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我正口袋揣着值班电话在一大队办公室录入近期发现的未知名尸体信息,很少响起的值班电话叮铃铃的响了起来。我接起来,里面传来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喂,是刑警队吗?我女儿好多天都找不到了,我想报案。”
“你女儿多大了?”我问。
电话里的女人回答:“今年21岁。”
找人的事情存在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吵架后躲起来、外地打工失联等等。这类情况很多都构不成警情,属于群众求助,我们也无法动用公安破案的资源去寻找,只能由指挥中心给辖区派出所发布帮助寻人的指令,或者从宾馆住宿等信息查询上提供一下帮助,实在没有效果我们也没有办法。
但是,有一类情况是需要下大力气寻找的,专业术语称为“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比如某个人去银行取钱的时候失踪了,再比如孩子同学称看见孩子被一伙人强制带走了,或者其他有可能人身安全遭到侵害的情形。这样的情况,我们就需要认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寻找了,以确保失踪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咋一听是一个21岁的成年女孩,我的第一反应是都成年了,偶尔有几天联系不上也不用大惊小怪吧。于是,我按照群众求助的情况进行了处理,跟她答复:“是这样的,我们对于此类的群众求助一般会将情况通报给辖区内各个派出所,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帮助您查找。所以,请您拨打110指挥中心电话,将这个情况向他们进行反映,他们会登记您的信息,进行相关的安排,并且在有消息的时候尽快反馈给您。”
谁知道电话那头的女人一听我的答复,居然嘤嘤的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说:“同志,你听我说,你说的这些我知道,在好几天之前我就已经打过110了,可是这好几天已经过去了,还是没有什么消息。这几天我一直在往坏处想,我女儿虽然上学的时候学习不好,但是还算是很听话的孩子,我们娘俩儿一两天就得通一次电话,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情况,她会不会遇到危险了?同志,别再让我在家里等了,我实在是担心啊,请你们一定帮帮我,呜呜呜……”
我是一个正义感很强的人,也可以理解成还没有被世俗侵蚀的人。这样的求助,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女孩面临危险,我们警察也是他们唯一的希望所在,即使忙活来忙活去只是虚惊一场,对于老百姓的人身安全来说也是尽职尽责了。
我赶紧安慰电话中的那位母亲:“那个,您先别哭,我马上就去跟我们领导汇报,您带着您女儿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之类的来我们单位值班室一趟吧,我们见面聊!我们的地址是***路308号。”
挂断电话,我赶紧去了一趟张志成的办公室。张志成听了我的描述,认为我的这种处置有些小题大做,而我也没有详细的询问对方有没有什么明显的异常情况,如果随便孩子赌气失联几天公安机关就得全力搜寻,那么严重的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谁去处理?毕竟警力有限嘛,好钢得用在刀刃上。
听到张志成追问的几个问题我都回答不上来,我也明白了自己可能并没有在充分占有信息的情况下做出理性的分析。但是,那位联系不上女儿的母亲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身为公安机关,随随便便找借口回绝群众的求助是任何理由都推脱不掉的责任,所以,张志成安排我在一楼的值班室等着报案人,问清楚怎么回事再做决定。
职责所在,我没法再在一大队办公室兼顾日常工作了,只能到值班室等人。
大约过了二十来分钟吧,门口保安领着一个满脸憔悴的女人敲响了值班室的门,而女人进门后的第一时间竟双腿一弯跪在了我的面前,带着哭音说到:“同志,求求你们,务必帮帮我,找到我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