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了,我是林遇见,我只有向前,向前,不会停,不能停。
1.
三号的下午我带着银行卡身份证去电信公司把网费缴了,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
接待我的工作人员是个美好的姑娘,手指纤细又白嫩,上班就往这一坐,得,皮肤上沾点灰尘的机会都没有。
于是更加激发了我要去学销售的想法,当然是为我以后的生活着想,不完全是为了有志青年。
好像人一旦失恋,便谈理想,一边奋斗,一边制定目标,一边转移注意力,一边疗伤。只怪爱情是毒药,它会让你深陷其中,而忘记了自我,忘记了当初的理想。
失败的爱情就是这样,比如我,谈起恋爱来用尽自己一身的所有力气,到头来,连追寻目标都开始变得遥不可及。
我问纤细的姑娘能刷卡吧,她说能啊。我便拿出了我的银行卡给她,续费一年。
当我把身份证拿出来的时候我才想起来,当初是用的他的身份证来牵的网线。当时的记忆已经模糊不清,但我知道他会陪我做任何事情,每天下班我都只会做两件事,和老爸一起吃饭洗好澡,然后撒谎说自己和朋友出去逛街。
那个所谓的朋友从来就只有他,他每个月仅有的钱都会花在我的身上,我们一起骑单车去看菊花展,去新修好的灯火通明的大桥,走很远的路去姑妈豆腐花吃一杯我最爱的芝麻糊和鱼豆腐,鱼豆腐只有五颗,我吃三颗他吃两颗。
当初那个那么好的男人,那个会在我穿高跟鞋脚痛的时候背起我的男人,如今想起来再给他借身份证是不在可能了,然后我的电话打他的电话是打不通的,因为他把我拉黑了,我把他拉黑了。
我只能够借纤细姑娘的手机,我说,抱歉,借借您手机行不行。
电话响了很多声他才接起来,他说喂。
太久违的声音了,这个声音我在心里幻想过无数次,下一次听到的时候会是什么时候,会不会一辈子都听不到了。
因为直到我们各自分开回家过年分开了那么久之后,我都觉得只要能够见面便能够和好,所以在老家的日子我都没有想过找他复合,而那个女的,就是在这个时候闯入了他的生活。
我在老家的时候已经忍不住想快马加鞭的赶来,我一来到我便跑去偷看他,就像去年的现在,暗恋他时穿着一件黑色的以纯棉衣在太阳下暴晒两个小时,只为了看到他工作的样子。
为了打发无聊也有戴着耳塞,一遍又一遍得听着那首老歌,只想一生跟你走。
在路人看来我是奇怪的,我躲在一辆豪车后面,他就在马路对面,我们平行得站立。有时他会出来搬搬东西,有时候和顾客交谈比划,有时会四处张望一下。
当他的眼神往这边看一点点我都会躲开,这样的技巧我运用的很好。因为在冬天的晚上我去书店买一本饶雪漫写得离歌,一出门我才走几步路我几乎就已经看出对面医院的大灯下,就锁着他平时骑得单车。
单车也许是另一个店员,他的同事的。我叫他瘦瘦,因为他实在是太瘦,脸上都看得见颊骨。
我确信是他们,我走近了一点,果然排队挂号的就是他们。我很想假装也进去挂号,但是我始终没敢,我总觉得好像自己做什么,他就会洞察若曦。
于是我就看着他们,没挪动脚步。直到手里握着的我喜欢的书本掉落,我才醒悟。
我到底在做什么。
我拾起离歌,就匆匆离开回家。在回去的路上我一边踱着步。很不安。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给他起的小名是小短发。
小短发小短发小短发,不知道他是感冒了么,还是怎么样。会不会很难受。我紧了紧那件橘黄色的帽子像一朵花的羽绒服,又经过了他的寝室门口。
那件大红色的胸口印着一个图案的毛衣就这样出现在我眼前,他洗干净了他的衣服,还有未干的痕迹,一直在往下滴着水。
我闭眼了几秒,下了决心要回头。
一回头我便看见了他,他已经回来了。于是我便假装路过,紧紧捏着那本离歌,鼓起勇气看了他一眼,和他,以及他的单车擦肩而过。
他一定看见我了,他的同事肯定也看见我了。因为这条巷子太安静了。而我的长到膝盖的羽绒服太显眼了。
事实上他是真的有注意到我。因为后来他有说他记得有一天回家看见了我的橘黄色羽绒服,还和瘦瘦说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我上班都会从这里经过。说起广东的天气,还有他那么薄的毛衣外套。我的装扮,是挺奇怪的。
那个时候两个人的心里那么近,而且在不断不断的靠近。后来想想,真的很美好。
也许后来我忘不掉的,只是这段暧昧不明的,暗恋的路程。
在听到他的声音之后我觉得陌生了好多好多,这样的陌路,真的也是缘分,我只能够认了。
如果三个月前我若是续费半年而不是三个月,我到现在,根本就不可能给自己一个垮台的机会。
我跟他说明了事情,他说要不你在那里等我吧,我马上过来,过户给你就好了。
我听着,好像他在说,你就在那里别走,我马上,我很快就来找你了。
然后我的眼泪就汹涌而出,吓坏了借我电话的纤细姑娘,我说,好啊,谢谢你。不过不用了,。你把身份证号码告诉我就行了,我续费一年,明年我不知道会不会在这里了,会不会搬家。到时候用我的身份证再开一个户就行了。
用的全部都是礼貌用语,没有骂脏话没有说其他。
他愣了一下,然后说出了他的身份证号码前六位,他六位数以后的身份证号码我全能够背下来,因为他的扣扣密码是这个。
一开始分开的时候我在老家,没有去网吧就没改我的密码,他也没改他的密码。后来我来到这里便改了密码,他也马上便改了。
我当时忍不住哭了,因为倔脾气的我不想在他的空间里留下访客,只能够用他的上线。
看到他给那个叫黄宇岚的女生留言我都没觉得是什么,我以为是他的朋友。
而我,用了他的扣扣已经有一年。何时多了一个这么显眼的人。我都傻得没有任何察觉。
于是才有了我去找他的事情。我没有做到洛葳跟我说的话,她叫我不要想他,不要去找他,更不要联系他。
看到他的时候我俩都笑了,我更是笑的欢乐,因为他穿着那件大红色毛衣外套,仿佛我们又回到了最初。
他很惊讶,他说差点没认出你来,才一个月没见,头发长这么长了。这件羽绒服真漂亮。我笑了笑,以纯买的。
然后我心酸的说不出任何话,只是望着他,眼里泛着泪光。
他说要不去走走吧。
当时是晚上十二点,我们在我家附近的马路见面。他在前面慢慢的走,我好想好想拉住他的手。跟他说,能不能不分手。
但是我没有,也许是想赢,也许是不再确定他对我已经不再在乎。走到商场门口坐下,这里还有举办活动时留下的可移动凳子。
他开口问我,你过得好么。我低着头没说话,一遍又一遍的唱着k歌之王里面的歌词,谁是垃圾谁不舍我,谁是垃圾谁不舍我。。
他就近在咫尺的坐着,显然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不用怀疑的是,他还是喜欢我的,从他的眼神我真的看得出。还有他夸我头发长长了很好看。于是我更加骄傲。
他说起过年回家的事情,说三弟很不听话,不好好在家看店,和朋友出去飙车,爸爸很害怕他出事。还有小妹,考试考得不好,还硬要叫妈妈拿钱买手机,还叫他给她买,小米手机。
我笑了笑,我说你的手机都该换了。他望着我,眼神很温柔。他说,遇见,我爸爸的身体很不好了,我可能下个月就要回家帮他看管家里的店铺了。
我眼泪都气的出来了。我以为我和他是永远不会分开的。
他又拿出手机给我看回家拍的照片逗我开心,他的妈妈,爸爸,还有小妹都有,过年迎神也有。
几乎都是他在说话,我沉默。直到有一张图片上面是一首英文歌的名字,lovethewayyoulie
他问我还记得这首歌吗。我怎能不记得呢。这首歌是他陪我练习了半个月甚至更久的英文歌。只是因为我说了句我要当麦霸,去和朋友唱歌我要唱别人不会的歌。而那个时候,我只喜欢这首英文歌。
我不知道我摇着头,用刚刚流过泪还没干的脸朝着他微微一笑的时候想的是什么。是太害怕他离开了吧。因为在他未来的蓝图里,我已经看不到我的影子了。
然后我便不去看他,在我低头的那一刻,我还是看到他咬嘴唇了。我始终在唱着那首歌,谁是垃圾谁不舍我。
沉默了很久,我看了看商场旁边的麦当劳,灯还是很繁华,门口的卡通人不停歇的立着,就在汽车通道左边。
他说,我们去吃麦当劳吧,和以前一样。这让我想起我们第一次交谈的时候。
第一次交谈就是在麦当劳。我说了喜欢他之后,他就叫我下班了去他寝室找他,他请我吃东西。我不敢进去,因为有瘦瘦,他的寝室就在一楼,一个大大的卷帘门,门口停着一辆车,我经常经过看他在里面裸露着上半身看电视或者玩手机。
他接了我的电话就出来,我心跳忍不住的加快,为了这样一个简单的见面,我甚至去买了一个绿箭口香糖。
他穿着大红色毛衣外套,他或许真的很喜欢这件衣服。我们一路聊天一路往麦当劳走。那个时候我有很多话要说,他的一切我都要了解清楚。
那个时候闹了很多笑话,比如我以为去一次麦当劳就会开销很大,位置不太能找,点东西也不太会,在不热微冷的三月点了大杯的麦旋风。他以为我很喜欢吃这个,我只得点头。
那次过后,我们都相互了解了不少,他看见了我在眼角纹的海豚,我也看见了他在胳膊上纹的英文图案。我在蔡依林的身上看过,很相似,不过他的大很多。
他说小心嫁不出去哟。我便去踢他。心里却满是甜蜜。
回家的时候因为吃了冰淇淋所以很冷,我拉起了在耐克买的蓝色和紫色相间的运动衫的帽子,帽子很大,可以扣住我的头。而我因为是短发,更显得帽子大。走起来一搭一搭的。
这一次回家的路上我却没有再带起帽子,即使我穿着一件有帽子的羽绒服。即使,我的思念一再汹涌,记忆一再泛潮。
他却带起了帽子,还吸了吸气,好像很冷似的。我假装没有看见。我问他,你密码为什么要改了。
他抿了抿嘴唇,擅自拿起我的手机,输入了一串数字,然后他名字的缩写。
我心悸不已。如果我没猜错,这正是他的密码。
我点击登录,不知道他从什么时候起陌生人已经看不到他的空间了。我第一时间便是看他的动态,我的照片,我的说说,我生日的祝福,都被移除了。我再看一眼留言,留言还在。几乎每一条都是我的。
他如果都删除了的话,就像没有过往一样,无从了解他的经历。我不再心悸,甚至开始恐慌。恐慌站在我面前的这个男人,我到底了解他么。
他问我在看什么,我关了手机。我才不会让他看见我的软弱。
我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竟然有一点厌恶。我说没有看什么,对了,我看到你跟一个女的留言,她是谁啊,你朋友么。
他笑了笑,跟我说,她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我姐姐的同学啊。
那个时候,我笑着偎在他的怀里,他问我,遇见,你真的是第一次恋爱么,我看过你的日记,你高中时喜欢的那个人是谁。
当时还在为他的吃醋而狂喜。于是我告诉他我只是喜欢过他,现在我是喜欢你的。真的,我发誓。
礼尚往来,他也讲起过他以前的事。他的姐姐带她同学回来玩耍,他就喜欢上了她。跟她表白了之后遭到拒绝,从此后再也没有联系过。那个时候还在为那个大他的女生不懂得珍惜而侥幸。
而如今呢,过了两年了,看他对她的留言我才恍然大悟。他说,两年了,没想到我还是来了。
我笑得撕心裂肺,以为那个女的,已经成为了永远的过去,以为再也不会牵扯进来。我几乎已经把她忘了,对于他现在的变化我都毫无危机意识。我在笑我傻。
不是我侥幸,是她侥幸。我一年来,都在帮她调教男人。
我那天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狗逼,带着那个不要脸的卖身的染了性病的婊子下地狱吧。
那天之后,我哭了很久很久。我做不到不去想那些事。
我给洛葳打了个电话,她说,我是不是告诉过你不要去想他,不要去联系他,更不要去找他。就算我说的这些‘不要’你都做了那也没关系,心灰之后你会醒悟的更快。
然后我问妈妈觉得他怎么样,她说没感觉。我便趴在她身上哭的昏天黑地。
后来想起他的密码,输入再登录已经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