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奈化名费尔南多,作为黑道集团的首领,悉心经营红狮集团。这家企业以博得家遗留的巨额财富做为本金,黑白两道的生意都做,迅速崛起,富可敌国。
当时的暗世界群雄逐鹿,没有统一的王。费奈没有参与争王位,也并不关心暗世界的局势。他只有一个真的敌人——戈雅。
只要暗世界的人不找红狮的麻烦,他也不在乎谁当王。因为费奈很有商业头脑,并不完全依赖黑道生意,只能算是半个黑道人物。所以,尽管红狮集团军力强大,并没有什么地盘,也没有附庸的帮派。
常言道:“树大招风。”觊觎红狮家财富的人很多,但是都拿坚固的红狮堡没办法。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团,不知雇佣过多少杀手,却没有一个能成功潜入红狮堡的;直接攻城的军队,没有哪一支不是铩羽而归的。
想拉拢他的人也很多,但是红狮奉行一个基本原则:“不结盟,不惹事,专心做生意。”正因如此,在战火纷飞的暗世界,红狮堡好像一块顽石,岿然不动。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一个叫作方托姆的神秘人物逐渐统一了暗世界,成为了公认的王,称“鬼王”。他收服了几个重要的元老,包括“魔人”史坦森,“碎尸锤”达利斯,“虫师”温库尔,“寒冷的”陆小冬。他击败了曾经不可一世的“幻影”劳伦斯。连人人惧怕的“毒蛇”科波拉也被迫承认了他的王者地位。
鬼王临世,无人可挡。暗世界的大家族已经尽数投靠鬼王。不肯臣服于他的势力已经非常罕见,其中就包括“红狮”费尔南多。他对自己的城堡有绝对的信心。管你是妖王还是鬼王,谁也别想进来!
对于鬼王来说,消灭一个有钱的小家族是个非常合算的买卖,成本不高,可以树立威信,还能顺便发财。
红狮家兵力不多,全靠一个坚固的城堡安身立命。鬼王并未把费尔南多放在眼里。他派出了魔人史坦森单枪匹马剿灭红狮家。这是对史坦森归顺的一种奖励。
人高马大的史坦森虽然是个人类,但是长相凶恶,好像传说中的食人魔。非常嗜杀的他,为了配合自己的丑陋外形和绰号,偶尔也会吃人肉。
(“食人魔”吃人是一种以讹传讹的误解。其实世界上从未有过这么一个种族。一些非人类种族被称为“魔人”。只有极少数魔人被战乱和饥荒逼迫,捕食过同类或者人类充饥,由此被妖魔化。大饥荒中吃人的,更多的是人类自己。)
史坦森曾经是和劳伦斯争霸的人物,在鬼王手下属于第一等的高手。所以鬼王也没有仔细调查一下红狮的战斗力,就派他去剿灭红狮堡了。这也难怪鬼王粗心。费奈在多瓦尼革立足之后,从未与像样的对手战斗过。深居简出的他,甚至被很多人误以为是不会武功的胆小鬼。
当时的红狮堡还没有诸多高科技武器。尽管城堡的设计针对强大的单体假想敌(戈雅)进行过特别优化,史坦森还是快速突破了外层防御。
这位元老中的翘楚,不但刀枪不入,而且力大无穷。红狮堡厚达三步的石墙,他一拳就能击碎。史坦森一路杀入城堡内部,如入无人之境。
“既然戈雅没来,就没什么好怕的。”
费奈提着一把阔背大刀出门迎战。这把刀是他从博德家的藏宝库里找到的,比他的巫骨黑刃还要锋利。费奈给它取名“博德之刃”,是整个红狮堡唯一可以砍动史坦森那坚硬肌肉的东西。
二人大战了两个小时。红狮虽然一直占据上风,却怎么也打不赢。二人的战斗波及了城堡的多处地点,所过之处,无不是断墙碎瓦,一片狼藉。费奈一看,再打下去,就相当于要亲手把红狮堡拆了。这怎么行?
费奈担心进一步破坏城堡,只好动用了陷阱对付史坦森。那本来是对付戈雅用的陷阱,极其昂贵,且只能用一次。
“唉,没办法了……”费奈一咬牙,下了决心。
费奈假装体力不济,开始边打边撤,突然扳动了一个机关,钻入了一间密室,似乎是要逃走。史坦森紧追不舍,跟了进去,立刻意识到不妙。
红狮一眨眼就不见了,而他进来的那道石门迅速关闭。“轰隆”一声,密室的房顶坍塌,落下无数烧得半熔融状态的石头。史坦森大惊,立刻挥拳去砸进来的那道石门,砸了深深一个大坑,却没能打穿。这是费奈专门为戈雅准备的,用黄晶岩垒成的烈火陷阱。
“嗷嗷嗷!!!!”史坦森被滚烫的石头活埋,发出凄厉的叫喊。然而这位元老毕竟不是凡人,他拖着烧红的身体,硬是从石头堆里爬了出来,嚎叫着用头撞醉了墙壁,负伤逃走了。
红狮没有追赶,因为他感受到真正的敌人就在城堡外,伺机而动。这一战,红狮赶跑了史坦森,却也让自己陷入更深的危险。这样的陷阱只要用过一次,戈雅就会知道。更何况暗世界那边也不会善罢甘休。
史坦森在红狮堡败北,震惊了整个暗世界。鬼王的其他手下纷纷请缨,想在新王面前露脸。为了保证不再出意外,鬼王派出了碎尸锤达利斯,虫师温库尔,和史坦森一起去报复。
这样的阵容足以剿灭一个小国,红狮堡再坚固也不可能抵御。这三个人各有所长。达利斯的大锤最适合攻城,温库尔的虫子擅长大面积杀伤小兵,而史坦森擅长单挑。
上次一战,史坦森并未受重伤,只是身上的皮肤被烫得到处是焦痕,让他本来就丑陋的外表,更上了一层楼。
三个元老不久来到了红狮堡所在地——多瓦尼革。远远望去,可以看到红狮堡的外面围绕着脚手架,还没有完全修复。
“开始干活吧。”达利斯扛着他的巨大铁锤往前走。
“先等等。”温库尔说道,“这里就像一个马蜂窝,你砸破了蜂巢,会有好多蜂出来蛰你。”
“你不是很擅长清理他们吗?”达利斯问。
“我擅长,不过要给我一点时间。”温库尔从背包里拿出来一个棕色玻璃瓶,打开盖子后,几只蝴蝶飞了出来,飞向红狮堡。
“有毒的小蝴蝶?”史坦森问,“我以为你擅长用毒蝎子。”
“我以为你擅长用蜘蛛来着。”达利斯说道。
“我什么虫子都用。不同的虫有不同的优势。专攻一种虫子的都是二流虫师。”温库尔说道,“这个不是蝴蝶,是吸血蛾,也可以叫鳞翅蚊,是大角蛾和虎蚊的混合品种,既有蛾子的繁殖能力,又可以吸血和传播瘟疫。
“我用狂暴蛋白加强了鳞翅蚊。这五只母蚊每只能产两千个卵,两天就可以繁殖三代,也就是说过两天,这个城堡里就有四十亿只蚊子,杀也杀不完。”
“狂暴蛋白?我听说过这玩意儿。”达利斯说,“你们虫师好像都喜欢这东西。”
“不光是我们,驯兽师也喜欢,还有变种人。可惜这东西快绝迹了。”
“那我们就等两天。这样进去就没有小杂碎捣乱了,直接砸瘪那个红狮就行了。”达利斯说。
“小心这里面还有很多机关,应该不用多少人就能操作。”史坦森说。
“哦,你提醒我了。”温库尔又从背包里拿出来一个木盒子。打开后,一片黑压压的小飞虫飘向了红狮堡。
“这又是什么玩意儿?”史坦森问道。
“这是烟胶虫,一种喜欢吃橡胶和金属的小甲虫,强化之后胃口特别大。过两天,这个城堡里的电线和燃料管道就会千疮百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