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见此等天赐良机,将弓胡乱往背上一系,再一次抽出雁翎刀,双腿缓缓蓄力。
待到浮梁游到可以跳过去的距离时,少年顿时释放出全部的力气,奋力跳到了金沙江对岸。
只见这少年在地上翻滚了几下,然后借力爬起,一把揽住一个麓川士卒,将雁翎刀死死插入了他的胸膛。
这风骚的少年便是沈言了。自正统八年,沈言从乞丐窝来到王振宅邸上之后,衣食无忧自是不必多说,王振还差谴了先生教授他读书。
此次明军远征麓川,王振有意让沈言积累些军功,便指示马顺,安排沈言以锦衣卫百户之职,跟随王骥出征。
幸而沈言曾经为了自保,去寻锦衣卫中人学了几手功夫。幼时被几个孩子痛殴的经历,让沈言至今都难以忘怀。不过这沈言虽说跟着锦衣卫中人学了几年,但按沈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性格来说,这些年学来的武艺,想必花拳绣腿的成分更多一些。
即使是花拳绣腿,面对阵形大乱的麓川军,这点功夫倒也算够用。其他明军眼见沈言身先士卒,撕开了突破口,便也抽刀跃江而上,与麓川士卒展开了厮杀,整个金沙江山谷,杀声震天。
沈言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看着怀中那个双眼瞪大,嘴里淌着血沫,尚未完全死绝的麓川士卒,热血消散下去的沈言,大脑一片空白。
后背慢慢被冷汗濡湿,汗珠混着江水一滴一滴从沈言的发丝滴落,落入眼前这个麓川士卒不甘的眼中。
“我……我杀人了?”
这是沈言第一次杀人,沈言看着周围厮杀混战在一起的明军和麓川军,尽管上一世他从电视中早已看惯了刀光剑影,血肉横飞,但当鲜血真的飞溅到他的脸上,蔓延到嘴角,沈言害怕了。
作为已经死过一次人,沈言并不是怕死,而是亲眼看着平日与自己饮酒吃肉的袍泽,此时正嗔目嘶吼,与麓川士卒以死相拼,武器来不及从残尸中拔出,便赤膊上阵,手臂被斩下,便像野兽一般,用牙齿去啃咬。
十数万像狼一样的大明官兵,此刻正拼尽全力,嘶吼着挥舞起刀剑,鲜血夹杂着头颅在他们之中不断飞落。
昔年秦舞阳十二岁便敢当街杀人,横行无忌。但当他跟随勇士荆轲来到秦国大殿,望着秦始皇那扫灭六国的煌煌天威,他被吓得连话都不敢说,手足无措着连头都不敢抬。
原来这便是战争,这便是杀人,残酷而恐怖,与沈言平日里的杀鸡杀鱼有着天壤之别。上一世生活在现代社会和平年代,这一世生活在高门大院衣食无忧的沈言,看着这血腥,残酷的战场,无助而震撼的呆滞在那里,不知所措。
“想什么呢!”
忽然一声怒吼,沈言被人一脚踹到了肩膀,这一脚的力度,大到足足让沈言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才堪堪停下,沈言在翻滚中,眼里闪过一点寒芒,只见一柄木制铁头长矛正死死的插在了他刚才所停留的地方。
好险!
沈言也顾不得肩部传来的剧痛,单手撑地,蓦的从地上跃了起来。
抬眼一瞧,那长矛的主人早已被一刀斩下了头颅,颅腔中喷洒出的鲜血染红了一旁的明军。沈言细看下去,竟是渡江时曾借过自己火的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