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弟啊,我和阿秀了解了一下你情况,国华也看见你宰了两鬼子。老哥就一直想着邀请你加入咱们游击队!”
朱同福接着比起大拇指说道“老弟啊,你是好样的,是这个!”
郑文杰看着朱同福,心里不免有些惭愧,虽然拼了命,也知道况国华和复生不会死。可初心不是想着救人,而是长生不老。一直在逃避如果两人没被咬,真的死了怎么办?
看着少年躲闪的眼神朱同福却误会了赶忙安慰:“老弟啊,你还小,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能救了国华和复生已经很了不起了。对了,阿秀还说也是你救了她,是你回村子里报的信。”
“大哥,我没事。真没事,我很想加入游击队,但我想先去找到我爸爸。”郑文杰本能直接开口拒绝了邀请。
看着朱同福虽然没有吸血的冲动,可加入游击队难免会遇到状况,不如自己一个人行动来的自由。
朱同福一急,连忙开口说道:“老弟啊,你再好好考虑,现在这鬼子哪儿都有,咱们大好男儿,能让这小鬼子们在咱们头上吗?再说了,老哥还能帮你联系各地的同志,一有消息就能通知你。那不比你一個人大海捞针来的强!”
郑文杰无奈,自己只是身体年轻,这老哥是在把自己当小孩子忽悠啊。
“大哥,我还需要想想,您让我先考虑考虑。您先休息着,我出去透透气。”
“你要相信老哥,好好考虑考虑!”
看着郑文杰出了门,朱同福揉了揉屁股,这老弟,有血性!敢冒着生命危险回村子报信,是个好男儿。
可就是有点小气,不就是被骂了两句吗?朱同福敢打赌,这老弟刚才绝对是故意摔他的。
星光璀璨,月色袭人。
顺着溪水郑文杰漫步在月光下,享受着月光带来的舒爽体验。
深藏在血脉之中的力量开始苏醒,心跳逐渐消失,红润的面色变得青紫,浑身变得僵硬,牙口发麻,本能张开嘴,两颗獠牙缓缓从牙床生出,放大的黑色瞳孔被绿色侵染。
更加强大的力量感油然而生,视野里的物体随着心意纤毫毕现,强忍住咆哮的欲望,郑文杰伸出张开的右手,一团炽烈的火焰从皮肤内闪烁跳动着涌出,包裹住了手掌。
一挥手,跳动的火焰心随意动,化作一团旋转的火球射向溪水
刺刺刺啦
溪水冒出一片蒸汽,火焰在水面上上跳动,火光持续五六秒才被熄灭
郑文杰能感觉到,他不仅能够控制自然界燃烧的火焰,只要体内的力量不绝,火焰也能源源不绝从体内涌出。
直到感受身体传来的饥饿,郑文杰才恢复肉身
作为被僵尸王感染的后裔,不仅长生不老,还能随时恢复成正常人,虽然没有变身时那强大的僵尸肉体,但也比普通人的力量要强得多,还有神奇的异能,唯一的副作用仅仅是以血为食。
想到血液,郑文杰产生了强烈的渴望,看向红溪村的方向,喉结不停滚动,在清醒后和朱同福提及阿秀没了手掌,就决定让阿秀成为自己的后裔。
在这个年代,没了手掌那就是废人,不说生不如死,也会活的艰难,希望阿秀变成僵尸后手掌能复原吧。
思维开始消退,只有阿秀的身影盘踞脑海。
月光照耀下,一道快速跳跃的身影冲向红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