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底城黑森区的边缘,拾荒者的营地显得有些破败,稀稀落落的人群散布在各处修理着捡来的机械。这些帮众的装备参差不齐,有的穿着破旧的防风外套,有的则只是简单地披着几片金属板,他们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从自制的简易枪械到捡来的钢棍,应有尽有。
拾荒者的老大召集了帮众,尽管帮主说是有重大事项,但整个营地依旧嘈杂喧嚷。
“老哥今天打算去哪拾荒。”一个身材瘦小,眼神却异常锐利的年轻人说道。
“尼玛,捡垃圾就捡垃圾,还拾荒?”
一个粗犷的大汉回应道,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嘲讽和不屑。大汉的身上穿着一件满是补丁的夹克,手中拿着一个正在拆卸的机械臂,显然对这种所谓的“拾荒”并不感兴趣。
“今天发现个拾荒的地方,你要不要一起去,而且那里有好几个8成新的植入式义体。”
年轻人并不气馁,他转向另一个正在修理旧电脑的拾荒者,眼神中闪烁着期待。
“带我一个义父,原谅我刚才说话太大声。”
先前嘲讽的大汉突然改变了态度,他站起身来,脸上露出了一丝讨好的笑容。
司翌站在营地的高处,目光扫过这些帮众,他的眉头微微皱起。他知道,这些拾荒者在传统意义上并不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他们缺乏正规的军事训练,对于他们而言,生存是唯一的目标,而战斗则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传统的练兵方略分为七个方面:一曰伍法、一曰胆气、一曰耳目、一曰手足、一曰营阵、一曰储练、一曰军器。
但这些对于拾荒者来说,显得过于遥远和理想化。他们中的许多人,见到敌人就会逃跑,已经成为一种生存的本能。
对于这种只要他们能在战场上干点人事都谢天谢地了的部队。
用见贼而逃者为上勇,望风而逃者为中勇,误听而逃者为下勇。来形容拾荒者的作战意志再合适不过,想要让这样的部队拥有不错战斗力简直难如登天。
而想要扭转拾荒者这种“未触即溃”的战斗力,用传统的办法已经不管用了,只能出重拳。
大胡子站在一处相对干净的站台上,他的身影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魁梧。站台四周,是黑森区特有的杂乱无章,废旧的机械零件和各种杂物堆积如山,但在大胡子的周围,却奇迹般地保持着一份整洁和秩序。
“拾荒者的各位,我宣布几件事。”用了机械声带的大胡子声音洪亮而充满力量。
“其中第一件就是,这位刑警分队的刘安队长,舍近求远走了我们这旁门左道,成功打入了我们拾荒者。在拾荒者这个到处都是捡垃圾的垃圾人帮派,刘长的加入无疑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奇事。”
“老大你这词语好像用的有点不对啊。”捡尸哥悄声对大胡子说道。
大胡子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
“管他的,意思到了就行。”
“在此,我很想问问这位当事人是咋想的,为什么有刑警的职位不做,和我们一起捡垃圾。”
大胡子的话音刚落,身旁的捡尸哥忍不住笑了起来。
嘿你别说,你还真别说,大胡子还真是个遣词造句的天才,不去做段子手都算埋没他这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