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一来,他就知道是自己的时候到了!
因为他狠!他敢杀。
以前他在混混帮里当小弟的,混混里面可不是谁敢打架谁就吊,而是要看关系的。
他当时的老大,就有人脉,他们要闹出事情了,老大可以帮他们摆平。
所有人都服他,唯独他金大万不服。
那老大细胳膊细腿,长着一张小白脸,泡着漂亮的女朋友。
随便一个电话自己就要随叫随到,平时兄弟们还要上贡给他钱。
不出工不出力,天天吃白饭。
往哪街上一走,自己等一帮人簇拥着他,好不威风!
“不就投了个好胎么!”
想着自己一帮人天天围在他边上各种阿谀奉承,他就想吐。
但还好,时代变了!
危机刚爆发那天,老大指着丧尸说:“金大万,拦住他!”
看着老大那一张小白脸满脸惊恐,金大万就想笑。
他抄起撬棍,打了这么久群架,他还是第一次这样热血沸腾。
一棍就把老大的脑袋敲碎,像西瓜一样炸开。
老大那难以置信的眼神,他至今忘不了。
边上的小弟,有的不敢说话,有的责骂,有的大喜,说就要跟着他金大万混。
他推着那些责骂他的小弟喂给丧尸,然后,他成了老大。
当天晚上,他睡了老大的女人。
“漂亮女人,也没什么特别的。”
拿着那女人在床边求着自己,让自己保护她,养她,说她可以服侍自己一辈子。
金大万只感觉恶心,她一言一语,各种好听的话,听到耳朵里都是叫自己保护她一辈子!
“浪费粮食。”
金大万这样想着,一棍子把女人解决了。
他看过小说,脑子清醒的很,在这末日,一片面包都能换这样的女人一晚上。
他有这实力,什么女人睡不到?
他带着一帮人,只有能打能杀的能入他的眼,老人他也杀,小孩他也杀。
他觉得自己是废土上的王,想杀谁杀谁!
但有一天,他把从末日开始之前的一个好兄弟的亲儿子敲死了,说不要带着累赘。
他以为跟着自己的小弟,思想早就转换成末日模式了。
但并没有。
老兄弟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甚至还想杀了自己,眼下他只能在废土上找四个废物一起行动。
进入末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容易获取的物资早就没了。
现在废土上的幸存者,只能靠着开盲盒:就是撬开别人家的房门,搜刮物资。
房间里面是丧尸,还是活人都不知道,而且有多少物资,有没有用处,也都随机,所以也被幸存者称为开盲盒。
而曾今叱咤风云的金大万,只能做着劫匪,抢走他们的物资。
如今,他们面前的,是在废土上非常少见的生物——一个小孩子!
而且那小孩子手里,还拿着“金砖”!
“老大,他那袋子里装的,是不是药啊!”
“我听说,在城西黑龙帮那边,十片抗生素就能换到一把手枪!”这个小弟口水都留下来了。
金大万舔了舔嘴唇,心中却有不一样的算计。
“我记得城东头那帮自称救世主的家伙,一直在买入人口,而其中小孩子最贵,能换到一把自动步枪,外加五百发子弹!”
城西黑帮买女人,城东救世主买小孩。
小弟们看上的是徐少商袋子里的药物,金大万盯上了徐少商的人。
至于那帮救世主,是想要收养孩子,还是说要去做什么研究,他就管不着了。
子弹,在废土上,是和药物一样的硬通货。
自动步枪,简直是开挂级别的大杀器。
一个小孩那么值钱,金大万非常心动,再加上那一大袋药物。
在他面前的,那是一座金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