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花肉选择带皮的,将其切成2cm大小的块状。
这个时候可以顺便烧水。
陈沐凡拿出兄弟送的“黑锅”,烧热,不放油,然后用筷子将一块块五花肉放进锅中。
不用开太大的火,小火慢煎。
刚开始煎肉的时候,会有一点点粘锅,等到五花肉煎出油来,就可以用筷子慢慢翻动。
持续小火,等到煎出的油越来越多,五花肉表皮变得金黄。
这点要注意时间把控,不要煎的太久,煎太久肉会变老,变硬,
西餐也有类似的做法,煎肉扒的时候,用表面的褐化,封锁住肉中的“肉汁”。
放冰糖,往油多的地方放,小火翻炒片刻后,等到冰糖融化,再喝整锅肉一起翻炒。
冰糖记得用小块的,大块不容易化开。
不要炒过头,会发苦。
这不是炒糖色,但类似于炒糖色,炒糖色要先把肉盛出来,再下冰糖翻炒,不过这种办法做的也差不多。
看准时候,下点干辣椒,主要是为了增香,不要放太多,还可以加入八角和香叶,但陈沐凡暂时没有买香料,而且他不太喜欢香料的味道,就没有放。
淋黄酒,用绍兴的花雕酒不错,但陈沐凡还是没有,就用普通的料酒代替了,再加入老抽和生抽。
陈沐凡提起之前烧的开水,往锅里加水没过肉。
冷水也不是不行。
但冷水碰到肉的肉容易发硬,会导致口感下降,系统的做法中,对这些小细节都有明显的提示。
这里差一点,哪里差一点,最后就沦为平庸。
美食不能偷懒。
陈沐凡盖上锅盖,记上时,40分钟到一个小时。
中途汤汁不够,他又加了点热水。
“味道还不错,酥软不腻!”
陈沐凡尝了一口,发现炖的差不多了,转动按钮,开大火,开始收汁。
直到锅中的汤汁只剩下一点,陈沐凡将红烧肉盛到盘中。
红烧肉的表面呈现出色泽诱人的深红色,糖色浸润其上,透露出诱人的光泽,带来最原始的食欲冲动。
陈沐凡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吸了一大口香气。
唾液在口腔中不自觉的分泌。
等到米饭煮好。
陈沐凡第一时间盛了一大碗,白米饭上盖上一坨红烧肉,深红色和白色的配合,强烈的视觉冲击。
咬一口,经过长时间炖煮的红烧肉,若糯可口,肥肉的油脂进过熬制后进入瘦肉中,肉质口感丰富,但却不带一丝腻味。
继续第二口。
最开始“炸”肉的时候,表面那一层褐泽在这一刻提现出来,咬下去的时候,皮脆肉嫩,吃的时候有微微的甜味,又带着咸香,一口下去,回味无穷。
“难道是個天才!jpg.”
仅仅一次。
陈沐凡就从一个不爱吃红烧肉的人,成为了“我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东西这么好吃”的人。
想想以前,家里做的红烧肉,根本就没有人吃。
因为实在腻的慌,肉上还有甜,简直是黑暗料理。
但现在他才发现,不是红烧肉不行,而是做的不行。
“只要时间炖的够,红烧肉根本不会腻!”
陈沐凡感慨了一句,合着一碗白米饭,一起吃了一大半。
可惜,为了保持“身体健康”,他实在吃不下了,还剩下小半锅红烧肉。
他拿出打包盒,将红烧肉放进其中,顺便把锅洗干净。
等到忙完一切。
“陈,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门外传来斯威特的声音。
陈沐凡伸了个懒腰,有些奇怪,为什么每次自己做好吃的,斯威特都能准时上门。
看了看打包盒中的红烧肉,这份怕是保不住了。
“陈,好香,你又在偷偷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