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已无从考究。
震旦大陆。一座名叫浮城的都城。
天渐渐黑了,城市在喧闹了一天之后渐渐安静了下来。
孔云蜷缩着身体,侧卧在一间废旧的空房中。他饿得有点发慌,在铺着杂草的地板上怎么都无法入睡。
他今年刚满十岁,是一个小乞丐。说来没有人相信,他其实有一个非常显赫的身份,是孔氏皇朝的直系皇孙。
一岁那年,他被强制与父母分离,跟着一位不会说话的哑姨生活。也是那一年,皇室安排他读书识字。
三岁那年,他在读书识字的同时,开始了宫外生存训练。
五岁那年,他在宫外生存训练中与教官走散,没能回到皇宫,开始了在外的乞讨生活。
那一年,他向无数人诠释自己的身份,也曾守在皇宫的大门外向守卫无数次哭求。但是,没有人相信他的话,似乎皇宫从来就没有丢失一位皇子,似乎他的存在就是多余。
慢慢地,他灰心丧气到了极点。甚至有时他自己都怀疑自己的身份,或许,他真的只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乞丐。
只是,曾经的富贵,曾经被无数人宠爱的日子,他不甘心,他不愿永远过着这样乞讨的生活。
于是有一天,他藏在一辆宫中购菜的车下混进了皇宫,并成功躲过守卫来到了君王的寝宫。
他不相信任何人,他要亲自站在宫中的那位王面前说明自己的身份。因为那位王是他的亲爷爷。
他小心翼翼地站在寝宫的窗户下,捅破窗纸看到了爷爷孔远江正和一位黑衣人说话。
“王,据消息孔云可能偷偷地回到了皇宫。”黑衣人恭敬地对孔远江说道。
“哦!”孔远江意外地应了一声,自语道:“先前把他遗弃到宫外,让他自生自灭,他还有活命的机会。可现在他要回到皇宫来寻死,也就怪不得本君了。“他这样说着,声色一寒,道:“严查皇宫所有地方,一旦发现他,就地处死。”
黑衣人身子颤了一下,想要说什么,话到嘴边却说不出来。
“不是本君心狠。当年相师推衍到他是无常命,让他活在宫中会连累身边所有的亲人。”孔远江看着神色大变的黑衣人,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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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孔云如遭雷击,全身僵在那里。
历尽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只为认祖归根。
原来这里根本就不需要他,早已把他当做祸根丢弃。
他全身冰凉,无力蹲坐在了窗下。他不知在那窗下坐了多久,孔远江的寝宫有人进进出出,远处不时响起搜寻他的声音。原本坐在地上等死的他,心中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不,我不能害怕!我要活下去!”
他猫着腰向宫外逃去,令他意外的是,他每到一处,都能听到不远处传来搜寻他的声音,但前方却是空无一人。一路上,他几乎没遇到什么阻碍,顺利地逃出了皇宫。
逃出皇宫之后的那个月里,他的情绪无比的失落,生了一场大病。在病中,他生无可恋,只有深深的恨,恨父母不管他,恨家族抛弃他。他以为自己会死去,可却意外地得到一些药物活了过来。
当他能冷静下来思考问题的时候,他想起自己在皇宫内如入无人之境,后来又轻松地逃出来,这实在匪夷所思。而之后病危时得到的意外药物,又有点传奇。
如是他再次装病,病到三天不进食物,他再次意外地得到了药物。
这时,他确信皇宫在暗中关注他的生活,确信那次能胜利逃出皇宫并不是自己运气好。
既然不让他回去,既然要让他过这种没尊严的乞讨生活,又何必来关注自己。
他心中的恨意更浓了几分,恨家族中的那个王,恨家族中的所有人。
他要逃离这里,逃离与过去一切有关的东西,逃到一个孔氏皇族再也找不到他的地方,去好好地生活。
只是,他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无法离开这座城市。每次快要出城门,甚至有一两次他出了城门,也被一些人抓回来扔在了大街上。
五年来,他逃离了无数次都会被一些人阻止。同时,每当他在有生命危险时,总会出来一些人帮他化解。这些人被他称之为暗卫。
他一直在最繁华的浮浪街上乞讨,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他也总有办法乞讨到食物。有时,也有人会嘲笑他活着做什么,有何意义?他虽然嘴上不回答,但心中却早有答案。
他也是有梦想的,那就是摆脱那些暗卫,离开这座城市,过上与任何人都没有关系的生活。
五年来,他乞讨的同时,就是与那些暗卫斗智斗勇。被人在背后保护着永远不受伤害,是无数人的梦想。但是,这种被人保护又卑微的生活,孔云深深地痛厌着。
他觉得自己连这条街上的那条大黄狗都不如。那条狗被主人保护的同时,也被主人爱着。而自己被家族保护的同时,是被家族厌弃。
最主要的,他与狗不同,他有自己的思想。
所以,他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摆脱那些暗卫,远离家族过上自主的生活。哪怕哪天没有暗卫保护而身死,无怨无悔。
他努力过很多次都失败了,唯独这一次,他终于逃离了那些暗卫,躲到了远离浮浪街的这一栋废旧的空房中。
今天是他逃离那些暗卫的第三天。他身上仅有的三个铜板早已用完,全天还只吃了一小块昨天留着的馒头。
这三天,他在这附近的几条小巷子闲逛了数圈,但是没有乞讨到食物。所有人都在疯传战争来了,都在想尽一切办法储存食物,没有人愿意对他施舍。
乞讨不到食物,那只有去偷了。他的目光早已瞄准了这条巷子里的一只老母鸡。那只老母鸡带着十来只小鸡崽,鸡主人也许认为没有谁会偷一只带鸡崽的老母鸡,鸡笼就放在屋檐前的窗户下。所以如果要偷那只老母鸡,是轻而易举的事。
只是,说来也许没有人相信。孔云虽然行丐了五年,但他从来没有偷过东西。今天从天黑开始,他一直在犹豫。饥饿是魔鬼,不但让他睡不着觉,还让他老是想着去偷那只老母鸡。
终于,在饥饿的奴役下,孔云爬起来,猫着腰出了门。
没一会儿,他回来的时候,手中多了一只鸡。
杀鸡,拨毛,去内脏,生火。这些,对于孔云来说,不是难事。这几年来,他除了不偷,几乎所有室外谋生的事都做过。没多久,鸡便被放到火上烤起来。
当鸡肉的香味越来越浓,弥漫了整个房间的时候。孔云熄灭了火堆,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也许是太饿了,也许是鸡肉太香了,很快地,整只鸡到了他的肚中。他甚至都没有去想,应该为明天留一点。
当他再次躺到杂草之上时,他的内心在明智地提醒自己:明天要早一点醒来离开这里,不能让失主找到自己。
第二天清晨,孔云卷缩在屋角处打着呼噜,事与愿违地没有醒来。那个要早点离开这里的想法,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