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索尼也知道,张导你在海外也不是无名之辈,2月还刚刚在柏林拿了一个最佳导演,在海外有一定的影响力,所以《魔盗团》除亚洲外海外全版权我们愿意给到600万美元。”
说话的是一个霓虹人,普通话还算流畅。
600万美元的价格不算很高,但考虑到《魔盗团》在亚洲地区已经上映了,欧美地区观众是否会接受这种华人魔术片还得打个问号。
“600万美元的价格太低了,你们既然能来琳琅,就说明你们看出了《魔盗团》这部片子的新颖之处,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大场面魔术题材电影,而且我还有一个柏林最佳导演,所以不愁卖点。”
“700万美元,我们索尼很有诚意的。”
“750万美元。”看到张长意摇头霓虹人又加了一笔。
“还是少了。”
“800万美元,这是我们愿意给出的最高价格了。”
800万美元在索尼看来是一个非常安全的价格,先用张长意的柏林最佳导演收割一波票房,再放到录像带市场上走一圈,还能赚一些。
这次陈国付也来了,虽然他早在06年他就离开了索尼哥伦比亚,但是这次来索尼哥伦比亚海外部的也需要一个熟人来引路。
张长意并不太在意这一两百万美元的版权费,更在意索尼是否愿意为《魔盗团》去使用更多的宣传资源。
而提高索尼的沉没成本/版权费进而逼迫索尼投入更多宣传资源只是其中一种方法。
“那拿到电影版权之后,电影上映的问题你们索尼方面有什么打算吗?”张长意浅浅地询问了一下索尼的上映计划。
“按照宣传部门的事先评估,《魔盗团》的版权买到手之后我们会先在欧洲地区上映,三大的最佳导演在欧洲地区的影响力还是很大的。后续会根据欧洲地区的票房成绩决定是否在其他地区上映。”
索尼的人也不废话直接和盘托出,这种都是常规上映模式也没什么需要保密的。
张长意点了点头,《魔盗团》这种商业片在好莱坞大制片公司眼里并没有三大获奖片来的实在。
三大获奖片只要买到版权,基本没有亏本的可能,而商业片要花钱做宣传,一旦观众不喜欢那就是一笔亏本,有人还要被问责,风险比三大获奖片高得多。
这也是为什么《魔盗团》版权费比《燃烧》版权费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签合同吧,希望到时候《魔盗团》在欧洲地区上映能够取得一个好成绩。”
听到这话,索尼的人就立马把合同拿了出来。
经过琳琅法务部分人员仔细检查之后并没有发现什么有坑的地方,张长意也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盖上了公章。
《燃烧》的1.25亿的版权费到账,立马就被张长意划到了院线公司1个亿,李文军等了也都有半个多月了,早点给钱他也能早点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