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转念一想,周明也有点心动:“摇滚就是不走寻常路,虽然没礼貌,那我也试试?”反正是小日子过得不错的重樱人,抢了就抢了。
要是他们生气,我就……鞠躬给他看。
摩擦摩擦,是魔鬼的步伐,看准了时机,周明“嗖”的一下,空手夺走了别人的吉他。
然后最快速度协调起乐器来。
在吉他手和其他乐队成员,不敢置信的目光中,周明自信的踏步抬手。
行家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
周明素手扫弦,吉他发出动感的爆鸣,仿佛让人灵魂出窍。
几个准备躁动的杀马特又沉浸在音乐中,不再多言。
“琴弦有点松了,不过没关系。”
琴弦松弛,但可以用自己的热情弥补这一点。
周明神情越发亢奋,握住这吉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心灵仿佛要飞往远方。
专业的音乐批评家曾经郑重其事的说:“摇滚是时代的噪音,是来抽象的批判和灵魂的流浪。”他们往往把又滚概念化、抽象化,将目光聚焦在乐队风格,专业技术水平,歌词的思想性,现场发挥如何……等指标上。
摇滚必须痛苦,摇滚必须叛逆,摇滚必须有灵魂。
所以大部分时间,为了保证摇滚的“纯洁”,摇滚都是小圈子里的特供,远离大众视野。
专业的音乐人都有一个共识,
摇滚要坚守自己艺术表达的isolation,摇滚绝对不能庸俗化!
不过周明是个庸俗的,非专业的外行人,对他而言,摇滚之所以是摇滚,当然是要图个高兴啊!
高兴的话,怎么了嗨皮怎么来。
《Wele to the Jungle》
每一次柔弦,每一次弹拨,都让听众的灵魂接通了交流电,
让人头皮发麻,让人神魂颠倒。
触电式的音乐令人全身器官都有了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期间周明耍了一个花活,把吉他跑起来再借助,但由于他身手灵活敏捷,所有人为他的大胆震惊和欢呼。
连乐队的人都跟着一起惊声尖笑,
摇头,顶胯,双手振到发麻,
摇摆,流浪,
摇摆,癫狂,
人已经不在城市里。
Wele to the Jungle~~
乐队的成员们随着周明的吉他和某人的鼓点不断摆动,周围的的人也仿佛受到了灵魂的吸引,补习班归来的孩子,购物的阿姨,下班的社畜,陪酒的辣妹,喝酒的大叔,闲逛的大爷……一群又一群,随着节奏舞动,也完全投入到了摇滚的浪潮中去。
似乎也中了无形的幻术,忘记了身份,忘记了烦恼,摇头摆尾,释放心中的积攒已久的情绪。
“当当当——”
很快一曲终了,周明将吉他物归原主,
听众簇拥着他们不愿离去,纷纷喊着:“安可安可~~”
这时候,周明才从嗨过头的兴奋里脱离出来,一个加速度逃离拥挤的人群。
不知不觉间,街角又拥堵了。周明偷看了眼系统,自己没开巨星光环啊?这群人都是哪来的?
而且和之前巨星光环不一样,
这群听众不再只是年轻女孩,而是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的外貌和身份差别很大,平时根本不会站到一起,
但此时,他们都在异口同声:“安可”“安可”
这也许是音乐的魅力?
亦或者说是摇滚的特性?
就在周明被触动的时候,
那个打鼓的,穿着皮衣皮裤,大晚上还带墨镜耍酷的黄毛美女径直走到周明面前。
说实话,周明看到她,有点窃喜自己桃花运不错。
但周明是很有原则的人。
他很清醒,自己做艺人不能乱来,异国他乡也一样,“骨肉皮”什么的还是不要的好。
清理了自己的喉咙,周明打算拒绝掉对方的好意:
“咳咳,你是个好人,我跟你是不可能的。”
黄毛美女摘掉墨镜露出画着眼妆的美丽双眼,对着周明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然后她纤细的身躯,发出了浑厚的嗓音:“¥……&&%功夫$%@%%&熊猫。”
啊?
她样貌如此纤细,嗓音却比周明还浑厚有力。
周明自己端详她的脖子,
居然有喉结!
发现自己摆了个乌龙,
周明哭笑不得,有的遗憾,有点好笑,幸好重樱人不懂汉语,不知道我刚刚说了什么,所以完全不怕丢脸。
前面有女扮男装的天海呦西,这里又遇到男生女相的摇滚青年,
重樱,很神奇呢。
不过他嘴里的功夫熊猫指的是什么?
这部电影还没上映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