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过,三个摊位,一共才八个食客。
但因为杜松的烤鱼,这里居然有种热火朝天的气氛。
吃完一次烤鱼后,他们几乎不约而同的又点了一份。
加餐!
相比于第一次,第二次吃的他们,就更加狂放了,正好,附近的小超市还没有关门呢,好几個分拣员过去买了几瓶啤酒,喝着啤酒吃着烤鱼,那叫一个享受。
烧烤配啤酒,可谓是灵魂搭配。
炸串摊没有生意,炸串青年看着这些分拣员吃着烤鱼喝着啤酒,顿时感觉又馋了。
“哥,再给我来两条烤鱼。”
杜松讶然:“你还能吃得下吗?”
“肯定能吃得下啊,哥,我去买几瓶啤酒,呆会儿咱们喝点?”
“可以,不过我最多一瓶。”
杜松倒不是不能喝,只不过他一般就喝一瓶,这样的量最合适,微醺。
杜松本来说这条烤鱼他请客,不过炸串青年死活不同意,仍旧付了钱,啤酒钱同样也是他付的。
把鱼烤好,啤酒启开,杜松和炸串青年碰了碰瓶子,各自对着瓶子吹了一口。
“哇,爽...”
清凉的啤酒顺着食道滑入胃里,再搭配一口烤鱼,确实非常的爽。
“哥,你这技术是怎么练的?怎么这么好,是家传的吗?”
杜松当然不能说是系统赋于的,只能点头:“对,家传。”
“那哥家里肯定是御厨世家。”
这算是夸赞厨师技艺的最高褒奖了,感觉哪个厨师技术好,做的菜好吃,那么一般都会来上这么一句,不管有没有吃过御膳,反正是厨师天花板就对了。
“不过哥你厨艺这么高,随便去哪个大饭店,都能当主厨,怎么摆起摊来了呀?”
“嗯...兴趣爱好?”
“啊?那哥你也算是奇人了啊。”
两人随意的聊着天,杜松也知道了炸串青年的名字,他叫王磊。
王磊很社牛,很健谈,几乎都是他在说。
聊着聊着,杜松突然看到一条大狗朝他扑了过来。
..........
福顺隆小区里,刘大龙带着他那名叫芙蕾娅的大金毛下了楼。
刘大龙是一个标准的游戏宅,平时几乎都是躲在家里打游戏,因为长年点外卖,吃一些高热量的食品,导致他的身体有些胖。
父母为了他的身体健康,可谓是操碎了心,想尽办法让这个逆子外出运动,但效果不敢说没有,只能说几近于无。
最后,刘大龙的父亲给他买了一条大金毛,还真别说,效果出来了。
刘大龙给这条大金毛取了一个芙蕾娅的名字,喜欢得不得了。
现在每天都要带着芙蕾娅外出溜弯,甚至连刮风下雨都无法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