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一切希望都在暴乱之夜随着崩裂的珍珠项链化为了一地泡影。
戈登目送救护车离去,里面躺着的是被子弹击穿脊椎的韦恩独子,可怜的孩子背后中了四枪,一枪打断脊椎,两枪穿透肺部,最后一枪撕开了肾脏。
这么重的伤,可怜的孩子能挺到医护赶来已经是个奇迹。可戈登也清楚即便能从死神手中抢回一条命,这孩子的下半生也只能插着导尿管在病床上度过。
可怜的孩子,活着有时候比死亡更痛苦。
回过神来的戈登揉了揉眼睛沉默了许久,直到一名年轻警员跑来向他汇报最新的进展。
“西区的暴乱已经平息,火势也得到了控制,罗布局长令我们向东区进发。”
“怎么这么快?”
戈登不解,这场暴乱也就规模不大,但论混乱程度恐怕比起二十年前的暴乱之夜犹有过之,怎么哥谭警局刚到场没多久就将西区控制住了?
“其实我们也没干什么事,但有个……”
警员说到这犹豫了。
“究竟是什么事,有什么说不出口的?”
“有个怪人……”
……
砰——
仿佛哪个讨厌的家伙将卡带中的磁带一点点抽出来,本该一促而逝的枪声被无限拉长。
随之停滞的还有众人的动作。
秦威看见奥斯瓦尔德正扑向自己,脸上定格着惊恐,被揍飞的红头罩如油画中的白鸽般舒展着双臂,悬停在空中。
这就是走马灯吗?
秦威心里的滋味难以明说,他觉得自己像是一员征战沙场数十载功勋赫赫的大将,没死在刀枪践踏之下,却死在返乡的途中山贼的绊马套上。
哦对了,这个比喻还有个专门的俗语来概括——阴沟里翻了船。
如果可以他多想神速力加身,转身接过那枚子弹啊。
可世界上哪有这么多如果。
秦威在心底许了个愿,若是来世穿越,他希望能获得一个超能力。
走马灯的时限快到了,时间流速也开始恢复。筛除刺耳的枪声,他的耳后响起猎猎风声,那颗致命的子弹正朝着后脑勺钻来。
他甚至能感受到子弹的温度……
嗙!
子弹碰撞的声音很奇怪,不像是钻透了颅骨,更像是一头撞在了钢板上。
明明走马灯已经结束了,可身后的红头罩却还是没声音,就连奥斯瓦尔德还有眼前这帮讨厌的家伙们也都一个个都瞪大了眼,张大嘴巴。
一个个都怎么了?
是不怕眼睛干涩,还是没经历过下巴脱臼的痛?
呼呼……该不会是我背后有什么东西吧!?
秦威像是拧上发条的人偶,一点点机械式地将脑袋向后转去。
关于背后有什么,他设想过几种可能,杀手鳄、猪面博士、亦或是贝恩、稻草人、这些家伙的形貌放在哥谭反派里都算是狰狞了。
可正因秦威将注意力都放在反派身上,导致他忘了至关重要的一点。
在哥谭真正有资格成为恐惧代名词的人,从来不是反派。
带着些焦糊味的夜风吹进小巷,锯齿状的斗篷下摆迎风飞舞,露出黑色特种作战靴下昏厥的暴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