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名叫“思念之旅”的酒馆并不算小,整个一楼约莫能挤下六七十人,几个帮佣小厮在大堂里不停歇地忙前跑后。
店主是个光头的胖男人,看见德洛克走进店内立即堆满笑容,抢在其他店员之前迎上去,将两人带到二楼的雅间。
“男爵大人,好久没见您光临小店了。”他用软布擦了擦桌面,鞠了一躬。
“每年这个时候是茶庄播种的时节,总有忙不完的巡视工作。”德洛克礼貌地微笑,“先给我们来两杯麦酒吧。”
“两位要来点什么下酒菜?”
“醋腌黄瓜和土豆沙拉,主菜就上香肠、十只烤龙虾、还有加洋葱的羊肉,最后再要一些甜乳酪当点心。”德洛克不假思索地说,显然对酒馆的菜品非常熟悉。
“上次喝的汤挺不错,叫什么来着?”
“奶油海鲜汤?”
“对,就是那个。先来这些,其他到时再说。”德洛克解下长剑,与手杖并排搁在桌边,从口袋里摸出几个金币,“拿着,这是小费,所有食物按顺序尽快上吧。”
听着金币叮叮当当的碰撞声,酒馆主人咧开了嘴,笑着再次鞠躬:“听从您的吩咐,马上就来。”
年轻男子的豪爽令斯坦格惊讶,不过他对那柄随手放在桌面的手杖更感兴趣。
他注意到手杖周身刻满的法阵图案,以及与法阵完美契合的宝石镶槽。
这是法杖,而且是一柄出自名匠之手的法杖,只不过做成了便于携带的样式。
据斯坦格所知,既带长剑又持法杖的人,只有那些受商队雇佣的战斗法师。
一个出身名门的贵族子弟,不可能委身去做雇佣兵的差事。
德洛克看出了他的疑问。
“夏多塔是法师家族。”男爵说,“如你所见,作为夏多塔的一员,学习法术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过我却与族人不同,更偏爱使用刀剑。”
“那您可不简单呐,同时学习法术和剑术不是件容易的事。”
“说来惭愧,正因为如此,我在法术和剑术上的造诣都很平庸,可能与缺少天赋也有一定的关系。”
年轻男爵的坦诚让气氛轻松起来,斯坦格也不再拘谨。
“我可不那么认为,习得两项截然不同的体系,本身就是种巨大的优势。”
德洛克哈哈大笑:“借你吉言。”
麦酒和前菜被端上桌,随后是冒着热气的大块羊肉和蒜烤龙虾。
麦酒很快见底,男爵又向店主要了一瓶果酒。
两人一见如故,聊起了各自的身世经历和各种奇闻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