脸了。”刘俊笑笑没说话,喝了一杯酒,然后拍着向小歌的肩膀指了指服务台示意要去结账了。
两个人都不胜酒力,一般都是喝个微醺就回家了,今天算是喝的有点多。刘俊也懒得管向小歌的破事,后面没再说什么,向小歌有点喝多了,嚷嚷着“柔柔你为什么不接受我”刘俊懒得理他给他扔到床上就回家了。
在出租车上,刘俊给白筱夕打了个电话“你那边怎么样了,还好吗?”刘俊关切的问道。“还好,我还应付的了,没事的。挂了。”白筱夕挂了电话叹了一口气。想着自己这苍凉的人生里还有刘俊这样的朋友,心里暖暖的,有点心酸,有点感动。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这么惦记着她,有事情的时候给她摆平,她白筱夕也能有这样的朋友。想着想着眼泪就要流出来了,白筱夕抬起头,仰头看着窗外的夜景,百感交集,这医院里有生死别离,远处有万家灯火,可是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自己的家了。自己自今天起,成了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