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的伦敦市中心,一对穿奇装异服的难民父女组合成了整条查林十字路上的焦点。
走在前面的“父亲”毛衣外边套着农用编织袋,脸上缠一条有花格子的女士纱巾。他领着的“女儿”里三层外三层裹着各种季节的旧衣服,连眼睛都用棉帽子遮住。
听着远处路人琐碎的议论声,罗雯感觉相当无语。
“我们穿成这样,会被记者拍照片当新闻吧?”
瓦尔夫相当自信地拍了拍身上的编织袋:
“放心。步伐再自然一点点。”
他指着一间夹在书店和唱片店之间的小酒吧:“这就是有名的破釜酒吧。”
两人走进脏兮兮的酒吧。老狼人把脸上的纱巾捂得更紧了。
“嘿,老兄,你的气色看上去真差。来一杯冰冷苦艾酒提提神?”
吧台里,长得像瘪胡桃的光头老板汤姆跟瓦尔夫打了个招呼。
“算了吧。”老狼人按着纱巾瓮声瓮气的说。
“要是你也花一晚上时间赶两百英里路,你也会像我一样的。”
在光头老板的大笑声中,两人穿过脏兮兮的酒吧,到了四面围墙围出的天井前。
然后,他俩就站在那里。
好一会都没有动。
“我在想一个问题。”罗雯低着头自言自语。
“我也是。”老狼人闷闷的回道。
“你之前说,只要用魔杖敲击位于垃圾桶斜上方的某一块砖就能打开对角巷的入口。那如果垃圾桶被人碰翻之后挪了位置,能打开对角巷入口的砖块会变化吗?”
“你这种家伙,百分百会分进拉文克劳。”瓦尔夫没好气地回应。
“六十年前我倒是试过一次,那个垃圾桶被施过很强力的固定位置的魔咒,差点伤到我的脚趾头。”
“那应该是不变化的可能性大。对了,你的问题是什么?”
罗雯点点头,终于感觉有点奇怪,老狼人怎么还没带她进去。
“我的魔杖没了。”
瓦尔夫两手一摊,毛绒绒的手指酸软地耷拉着。
“……”
“不好意思,你们是想进入对角巷吗?”两人身后响起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
“当然!”瓦尔夫连忙转过身,把中年男人和他身后约莫十二三岁的男孩吓了一跳。
末了,老狼人还补充一句:“我只是忘记带我的魔杖。”
中年男人十分夸张地掏掏耳朵,似乎很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
他拿出魔杖,从垃圾桶往上数三块砖,又横着数两块:
“记住位置没有,塞德?就是这块砖。”
墙面从他敲过的地方开始旋转,形成一个逐渐扩大的洞口。
四个人排成一排走进洞口。
途中,塞德里克一直在悄悄观察裹得严严实实的罗雯,而这也被后者看在眼里。
在另一个时空,这位大哈利两级的勇士被伏地魔杀害后,去美国当了一个吸血鬼……
咳,串台了。
隧道前方,老狼人瓦尔夫突然变得很激动。
“你在魔法部工作?魔法部的人都是一帮瞌睡虫!”
“什么?”阿莫斯·迪戈里又挠挠耳朵,装作听不清楚的样子。
“瞌……瞌睡虫的保护者。你知道的,英国巫师们早就盼望睡个安稳觉了。”
塞德里克和罗雯忍不住一起笑出来。
可惜的是,老狼人和迪戈里先生最后还是闹得不欢而散。
瓦尔夫拽着罗雯一路走向摩金夫人长袍店。一边走,他一边气愤地跺着脚下的鹅卵石。
“那个阿莫斯,简直比魔法部里的一般人还讨厌!”
看他吹胡子瞪眼的架势,罗雯差点以为老狼人还在魔法部干过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