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还指出:日耳曼人的土地还没有成为私有财产,而是分配给氏族集体使用;“首领们每年都把他们认为大小适当、地点合宜的田地,分配给集居一起的氏族和亲属“。那时,日耳曼人还没有定居,没有奴隶,由氏族首领主持公务,战争时期则选出握有生杀大权的军事首长,显然还是十分完整的氏族社会。
150年后,到塔西陀写《日耳曼尼亚志》的时候,日耳曼人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们停止流动,出现定居和村落,知道用木头盖房子,屋里涂以油亮的黏土,挖有藏东西的地窖。农业比恺撒时代进步,但只种谷物,还没有菜园和果园。畜牧业仍占重要地位,他们常以畜群的多寡相夸耀。以兽皮为衣,但妇女已能穿上带有紫边的亚麻布衣裳。有轻便的铁制武器。在靠近帝国的地方,使用罗马货币进行交换。
塔西陀写道:“土地是由公社共有的,公社土地的多少,以耕者口数为准;公社之内,再按贵贱分给各人。“可见耕地仍然属公社共有,但已经不是平均分配了。按贵贱分给各人,研究者认为指的是分给“大家庭公社“。
大家庭公社包括几代人,耕种一定的土地,使用四周荒地,是母权制共产制家庭到现代小家庭之间的过渡形式。森林和荒地仍属公社共有,没有分配。耕畜和住宅已经归各家私有,不再是公共财产;尤其是耕畜,是他们钟爱的财产,犯了轻罪可用它抵偿。很久以后的农村公社(马尔克),就是从这种大家庭公社发展起来的。
公元1世纪时,日耳曼人已经开始阶级分化,出现奴隶。他们喜欢赌
博,输急了往往拿人身自由为赌注,情愿当奴隶;然而赢家也觉得不光彩,总是把这种奴隶再转卖出去。据塔西陀说,日耳曼人的奴隶都有一所房屋和家庭,像罗马的隶农一样,主人只索取一定数量的谷物、牛和衣服,主人的孩子和奴隶的孩子可以在一块玩耍打滚。恩格斯称之为一种“比较温和的隶属形式“④。与此同时,扈从队制(即亲兵制、侍从制)也发展起来。由
于战争的频繁,军事首长及其扈从变成固定职业,彼此结成与氏族关系根本不同的个人效忠关系。扈从不从事生产,专门打仗,本族无仗可打就去有战争的部落参战,其生活和战马、长矛均由首长供给。保卫首长、将军功献给首长,才是精忠的表现。如果首长战死而自己生还,那是极大的耻辱。恩格斯称扈从队是“一种独立自主地从事战争的私人团体“,“成为古代的人民自由走向衰落的开端“。
这时日耳曼人军事首长的权力不是无限的,所以军事首长并不是真正
的国王。他靠才能当选,与世系无关。他只能以英勇善战和身先士卒来影响别人,不能一意孤行。贵族议事会处理一般事务,军事首长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成员。真正的权力集中在民众大会,它有权决定和与战,判处死刑,但不进行讨论,人们以挥舞武器表示赞同,以叹息表示反对。这种政治制度被称为“军事民主制“,已经处在国家诞生的前夕。
日耳曼人的宗教信仰有许多与北欧居民相同。例如,他们都崇拜战神
奥丁( Odin,又名沃丹 Woden,也是人类和文化艺术的创造者,旅行的向导)。
塔西陀说奥丁是他们最尊崇的神,甚至可以杀人祭莫。奥丁神之妻弗
列亚,是婚姻和家庭的保护神。敦那尔是雷电之神(北欧人称托尔神,Thor );据塔西陀说,出征前首先要对敦那尔神唱赞歌。这些神的名称一直保存在对星期的称呼中。
至于基督教崇拜,那是公元3世纪的事。也就是华魏晋时期,在日耳曼人中还流行对死者的崇拜,他们实行火化并将骨灰装入坛子里埋掉。
从塔西陀到民族大迁徙前,日耳曼人的进步尤快,惜无文字记载。考
古发掘表明,他们与罗马的贸易一度繁荣。他们用家畜、奴隶和琥珀换取罗马的武器、纺织品和金银制品。与此同时,农牧业、金属加工、纺织和造船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人口急剧增加,终于汇成民族大迁徙的汹涌洪流。
星期三是奥丁神之日,英语称 Wednesday。星期四是敦那尔神之日,德语称
D,瑞典语称 T,英语称 Thursday。星期五是弗列亚神之日,德语称
Freitag,瑞典语称 Fredag,英语称 Frid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