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因为他喜欢把好东西藏起来,自己留着吃,裘掌柜也是如此啊!”
“万老哥何来此言?”
“刚才比赛的那些马,虽然都是上等良驹,却不是最好的,最好的两匹还在马栏中,为何不放出来呢?”
万君武指了指两匹丑马。
一匹黄中带褐,身子瘦如弓背,懒洋洋的躲在一旁,鬃毛很长,如果观察够仔细,会发现这匹马没骟过。
一匹通体雪白,脖颈滑如天鹅,唯独两只耳朵是火红色,脑门上有一绺火红色杂毛,好似一道血色闪电,这匹马当然也没骟过,因为它是母马。
裘行健恭维道:“万老哥当真是好眼力,这两匹马,从血统而言,确实是最好的,只是性子太烈,野性难驯,若是逼的太紧,它们甚至会绝食。”
练霓裳柔声道:“绝食?说明它们俩不仅血统优良,而且通灵性,若是能够收服,跋山涉水,如履平地。”
裘行健分别介绍两匹马:“那匹儿马名为老酒,每顿最少一石精料,还要喝三斤烧酒,勇悍炽烈,耐性极强,就算前方燃起烈火,也敢飞冲过去。
那匹母马名叫火耳,双腿有力,凶悍至极,先后踢断三个驯马师,合共十三根肋骨,还曾踢死两匹野狼。
它们俩颇为通人性,常规战马的训练项目,很快就能学会,也不会因此飞踹驯兽师,但想骑乘它们,需要得到它们的认可,否则便会拼死挣扎。
手段用得狠了,我不舍得。
常规驯马技巧,无法驯服。
我把它俩带出来,就是想给它们找个合适的骑手,自古宝马配英豪,不知哪位英雄,想去试试这两匹马!”
听到这话,正在和岳灵珊挑马的令狐冲,忽然来了兴趣,他最爱喝酒,却从未听说过,马匹竟然能喝酒。
倒要试试陈年老酒有多烈!
令狐冲信心十足的走过去。
令狐冲气定神闲的上马鞍。
令狐冲潇洒帅气的抖缰绳。
令狐冲狼狈不堪的摔下马。
老酒得意的扬着脖子,仰天发出一声嘶吼,好似取得胜利的角斗士。
令狐冲被摔成土猴子,连续懒驴打滚避过马蹄,心中暗暗感叹,这匹马真的好厉害,真不愧是宝马良驹。
倒不是令狐冲真的打不过,而是他方才驯马,只用自身气血膂力。
华山混元功有淬体效果,但令狐冲血肉之躯,比起一匹良驹,还是有六七分差距,被颠下来并不算奇怪。
另外,华山派比较清贫,骑马的机会不是很多,令狐冲经验不足,被老酒的鬃毛扫到面部,顿时慌了神,只顾着强拉缰绳,没想过脚下的马镫。
宁中则慌忙把令狐冲扶起来,拍了拍他身上的土,安慰道:“这是世上最顶尖的良驹,连落日马场的驯马师,也无法驯服,你做的已经很好了。”
令狐冲大大咧咧的说道:“这匹马真是有趣,不知什么人能驯服。”
虽然有些丢脸,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丢脸,但令狐冲的性格,怎么会在乎这些事?只想知道谁能驯马。
周白宇使了个眼色,几个舞阳城的管事上前,他们老的五六十岁,年轻的三十多岁,在江湖中有些名号。
然后,他们全都失败了!
一来确实无法驯服老酒。
二来裘行健的意思很明显,这就是在给人抬轿子,正主上去之前,无论有没有本事,都必须跌落马下。
三来则是卖华山派人情,如果只有令狐冲失败,自然是大大丢脸,但这么多人丢脸,事情就能揭过去。
就在周白宇想去驯马时,练霓裳忽然起身:“就让我去试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