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鹏权衡利弊之后,做出了决断。
“好,大鹏兄弟可谓是痛快!
既然这样的话,咱们就在飞骑营的护送下,挨个巡视一番,也给两营兵士打打气,如何?”
李敞抚着黑须,目光炯炯道。
他是一个儒将,但骨子里却是一个战斗狂人,要不然,也不会手下只有十来个人,就敢向鞑子们发动攻击。
在军营中,“识英雄且重英雄”,如果你敢打敢拼,奋勇杀敌的话,不要担心自己的不受尊重。
就像现在的展超,不仅被人尊重,还被更多人崇拜,当然了……羡慕、嫉妒、恨也是有的!
其实,展超也不知道他现在有多火,反正展超的战绩放在那里,谁也抹杀不了。
大营之中,刚押送完粮草回来的罗波,此时一脸阴沉,他旁边的丁富贵一脸惶恐,腮帮子还贴着一块白纱,不过,他的伤口快要愈合了。
短短数日,展超连续射杀鞑子超过三十人,还七箭射杀了七头狼,在“羽卫军”的人气暴增。
同时,连带着乙字营营正田震,都名声大噪起来,风光一时无两。
不说别的,就是甲长熊仁现在大营中走路都带风,“嚣张”的很啊!
这就是所谓的“强将手下无弱兵”,要不然,就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啊!无论如何,兵精就代表了将猛,所以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都是很有道理的样子!
“他们到底要做什么?!”李晓悄悄的跟着特穆尔一行,现在对方整个马队都慢了下来,在马队中出来一支小队,向前跑去,根据李晓的观察,他们应该是选择地形。
李晓皱着眉头,在认真的思索着,“不管这伙鞑子在干什么,绝对没什么好事。”
由于特穆尔他们带着鞑子的一样的帽子,李晓没有看出来他们是色目人,只是觉得这伙人,和其它鞑子有所不同。
“对了,他们背弓拿箭的人很少。”在李晓的认知中,鞑子几乎人人背着短弓,神射手和善射者都背着长弓,更有力大无穷者背着铁胎弓,而这伙鞑子足足三百来人,背着弓箭着不足五分之一。
“他们是色目人,这伙强盗…狗腿子……”李晓终于看出端倪。
特穆尔有一个收买人的习惯,押送饷银的车队一出发,他就得到了消息。
特穆尔崇尚:“能拿银子解决的问题,都不叫问题。”虽然,他在苏赫部落里属于低人一等的存在,但是舍得银子的他,在小部落和穷苦鞑子中的威望不小。
他的这个举动,在苏赫眼里可能不值一提。
但是,得到他实惠的人可不这么认为,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有人给你送来吃穿,这种雪中送炭永远比锦上添花感触不同,记在心里永远强于记在嘴上。
“就是那里,选定那个位置埋伏。”探马回来以后,禀报了前面的情况。
特穆尔看着两侧的山崖,中间有一个并排两个板车通过的山道,他摩挲着瘦尖的下巴,重重的点了点头,眯着眼睛说道:“就这了……弟兄们,赶紧准备起来,我们发财的机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